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源于连云港开发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申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案件。当事人胡某因车祸致颅脑损伤,经医院抢救治疗,至今仍未苏醒,已丧失意识和活动能力。为保护胡某的合法权益,其女小胡特向法院申请宣告胡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小胡为监护人。承办团队受理该案后,立即联系胡某旁系亲属了解胡某具体情况,得知胡某因上班途中遭遇车祸,经鉴定为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小胡母亲已离世,现父亲遭遇车祸,完全丧失自理能力,故由小胡的弟弟全职在家中照顾父亲,小胡负责家务劳作和工作养家。
事情源于连云港开发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申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案件。当事人胡某因车祸致颅脑损伤,经医院抢救治疗,至今仍未苏醒,已丧失意识和活动能力。为保护胡某的合法权益,其女小胡特向法院申请宣告胡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小胡为监护人。承办团队受理该案后,立即联系胡某旁系亲属了解胡某具体情况,得知胡某因上班途中遭遇车祸,经鉴定为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小胡母亲已离世,现父亲遭遇车祸,完全丧失自理能力,故由小胡的弟弟全职在家中照顾父亲,小胡负责家务劳作和工作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