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的通知

学术   2024-10-28 17:28   北京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智慧农业建设,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落地落实,我部组织制定了《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农村部

                        2024年10月23日 


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

(2024—2028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智慧农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落地落实,加快智慧农业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基本思路。聚焦智慧农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瞄准农业农村生产管理面临的难点问题组织实施智慧农业3大行动通过政策拉动、典型带动、技术驱动、服务推动形成一批可感可及的工作成果加快推动智慧农业全面发展有力支撑农业现代化建设。 

工作布局。在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上加快打造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农业农村用地“一张图”和基础模型算法等公共服务产品;在产业布局上着力推动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育一批智慧农场、智慧牧场、智慧渔场推进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在示范带动上支持浙江先行先试探索推广“伏羲农场”等未来应用场景。 

行动目标。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上台阶”的工作安排分阶段推进。2024年全面启动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智慧农业重点领域应用拓展、智慧农业示范带动3大行动8项重点任务。到2026年底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初步形成探索一批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智能化解决方案和智慧农(牧、渔)场技术模式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30%以上。到2028年底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信息技术助力粮油作物和重要农产品节本增产增效的作用全面显现先行先试地区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基本实现全域推进智慧农业建设的机制路径基本成熟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32%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智慧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打造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完善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架构设计统筹谋划存量资源和增量项目加快推进算力、存储、安全、网络条件提升和灾备体系建设构建统一的数据资源池和数据采集、汇聚治理、分析决策等系统打造农业农村数据管理服务中枢。制定完善农业农村数据分类分级规范、数据资源目录和共享制度应用“全农码”对农业资源、主体、产品数据统一赋码深入推进数据资源汇聚治理和共享交换。升级优化“农事直通”移动端窗口丰富和拓展为农服务数字化应用。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协同创新体系制定促进数据平台上下协同的标准规范推广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基座等软件工具。2025年相关数据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基本建立2028年底功能完备、上下协同、务实管用的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基本建成。 

2.共建农业农村用地“一张图”。统筹用好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现有条件开发满足农业农村管理应用需求的农业农村数字底图完善地图制作、发布、服务等功能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基础能力支撑。央地合作、部门协作推动各类涉农数据上图入库建设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承包地、宅基地、耕地种植用途、养殖坑塘用地等专题图层为每块地建立数字档案。鼓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各类主体依托用地“一张图”开发耕地种植用途管控、防灾减灾、生产托管、农机精准作业等各类应用。 

3.开发智慧农业基础模型。建设农业基础模型与算法开放平台建立农业智能模型算法软件开源社区为各类农业模型开发提供高效敏捷的开发工具和基础模型库。开发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物生长、动物行为和体征识别、生产管理决策、设施环境多因素联动调控等基础模型算法以及智能育种、饲料配方、农场管理等通用软件工具或SaaS软件服务为各类智慧农业应用提供技术底座。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农业农村科研、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重点领域应用。到2026年底农业基础模型与算法开放平台和基础模型库基本建成2028年底开发推广基础模型算法和通用软件工具或SaaS软件服务20个以上。 

 

(二)实施智慧农业重点领域应用拓展行动

4.赋能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组织国家智慧农业创新中心、优势科研单位和科技领军企业聚焦全国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集成推广一批大面积单产提升的数字化种植技术方案。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推进水肥一体化智慧管控设施、信息化监管设备等数字农田建设探索完善建设标准优化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加快推进农机装备的数字化升级引导配备北斗辅助驾驶等系统设备终端提高精准作业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区域推进田间气象、作物长势、土壤墒情、病虫害等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形成覆盖全域的一体化监测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拓展智慧农业服务为小农户等经营主体提供贯穿全生产周期的农事指导、市场信息、防灾减灾等各类信息服务。力争到2028年底主要粮油作物的数字化种植技术方案基本成熟。 

5.培育一批智慧农(牧、渔)场。指导各地根据种养殖品种和生产条件的实际需求集成应用适宜的信息技术装备因地制宜建设多样化的智慧农(牧、渔)场。智慧农场重点应用环境监测调控、水肥药精准管理、智能植保、无人巡检运输、智能农机等技术装备。智慧牧场重点应用个体体征监测管理、环境精准调控、自动巡检消杀、疾病智能诊断、精准配方饲喂、自动采集清污、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技术装备。智慧渔场重点应用环境和水质监测、自动增氧、智能巡检、智能投饲、个体行为观测、鱼病智能诊断、分级计数等技术装备。实施农(牧、渔)场智慧赋能计划汇聚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市场主体等多方资源力量为有意愿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主体提供智慧农业通用软件工具、信息技术培训、农技在线服务、市场信息等服务。 

6.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鼓励各地打造一批产业链数字化改造标杆充分发挥行业组织、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等作用带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字化改造提高全产业链协作协同效率。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智慧化升级改造加强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化建设打造面向市场、数据驱动、高效协同的智能供应链推动产销顺畅衔接、优质优价。建设一批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应用中心加强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信息监测引导产业有序发展。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建设国家综合监管平台指导有条件的生产主体建立信息化质量安全管控系统推广应用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追溯保品牌试点。 

(三)实施智慧农业示范带动行动

7.推进智慧农业先行先试。支持浙江建设智慧农业引领区综合应用技术创新、人才引进、财税支持、金融服务等政策措施探索设立智慧农业专项资金推动形成部省联动推进智慧农业建设的机制路径。支持智慧农业公共服务产品优先在浙江落地应用推动浙农码全农码有机衔接率先实现部省数据互联互通和业务协作协同。持续推动浙江乡村大脑迭代升级建设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产业大脑开发推广浙农系列应用建设一批不同技术模式的智慧农(牧、渔)场。到2028年底浙江农业产业大脑基本建成培育1000家以上数字农业工厂、100家未来农场形成一批标准规范研发推广一批成熟适用的智慧农业软硬件产品。 

8.探索智慧农业未来方向。支持科研院校持续推进智慧农业技术模式迭代创新加强智慧农业前沿技术研发与系统集成引领智慧农业未来发展方向。支持中国科学院持续探索总结伏羲农场模式。持续优化土壤养分反演、作物模拟预测、气象精准分析等模型开展耕地网格化、数字化管理推动农业生产过程的数字化仿真、推演形成最优种植方案。持续推进智能农机创新在规模化应用场景下实现精准整地、精准播种、变量施药、变量施肥、变量灌溉、收获减损、运输减损、仓存减损、秸秆合理利用等精准作业。培育一批智慧农业领域科技领军企业集聚创新资源加快推进智慧农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智慧农业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年度任务清单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地实施。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具体举措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政策配套和工作力量保障确保任务目标如期实现。加强行动计划监测调度对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和分析总结及时发现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完善智慧农业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智慧农业发展趋势、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二)加大政策扶持。用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设施农业建设、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已有项目和政策形成支持智慧农业发展的政策合力。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重大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重大科技项目等资金渠道支持智慧农业能力条件建设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加强对智慧农业公共服务应用的宣传培训。鼓励各地探索智慧农业专项补贴等新政策健全技术、服务、金融等多样化政策支持体系。 

(三)加强总结交流。及时总结工作进展和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和模式编发智慧农业优秀案例集。建立智慧农业主推技术目录和信息发布制度遴选发布智慧农业新技术新装备促进技术供给与需求的有效衔接。召开智慧农业建设现场推进会推动各地互学互鉴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用好农业农村部官网、新媒体、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线上线下平台充分展示智慧农业行动计划建设成果。加强智慧农业领域技术、人才、标准、经验等方面国际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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