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创业板IPO终止,过会逾一年未能提交注册,可能业绩下滑是主因

财富   2024-11-16 20:01   四川  

文/西风

11月14日晚上,深交所公布对深圳市鑫信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终止审核的决定,直接原因是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撤回申报。公司IPO早在2023年5月19日获得审核通过,但一直未能提交注册。参考文章:《净利润略高于5000万,2023年一季度业绩逆行业趋势增长,创业板IPO》



鑫信腾科技是一家从事工业自动化和智能化设备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核心产品主要包括整机测试设备、模组测试设备、组包装设备以及线体自动化设备,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新能源、半导体等领域。公司前身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2020年11月27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目前总股本8562万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郑国荣,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黄培坤、董劳成、黄开锬及李卫东。


一、2022年营收同比微降0.185%,扣非净利润同比下降12.64%至5111万元。2023年同行业5家可比公司有4家业绩同比下降


公司最新一版招股书是2023年5月12日公布的。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2462万元、37769万元、37699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019万元、5850万元、5111万元,2022年度营收同比微降0.185%,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12.64%。最近一年扣非归母净利润5111万元,略高于5000万元,在现在的IPO审核环境下,这业绩还是略显单薄!



公司预计2023年一季度业绩增长,但同行业5家可比公司有4家业绩同比下降公司预计2023年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3.64%-11.61%,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1.06%-61.70%。


公司预计2023年上半年营收同比增长5.77%-21.64%,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36.42%-108.23%。



但是公司2023年一季度的营收、净利润增长与同行业绝大多数可比公司不一致。公司招股书列举了智信精密、华兴源创  、燕麦科技、博杰股份、博众精工等5家同行业可比公司。除博众精工外,其余4家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均是下降,其中智信精密、燕麦科技、博杰股份2023年一季度均为亏损,扣非归母净利润下降135%-1420%。



上述同行业5家可比公司,除博众精工外,其余4家2023年一季度营收、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均是下降,其中3家扣非归母净利润下降幅度高达135%-1420%。可以说,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一季度普遍业绩下滑,而鑫信腾却逆行业趋势保持增长,让扣非归母净利润脱离5000万元这个重要关口,业绩真实性存疑。


智信精密已于2023年7月20日上市,证券代码301512。这5家可比公司2023年度只有博众精工营收、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但增幅都很小,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博众精工2023年一季度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351%,但全年同比增长只有4.88%。其他4家公司2023年扣非净利润同比都是下降,下降幅度从-0.88%至-129%不等。说明公司所在行业整体不景气,公司很可能2023年全年扣非净利润同比下降或者即使没有下降,增长幅度也很有限。公司2022年度扣非净利润只有5111万元,如果2023年业绩下降或略有增长,大概率不会超过6000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选择《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审核规则(2023 年修订)》 第二章 第一节之 2.1.2 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条件:“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但自2024年4月30日起,该标准已被修改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因此,公司很可能2023年扣非净利润低于6000万元,不再符合新的上市标准。


三、2022年营收、净利润同比下降,但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办公差旅及业务招待费却同比增长


2022年,公司营收同比微降0.185%、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12.64%。通常情况下,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下降的话,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办公差旅及业务招待费也会同比下降。


但鑫信腾2022年度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办公差旅及业务招待费却同比增长,其中职工薪酬同比增长9.55%,办公差旅及业务招待费同比增长28.83%。这有点异常!而且,2021年营收、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2020年分别增长16.35%、45.55%,但2021年办公差旅及业务招待费只比2020年增加1万元,也有点异常。



另外,2022年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1286.19万元,相比2021年的1468.59万元,下降12.27%,与2022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下降幅度大致相同。公司解释:2022 年,职工薪酬较 2021 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受客观因素影响公司业绩未达目标,公司管理人员绩效奖金有所下降;同时公司原副总经理张志立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管理人员总薪酬有所下降。2022年管理费用中办公、差旅及业务招待费了同比下降11.79%。



2022年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相比2021年下降12.27%、办公差旅及业务招待费同比下降11.79%,与2022年营收、净利润同比下降保持一致,为什么2022年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同比增长9.55%、办公差旅及业务招待费同比增长28.83%?


四、客户小米集团、光弘科技、华勤技术、闻泰科技均与公司有关联关系。小米长江基金在公司申报IPO前减持股份,从持股超10%减到不足5%


小米长江基金2018年12月入股公司,持股比例13.46%,为公司第3大股东。经公司多次增资,2021年12月小米长江基金持股比例下降到10.46%, 仍为公司第三大股东。2022 年 6 月 21 日,小米长江基金与同创财金、上银国发、燃点贰号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5.93%的股份分别转让给上述三家投资机构。本次转让后,小米长江基金持股比例从10.46%下降到4.53%,第3大股东下降到第8位。小米长江基金本次转让价格为12元/股,而公司半年前增资价格为15元/股。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就在公司IPO前,公司IPO申报于6月24日获得受理。申报前夕小米长江基金减持股份至5%以下,显然是为了公司IPO考虑。因为公司客户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PT.Xiaomi Technology Indonesia 与公司关联方小米长江基金同属于小米集团控制。


 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向小米集团(含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PT.Xiaomi Technology Indonesia)关联销售收入的金额分别为 2,560.60 万元、1,089.24 万元及 209.30 万元,占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91%、 2.90%及 0.56%。


公司客户华勤技术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勤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80%的股份、光弘科技持有公司 1.05%的股份。华勤技术为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前5大客户,光弘科技为公司2021年、2022年前5大客户。



另外,持股3.79%的珠海睿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客户闻泰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张学政控制的闻天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企业。而闻泰科技为公司2020年度第1大客户,为公司贡献收入4792万元。


五、2020年、2021年比亚迪分别是第2大、第1大客户,2022年跌出前五大客户名单


 2020年、2021年,比亚迪分别是公司第2大、第1大客户,分别为公司贡献收入3983万元、7935万元。到了2022年,比亚迪不再是公司前5大客户。



六、上市委会议对公司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要求公司进一步落实的事项


2023年5月19日的上市委会议对公司现场问题的主要问题有如下3个:


1.主要客户入股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7.98%、67.00%、43.94%。龙旗科技、华勤技术等前五大客户或其关联方存在入股发行人的情形。


请发行人:(1)说明前述客户或其关联方入股的商业合理性与价格公允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2)说明前述客户或其关联方入股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与前述客户合作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发行人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验收周期与应收账款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来源之一线体自动化设备的平均验收周期分别为 580 天、144 天、113 天,其中第四季度的验收周期分别为 732.68 天、186.02 天、103.95 天;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2,104.38 万元、13,940.58 万元、15,408.92 万元,其中逾期金额分别为 4,025.62 万元、6,675.21 万元、4,723.77 万元。


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线体自动化设备验收周期大幅缩短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2)说明主要客户逾期回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对相关客户的信用政策是否合理,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外部顾问股权激励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自然人李迎新、邢秋君、张轶凡先后入股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艾鑫投资,上述人员均系发行人外部顾问。


请发行人:说明上述人员的顾问服务是否违反竞业禁止和保密协议约定,是否侵犯其所在单位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上市委会议要求公司进一步落实的事项:


补充说明并披露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或其关联方入股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发行人与相关客户的合作是否具有稳定性,业绩增长是否具有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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