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阿姨报名参加旅行社的包价出境游,到了机场却因护照有效期不满6个月,被航空公司拒载。原本计划好的旅行付诸东流,气愤不已的王阿姨将旅行社告上法院,要求旅行社退一赔一并赔偿交通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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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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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年近七旬的王阿姨与好友一起,报名参加跟团出境游。然而,当她深夜抵达机场准备搭乘航班开始她的阿联酋之旅时,却被航空公司告知,王阿姨护照有效期不满六个月,根据旅游目的地的规定,她无法免签入境。王阿姨回想起自己报名包价游时,已将护照电子版发给了旅行社,便立刻询问陪同的旅行社工作人员,为什么没有及时通知她对护照进行更换。工作人员却表示,他们也没有注意到有效期的问题。王阿姨无奈只能终止出行。
2024年1月,王阿姨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退一赔一,并支付交通费等。旅行社认为,王阿姨应向旅行社提供符合规定的护照,且其报名的是旅游团的尾单项目,机票、酒店等费用已预先支出,不同意王阿姨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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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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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旅行社作为专业的旅游服务机构,在包价游时应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应当对游客的护照信息进行严格核查,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通知游客;且王阿姨年近古稀,旅行社理应承担更详尽的告知义务。旅行社违约导致游客遭受损失,游客有权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王阿姨要求退一赔一,并没有合同约定也没有法律规定,对该项诉请法院无法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旅行社退还王阿姨团费,并承担她往返机场的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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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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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规定,旅行社在组织包价游时,应向旅游者告知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向旅游者提供充分、准确的信息,以确保旅游者能够做出知情的决定并保护自己的权益。本案中的王阿姨年近七旬,旅行社对于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时,更应加强告知,体现出更多的关怀和责任感。
与此同时,出境游是一件相对重大和复杂的事项,旅游者选择报团的情况下,难以要求旅游者了解出国的全部政策和规定。本案中,阿联酋对持中国护照的游客免签,游客护照需有6个月的有效期属于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政策法规,而旅行社作为专业的旅游服务企业,理应告知并提醒王阿姨该项入境政策,而且双方签订合同之前,王阿姨已将护照电子版发送给旅行社,旅行社负有审查义务。现王阿姨因护照有效期不符合免签政策无法成行,法院依法判决旅行社应退还全部团费并承担王阿姨往返机场的交通费用。
▍转载来源: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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