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 | 连云港开发区法院网络公告送达(一百八十六期)

民生   2024-11-05 18:30   江苏  

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刘亚杰:

本院受理原告吴宏伟与被告刘亚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备注:
案号:(2024)苏0791民初1267号
公告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8号
承办法官:戴培培 0518-80328161
书记员:胡砚艳 0518-80328161
本公告发出日期为2024年11月5日,公示于本院诉讼服务网、微信,张贴于本院公告栏和被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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