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办医专科医院发展,又一地发布新文件了!
就在8月30日,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专科医院发展的实施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该《意见》特别提出要鼓励社会办医发展以下几个重点方向:
发挥社会力量在专科医疗领域的优势和特点,拓展专业化、特色化的社会办医发展空间。
鼓励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紧缺领域建设发展,成为区域医疗资源的有效补充。
规范社会办口腔、眼科、骨科、医疗美容、皮肤病、精神等专科医院发展,加快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支持举办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机构。
而在发展战略上,《意见》还要鼓励社会办专科医院走向连锁化、集团化和品牌化,目标是打造一批在行业内享有盛誉、在社会上有广泛影响力、深受民众信赖的医疗集团。
同时,也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小型化、社区化、门诊化的医疗机构,为民众提供更为便捷和高效的医疗服务。
此外,《意见》还强调,要推动专科医院转型发展与联盟协作,具体措施包括鼓励医院转型、加强联盟协作、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让全市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专科医院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数的30%以上,专科医院诊疗人次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10%以上。
这些内容也算是响应了今年1月18日,浙江省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加强专科医院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对于浙江省鼓励社会办医发展的省级号召。
关于加强专科医院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专科医院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全市专科医院合理布局和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需求导向、分类发展、突出特色、提质增效为原则,加强专科医院的优势专科学科建设,加快补齐薄弱专科和重点领域的资源短板,促进多元办医主体协同发展,发挥人才、科技、数字化的支撑作用,推进专科医院高质量特色化可持续发展,加快专科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构建以综合医院为主体、专科医院为特色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和健康绍兴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市、县两级专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专科医院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数的30%以上,专科医院诊疗人次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1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专科医院新建补缺
积极孵化培育肿瘤、眼科、骨科、耳鼻喉科等专科医院,推进浙江省肿瘤医院绍兴院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绍兴院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扩建工程。依托省内外综合实力强的三级医院,增加专科医疗资源供给,支持绍兴市人民医院加快推进与呼吸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积极建设呼吸病科、微创外科等市级专科诊疗中心。支持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加快推进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做精做强传染病相关专科,积极建设结核、艾滋、病毒性肝炎等市级专科诊疗中心。
支持各区、县(市)根据专科医疗资源现状,结合医疗服务需求,新建精神、康复、护理、眼科、皮肤病、老年病、医疗美容等专科医院,补齐专科医疗资源短板。按照平急转换要求,优化完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传染病医院)等公共卫生设施。鼓励建设中医骨伤、针灸、按摩(推拿)等中医类专科医院。
到2027年,实现县级标准化妇幼保健院和100万人口以上县(市)公立精神专科医院全覆盖,全市至少设置1家二级以上康复医院,每个区、县(市)至少设置1家护理院(中心)。
(二)推进专科医院内涵提升
积极鼓励和支持浙江省肿瘤医院绍兴院区建设并争创肿瘤诊治和研究中心,鼓励和支持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绍兴院区建设并争创眼科诊治和研究中心,打造国内领先、具有区域辐射的专科医院领军力量。
支持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做精做强妇科、产科、新生儿科等临床重点专科,积极建设市级子宫肌瘤诊治中心、早产防治中心、新生儿早产救治中心。
支持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一院两区建设,做精做强普通精神专科,重点发展心身医学专科,积极建设市级睡眠障碍诊疗中心、儿童青少年情绪障碍诊疗中心、阿尔茨海默病诊疗中心、精神心理诊疗中心。
支持绍兴市口腔医院按三级乙等口腔专科医院标准,做细做强口腔亚专科,重点支持儿童口腔医学争创市级口腔重点专科,积极建设市级口腔显微诊疗中心、口腔舒适化诊疗中心。
支持现有县级精神、康复、妇儿、口腔、眼科等专科医院提能升级,成为区域专科诊疗中心。
支持专科医院配置适宜的大型医用设备和更新改造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学装备,适度超前配置先进医疗装备,加快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推进病房改造提升,优化病房结构,适度提高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的单人间病房比例。
到2027年,力争1-2家专科医院实现等级提升,构建形成专科能力突出、类别较齐全的专科医院集群。
(三)推动专科医院转型发展
鼓励部分一院多区的市级医院结合自身特点和服务需求,依托特色优势专科,转型发展为康复、精神、老年病等专科院区。支持城市社区和县域内有一定专科特色基础的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精神、老年病等专科医院。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尤其是中心卫生院、社区医院打造特色专科,提供精神心理门诊、中医药、康复医疗、医养结合、安宁疗护、口腔、眼科、儿科等服务。支持中医专科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发展成为中医专科医院。
到2027年,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康复医疗、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服务。
(四)推动专科医院联盟协作
鼓励高水平专科医院牵头组建区域产科、睡眠医学、康复等专科联盟和协作体。鼓励市级专科医院参与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建设,以学科帮扶、专科提升、人才带教为主要形式,与专科医疗资源较薄弱的区、县(市)开展医疗合作。鼓励各区、县(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统筹整合区域内人才、学科等资源,打造具有特色优势的专科医院。支持专科医院成为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成员单位,协同提供专科医疗服务。
支持专科医院之间、专科医院与综合医院之间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支持专科医院加强医疗资源统筹调度,建立完善医院内、医院间转诊会诊机制。鼓励专科医院推广专科日间手术,探索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MDT),提高疾病诊治水平。
到2027年,由高水平专科医院牵头组建专科联盟和协作体3个以上。
(五)推动社会办医健康有序发展
发挥社会力量在专科医疗领域的优势和特点,拓展专业化、特色化的社会办医发展空间。鼓励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紧缺领域建设发展,成为区域医疗资源的有效补充。规范社会办口腔、眼科、骨科、医疗美容、皮肤病、精神等专科医院发展,加快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支持举办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机构。
