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

文摘   2024-10-22 17:23   辽宁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沈阳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资助标准

公办按学费标准据实减免(不含住宿费);民办学校减免2570元每生每年(不含住宿费),学费标准高于减免标准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学费标准低于免学费标准的,据实减免。

文件依据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财政补助范围的通知》(辽教发〔2015〕11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教规〔2019〕2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

申请要件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证、残疾人证、儿童福利证、烈士证明书等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

办理地点

学生所在学校。

资助办法

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直接减免。


供稿:学生资助管理部


编辑丨孙艺琳

美编丨李雪迎

审核丨芦垚

沈阳市教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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