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某、翟某某、戚某某、陈某某,被查!

文摘   2024-09-14 21:03   江苏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泰兴公安持续开展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

依法严厉打击

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

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近日

部分网民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

在网上编造涉时事新闻相关谣言信息

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1




3月30日8时许,网民何某某在网上编造发布“一对高中生男女跳河殉情”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泰兴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




3月30日8时许,网民翟某某在网上编造发布“小情侣一起跳河,女孩尸体找到,男孩尸体还未找到”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泰兴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3




3月30日9时许,网民戚某某在网上编造发布“两个人谈恋爱,女孩子跳河,男孩跑了”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泰兴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4




3月30日18时许,网民陈某某在网上编造发布“昨晚有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跳河自杀”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泰兴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依法治理网络空间,不仅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还是促进互联网空间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之举。广大网民要自觉成为网络正能量的生产者、传播者、引领者,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面对偶发性事件,坚决不做谣言的“制作人”。在生活中、工作中,遇到偶发性事件,不要在未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凭借想象,用夸张、联想等方式,通过网络编辑散发信息。


 面对未证实的信息,坚决不做谣言的“编辑器”。在微信组群、朋友圈或其他网络媒体上,看到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不要自认了解情况,先入为主,根据自己的片面了解或道听途说,进行二次编辑和转发。


      面对互联网流言,坚决不做谣言的“快递员”。谣言的扩大在于转发。发现已被证实的谣言或疑似谣言,任何人都不得继续转发,坚守法律法规底线,对身边出现的谣言,要积极劝解,距离生活较远的,做到不评论,不转发,不给谣言留下任何生存空间。

END

文字图片来源|网安大队、泰兴警方

泰兴市东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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