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南京所”)成立于1978年,是生态环境部直属公益性科研机构,也是我国最早开展环境保护科研的院所之一。自成立以来,一直以生态保护与土壤污染防治为主要研究方向,致力于前瞻性、战略性、基础性及应用性环境问题的研究。科研范围涵盖生态保护与修复、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化学品污染防治及生态效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流域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与有机食品发展、环境管理与工程技术等10个研究领域、32个研究方向。
南京所现有在职职工770余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及青年拔尖人才、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等国家和省部级人才称号104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0人。形成了一支以知名专家为引领、各领域科研骨干为依托、青年科技人员为主体的创新人才队伍。
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队”,南京所心系“国之大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致力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共完成重大项目千余项,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200余篇,出版专著140余部,获得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1000余项,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85项。近5年,主持编制政策法规、国家报告及管理办法等200余项;提交政策建议200余份,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采纳47份;起草国家标准、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等143项,为服务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顶层设计做出重要贡献。
为进一步优化学科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有关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责任感,有志投身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四)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列入报名范围。
二、招聘部门及岗位需求
为充实学科内涵,强化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为科学技术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2025年南京所拟招聘部分专业科研技术人才(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结束。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应在报名结束日期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报名信息,同步上传附件2《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姓名+应聘部门+研究室+岗位”格式命名)。
(三)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要求,我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本人参加考试。
(四)考试
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我所将组织有关考试工作。考试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通过面试的人员自行进行体检(三甲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考察并复核资格条件。
(六)录用
本次招聘均为所聘人员,应于2025年7月底前入职,若2025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请勿参加报名。
联系人:巩老师
电 话:025-8528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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