支持社会办专科医院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打造行业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广泛认可的医疗集团。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小型化、社区化、门诊化医疗机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高度重视专科医院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完善规划布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落实工作任务。要在新增医疗资源时优先规划布局专科医院,纳入“十五五”规划谋划项目,积极推动相关项目纳入省“千项万亿”、公共服务“七优享”、县城承载能力提升等重大工程项目库。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地要结合当地政府财力,合理确定专科医院建设规模,落实对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协同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支持专科医院发展。深化医教结合,推动专科医院与高校对应特色优势学科的协作,加强紧缺专科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引育,加大专科医疗人才进修培养力度。支持专科医院合理配置大型医用设备。
(三)及时总结评估。各地要将专科医院作为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加强对辖区内专科医疗资源合理布局的监测和评估,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全面加强专科医疗资源的有效供给。在新改扩建专科医院时,要积极探索智能化、人性化、绿色化的未来医院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专业化、特色化、普惠性的全生命周期专科医疗服务。
其实不止8月30日发布的新《意见》,近期绍兴市卫健委还就当地“怎样推动民营医疗机构进一步发展”作出了非常详尽的答复。
像是今年7月,浙江绍兴卫健公开了关于回答市政协会议上、由委员提出的《关于积极推动开放发展民营医疗机构,促进医疗服务多元化,提升全民医疗水平的建议》这一提案的答复函。
答复函表示,绍兴市在民营医疗领域目前正在进行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审批服务、加大财政投入、加强规范指导4项工作。
在加大财政投入方面,2019年绍兴市下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对办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成功创建等级医院,采购设备、开展重点学科、专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补助。
市税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下发的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退税抵税政策,抓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强化优惠政策落实的闭环管理,通过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微信公众号、税企邮箱等多种“非接触式”渠道,针对性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辅导,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的政策知晓度,确保绍兴市民营医疗机构相关政策应享尽享、直达快享。
在优化审批方面,为开办民营医疗机构提供高效便捷审批服务,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并实行告知承诺,取消出具资信证明、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
将民营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权下放,对民营资本举办口腔、眼科、整形美容等专科医疗机构以及不涉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的独立实验室、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不以规划、距离、数量等理由设置准入前置条件。
按照省发文件要求,实行“四取消一减半”,取消等级、床位规模、重点学科、科研要求,医疗业务量减半,进一步降低标准条件。
进一步优化医保定点前置条件,增加定点医疗机构集中受理频次,缩短了原先需要1年的申请等待和审核时间,有效降低民营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准入门槛。
未来,绍兴将重点推进以下三方面工作,包括: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发展政策和健康产业营商环境。
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医共体、医联体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化医疗健康选择。
积极培育有品牌特色的民营医疗集团,发展社会办医院特色专科水平,提升社会办医发展层次。
激发社会资本活力,鼓励社会力量探索提供健康管理、诊疗护理、康复指导、心理关怀等连续服务。
支持民营医疗机构资源整合、集聚发展,提供高端化、精准化、个性化、定制化健康服务,推动参与更高层次、细分领域的竞争,实现高质量发展。
以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为抓手,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执业活动和医疗质量安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督促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严格落实依法执业的具体要求,严守依法执业的法律底线,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在国家卫健委最新发布的《2023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民营医院总数可喜地突破了2.65万大关,总计26583家,一年新增1353家,实现了疫情后的高速恢复发展。
但另一方面,民营医院在人才招聘与培养、市场空间和盈利、公众信任,包括政策支持与执行方面,依旧存在不少问题,很多困难亟待解决。
而想要解决这些问题,光靠社会办医院自身的努力可能影响力依旧有限,还需要更多政策引导。包括给予更多人才合作渠道、或是运营奖励扶持。
民营医院在吸引优秀医生方面存在劣势,难以与公立医院竞争。与公立医院的人才合作渠道也不够畅通。
公立医疗机构的辐射范围扩大,分级诊疗推行,民营医院市场空间缩小。药品集采常态化后,民营医院药品价格优势不再。
部分民营医院运营不规范,过度包装和虚假宣传导致医疗事故发生,损害行业形象。但医疗监管方面还没形成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存在一些“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尽管有政策支持,但实际落地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挑战和瓶颈,常存在地方上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当然,我们也可喜地看到,2023年、2024年鼓励社会办医建设的政策整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主要表现在如下3个方面:
1、引导社会办医做好专科补充,包括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口腔、眼科、骨科、医疗美容、皮肤病、精神、中医等专科。
2、支持高水平、国际化社会办医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社会办医品牌,鼓励发展各类医生集团和特色诊所。
3、鼓励基层民营医院发展。这也是国家2023年2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到的。具体内容为“鼓励社会力量办诊所、门诊部、民营医院等,为农民群众提供多元化医疗服务,并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
新的发展潮流下,民营医院还需积极面对政策变化,主动把握机遇。也希望未来,地区支持社会办医能进一步打破限制,优化各类审批,加快利好政策的落地的速度,为社会办医创造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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