我叫陈诚,和妻子一起过着平凡而又幸福的生活。我们有个可爱的儿子小薰,他是我们生活中的开心果,也是我们的希望和未来。
我们的家庭虽然不算富裕,但充满着爱和温暖。每天我和妻子都会为了生活努力工作,而小薰也在一天天快乐地成长。我们住在一个温馨的小区里,周围的邻居都很友善,小薰也有很多小伙伴一起玩耍。
小薰是个活泼开朗的孩子,她特别喜欢和小朋友们一起嬉戏打闹。他也对很多事物都有着浓厚的兴趣,比如喜欢看动画片,喜欢摆弄一些小玩具。他的笑容总是能感染身边的人,让我们的生活充满了阳光。
为了能让小薰在上学期间得到更好的照顾,从 2022 年 9 月开始,我们与梧州某校外托管服务公司达成了口头协议,让小薰在那里接受午托服务。
每个月月初,我都会按时支付托管费,看着小薰在托管中心开心的样子,我们也觉得很放心。
然而,平静的生活在 2023 年 3 月 1 日被打破了。那天 12 时许,我们接到托管中心的电话,说小薰受伤了。
我们心急如焚地赶到医院,看到小薰痛苦的表情,我的心都要碎了。经诊断,小薰左桡骨远端骨折、左胫骨近端骨骺骨折,需要多次到医院门诊进行治疗。
原来,在午托期间,小薰和小萌等多个小朋友在休息的房间内追逐玩耍、攀爬床,当时没有管理人员在场。
小薰在和其他小朋友追逐时从架床上铺摔下受伤。看着病床上的小薰,我和妻子心疼不已,我们悉心地照顾着他,希望他能早日康复。
事故发生后,小萌的母亲代小萌向小薰支付了医疗费 897.87 元,校外托管服务公司也支付了 415.85 元,但之后就没有再给予赔偿。
小薰伤愈后,我们要求校外托管服务公司赔偿儿子受伤造成的其他损失,但却遭到了拒绝。
无奈之下,我以小薰的名义将校外托管服务公司、公司股东张赟、小萌及其父母一起诉至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 11.75 万余元。
我和妻子认为,校外托管服务公司既然接收了小薰,就应该对他的安全负责。小薰在他们的托管场所内受伤,他们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而且校外托管服务公司是自然人公司,公司股东张赟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的事实,张赟也应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校外托管服务公司及张赟却辩称,他们已经在提供服务的区域内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他们说一直教育小朋友要注意安全,不能追逐打闹,还聘请了多名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并张贴了提示标语。
他们还说小薰是故意从架床的上铺往地面跳而受伤的,当时还故意把房间门关上,不让管理人员发现和制止。
小萌的父母则称,小薰受伤与小萌无关,是小薰自己自愿参与风险游戏失足跌落架床所致。他们还说从小薰父母提交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小薰掉落后在场的穿蓝衣服的同学表示小薰是自己跳下架床的。
在诉讼期间,经我们申请,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小薰摔伤所致伤残程度、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
鉴定意见为:小薰此次外伤致左桡骨远端骨折累及骺板,评定为十级残疾;小薰此次外伤的护理期 90 日、营养期 90 日。
这个鉴定结果让我们更加坚定了要为小薰讨回公道的决心。我们不能让小薰白白遭受这样的痛苦,他还那么小,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们要让那些应该负责的人承担起他们的责任,给小薰一个交代。
在这个过程中,我和妻子经历了无数个焦虑和担忧的日夜。我们一边要照顾小薰,一边要应对这场官司。我们的生活变得忙碌而又紧张,但我们始终没有放弃。
我们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裁决,我们也相信小薰一定会慢慢好起来。
故事的高潮就在于这场官司的激烈辩论和双方的各执一词。校外托管服务公司和张赟的辩解让我们感到愤怒和无奈,他们似乎在推卸责任,而小萌的父母的态度也让我们感到失望。
但我们没有被他们的言辞所动摇,我们坚信小薰是无辜的受害者,他应该得到应有的赔偿和关爱。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官司的进展缓慢而又艰难,我们需要不断地提供证据和材料,需要面对各种质疑和挑战。但我们没有退缩,我们一直坚持着,等待着最终的结果。
就在我们感到有些绝望的时候,事情出现了转机。法院经过仔细地审理和调查,最终认定校外托管服务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对小薰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张赟作为公司股东,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的事实,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而小萌及其父母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这个结果让我们喜极而泣,我们的努力终于没有白费。小薰终于得到了他应得的赔偿,我们也为他感到高兴。这是我们一直期待的结果,也是我们坚持的动力。
我们带着小薰走出了法院,阳光洒在我们身上,格外温暖。我们知道,这场官司虽然结束了,但我们对小薰的爱永远不会结束。
我们会更加珍惜和小薰在一起的每一刻,会更加努力地为他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件事情,能让更多的人重视孩子的安全问题,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校外托管服务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小薰是在该托管服务公司接受午托服务期间受伤的,且是在午托场所内发生的意外。
其次,虽然托管服务公司声称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但从实际情况看,在孩子们追逐玩耍、攀爬架床且没有管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发生事故,这显然表明其安全保障措施存在漏洞,没有真正有效地保障孩子们的安全。
再者,托管服务公司作为专门提供午托服务的机构,有义务确保孩子在托管期间的人身安全,不能仅仅以进行了一些教育和张贴提示等就完全推卸责任。
最后,小薰作为未成年人,其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托管服务公司更应该加强管理和监督。所以,校外托管服务公司应该对小薰的受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校外托管服务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陈诚夫妇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首先,他们可以与托管服务公司进一步协商沟通,明确责任和赔偿事宜,尝试通过理性对话解决问题。
若协商无果,他们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如市场监管部门等,要求对托管服务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理。
他们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托管服务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据法律规定提交相关证据。
在这个过程中,陈诚夫妇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好所有与事件相关的证据,如托管协议、医疗记录、事故现场的照片或视频、与托管服务公司的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他们在法律程序中的胜诉会起到重要作用。
他们也可以借助媒体的力量,将事件曝光,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给托管服务公司施加一定的舆论压力。
同时,他们可以联合其他有类似遭遇的家长,形成一定的群体力量,共同争取权益。
在寻求法律援助时,陈诚夫妇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要寻找专业且有经验的律师,最好是对儿童伤害赔偿等相关领域较为熟悉的。可以通过咨询朋友、家人的推荐,或者在律师协会等渠道查找合适的人选。
要全面、准确地向律师陈述事情的经过和细节,包括与校外托管服务公司的所有往来情况、小薰受伤的具体情形等,不能有所隐瞒或遗漏。
要与律师充分沟通,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可能的诉讼策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和结果。
准备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托管合同、医院诊断证明、治疗费用清单、事故现场相关证据等,并按照律师的要求进行整理和提交。
要明确律师的收费方式和标准,避免在费用方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按照律师的要求提供协助,如按时参加会议、提供补充证据等。
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不要被情绪左右,相信法律和律师的专业判断,共同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
同时,要关注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与律师沟通,了解案件的最新动态,以便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