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政府信息的判断要素】司法终审:要求公开“发现违建当日必须拆除的执法依据”,实质是要求办事处对拆除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说明,不属于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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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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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政府信息须具备如下要素:第一,信息的产生主体是行政机关;第二,信息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第三,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本案中,上诉人向迈皋桥办事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发现违建当日必须拆除的执法依据”。从上诉人申请公开的内容来看,其是要求迈皋桥办事处对拆除行为的依据进行公开,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所定义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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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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