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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社会出现了像北京字影图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类似企业,利用保护知识产权的大旗,对图片等稿件的版权问题,进行疯狂起诉,这背后的“利益诱惑”,令人触目惊心!
【 图片侵权案件疯狂起诉】
5月的一天,我们收到泰州高新区法院的传票,因为公司的公众号在2017年使用的几张网络图片,被北京字影图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12000元。正常的版权侵权问题,作为原告应该都会在第一时间提出版权异议,要求停止使用图片,维护自己正版的权益,降低自己的损失,而不是直接起诉。
实际情况是当时使用涉案照片是从网上搜索所得,照片上当时并未署名,被告无从得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并无故意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意愿。并且,被告使用涉案照片的行为并没有导致原告的社会评价受到贬损,原告要求被告赔偿金额,也没有任何参考依据。况且2017年的一条公众号,阅读量都没有破百,谈何影响力?
【一个企业的数千条诉讼案件】
据企查查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字影图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短短不到一年时间里,共向法院提交起诉等案件共有1767起,可见这是一家过度维权、虚假诉讼、滥用司法资源的公司,极大地占用了社会司法的公共资源,如果每家企业都这样操作,整个司法系统都会瘫痪。泰州法官每人每年办理案件都在300多件以上,全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我想这种过度维权的行为,真的需要紧急刹车。
频频出台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在媒体渲染下,让法院感受到无形的压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马宁发表论文阐述:近几年,“图片碰瓷维权者”借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东风”套取高利的局面依旧在继续,这变成了中国特色的图片商业维权“生意”。
建议法院按照市场经济的思路将法定赔偿的考量与作品独创性高低充分挂钩,摒弃碍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面子而固执为图片判赔金额划定底线的做法,从而在图片商业利润和维护作品传播之间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契合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恳请法院根据本案的具体特殊情况,“不唯上,只为实”,坚决遏制“图片碰瓷维权”行为,遏制滥用司法资源的不良风气。
【图片类维权到底保护了谁】
2019年10月1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涉图片类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其中特别强调了法定赔偿应考虑以下方面:
(1)司法保护力度应与图片独创性程度相协调;
(2)对图片正常市场价值的确定,可参考当事人自己或同行企业对同类作品的正常转让交易或许可使用价格,亦可参考相关行业协会提供的交易行情资料和法院通过调研了解到的行情市价;
(3)被诉行为方式及使用目的,系作为文艺作品传播还是用于广告推介、产品包装,使用图片目的是否为了商业营利等等。这份“解答”对于图片类维权案里“不恰当的高额判决”有了破局之举。
事实表明,脱离国情的赔偿数额不仅会冲击整个民事赔偿领域的协调一致性,而且会给社会公众造成一种虚幻的期望。据了解,除中国之外,其他国家和地区均未见如此集中的图片商业维权现象。如今,大家都意识到职业打假人影响到了商家、平台、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等多方,破坏了市场营商环境,侵占了消费者正当维权的司法执法资源。
【案件后记和思考】
类似这种将图片“打假”作为发家致富、要挟商家的手段,理应不能作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一部分。解放思想,才能做到实事求是,执法过程中应打破主观偏见的束缚,将图片的价值属性交给市场去判断,还图片市场一个清朗空间,也给法院等办案机关“减负”。
案件的开庭,我们都能预见案件的结果,发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呼吁社会关注,请尽快叫停这种严重浪费社会公共资源的行为。周边的企业至少有半数的人都深陷被起诉的泥沼,都选择花冤枉钱买个省心,但内心都是“万头草泥马在奔跑”,这种行为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什么混乱和伤害,可想而知!
这是民事答辩状的部分内容材料,最后法院判了300元/张,在此我也提醒大家,请一定要开庭,不要怕麻烦,不然“无穷尽也”。据一个律师朋友透露,现在律师事务所都是采取的“承包模式”,一张图片一次性给多少钱的版权费,自己开始疯狂起诉,剔除版权费的成本之后,剩余的都是自己的收入,这也解释了为何这么多的起诉案件,到底是在保护知识产权,还是在疯狂敛财,公道自在人心。
如果有企业遇到类似图片被告案件,我们免费提供开庭的答辩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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