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提高我区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为老年人提供更完善的保障,进一步减轻老年人及其家属的经济负担,提升老年人幸福感和安全感。现由洪山区人民政府出资、洪山区民政局具体承办,为洪山区老年人续购了意外伤害保险,并在去年的保障项目上进行了优化和提升。
一、保障对象
(一)年满60周岁及以上洪山区户籍老年人
(二)持有洪山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老年人
二、承保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三、承保期限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0日
四、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 保障内容说明 |
意外身故 | 在保险期间内老年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20000元/人,赔付比例100%。 |
意外残疾 | 在保险期间内老年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保险公司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最高赔付限额为20000元/人。 |
意外伤害 医疗保障 | 在保险期间内,老年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所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符合本保险合同签发地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最高赔付2000元保险金,每次免赔100元;有第三方赔付,对剩余未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部分赔付比例100%;无第三方赔付,赔付比例80%。老人因发生骨折意外事故最高赔付3000元保险金,每次免赔100元;有第三方赔付,对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赔付比例100%;无第三方赔付,赔付比例90%。 意外伤害门诊给付约定:扣除100元免赔额后,给付比例90%,限额1000元。 |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障 | 在保障期间内,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在扣除3天免赔天数后,按照25元/天的津贴金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金,单次住院津贴最高赔付90天,年度累计最高赔付180天。 |
五、理赔流程
(一)索赔报案
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以电话方式进行报案。拨打保险公司客户服务专线或拨打属地服务人员电话,接受理赔指引。
(二)理赔资料
1.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所需资料
(1)老年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2)老年人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3)意外事故住院:住院发票原件、个人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和医保结算单。
2.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所需资料
(1)老年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2)老年人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3)意外事故门诊:发票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发票对应明细清单和相关诊断证明。
3.身故或残疾理赔所需资料
(1)老年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2)意外事故证明;
(3)伤残鉴定报告书;
(4)死亡证明文件、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身故);
(5)老年人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六、报案方式
(一)专职报案
全国统一的服务专线电话:027-95518
坐席人员全年365*24小时受理出险报案
报案成功后由坐席人员通知服务小组成员与您联系
(二)服务咨询
服务小组成员接受电话报案
专职人员:张经理,联系电话:027-87156859
(三)特殊报案
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案,保险公司接到由出险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后,视同正常报案。
据悉,洪山区自2023年12月以来,已连续两年每年投入近百万元为辖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积极为辖区老人安享幸福生活保驾护航。洪山区民政局将通过海报、单页、微信群等方式积极宣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内容,持续提升知晓率,将党和政府的关心送到老人心坎上,以暖心实招托举起老年人的幸福生活。
如有疑问,您还可以拨打洪山区综合为老服务平台热线咨询:027-59701333。
洪山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支公司
咨询电话:027-87156859
保单号:PEB8202442010000000001
主办:洪山区民政局
供稿:社会福利科
通讯员:李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