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总医院(石狮市医院)
三级综合
石狮(古属泉州府晋江县),福建省辖县级市,由泉州市代管,介于北纬24°39′52″—24°48′48″,东经118°33′46″—118°46′51″之间,陆域面积160平方千米,潮带间滩涂面积20.54平方千米;行政管辖毗邻海域面积968.5平方千米,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政府驻地位于湖滨街道,辖7个镇2个街道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石狮市常住人口为685930人。
石狮市总医院(石狮市医院)占地面积298.5亩,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开放床位800张,可开放床位1500张,是石狮市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县域三级综合医院,是石狮市紧密型医共体的牵头单位,是福建、江西等地多所医学高等院校教学医院。医院现有职工总数1078人,医生 355人,护士446人,其中高级职称96人,中级职称307人,硕士研究生66人,中青年骨干医师14名。设有姚天源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张诚华名医工作室。2019年,门急诊人次86万人次,住院人数3.7万人次,年手术量7095人次,其中三四级手术3052人次,占比43.01%。
医院始建于1956年,为石狮联合医院(民生路院区),1958年更名为晋江县石狮(地段)医院;随着石狮拆镇建市,1990年更名为石狮市医院(九二路院区);在旅菲华侨吴子文先生的多方联系下,由爱国华侨黄光坦家族和王爱友先生共同捐资1700万兴建香江路院区,1998年落成并搬迁,又名石狮华侨医院。2012年晋级为三级医院。2018年10月,石狮市委市政府成立石狮市总医院,整合石狮市医院、石狮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职能)和石狮市中医院(筹建中)等市域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下辖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镇卫生院以及市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点。
医院现有行政科室20个,临床科室22个,医技科室4个,其中泌尿外科为泉州市临床重点学科。先后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福建省立医院、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10医院(原180医院)建立医联体关系,聘任国内知名专家万梓鸣为肾内科学术和技术顾问、与厦门大学附属福州第二医院签署骨科联盟协议,与中华医学会神经外科分会脊柱脊髓专业共建示范单位,与上海复旦大学附属眼鼻喉科医院耳鼻喉科研究院学科共建。
有万元以上医疗设备1100多台,总资产2.04亿。主要有飞利浦悬吊数字化平板血管造影系统(DSA),西门子检验科实验室自动化流水线、史赛克数字一体化手术室系统、瑞仕格门诊药房全自动发药系统、1.5T磁共振系统、飞利浦64排CT、方舱CT等大型医疗诊断设备。
医院秉承“仁爱、敬业、严谨、创新”的院训,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 ”的职业精神, 始终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进程,现面向全国招聘学科带头人、医学博士等高层次人才。
(一)医学博士
年龄45周岁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8年以上三甲医院临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科研、临床实践能力和明确的研究方向。
(二)学科带头人
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位,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及学位,可放宽至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5年以上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8年以上三甲医院临床工作经验)。主持过地厅级及以上重点科研课题或获得地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奖励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CSCD及其以上论著至少2篇。以上条件同时满足。
1.年薪:医学博士和学科带头人聘期5年,年薪50万元。
2.人才奖励金:支持申报入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符合《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评审规定,确认为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和工作经费,按照第一至第五层次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15万元、5万元的工作经费,分5年拨付。
3.周转房保障:优先保障不少于90㎡的人才周转用房,按照《石狮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依据《石狮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规定》)
4.购房补助:我市高层次人才选择在泉州自行购买商品住房解决居住问题的,按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分别给予8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助。购房补助分2次发放,补助申请审核通过后的第一年、第四年分别发放50%,于发放当年的4月、10月核查发放对象的在岗及征信情况后统一发放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人才。如购房总价低于上述购房补助标准的,购房补助金额按照房屋总价执行。如购房总价低于上述购房补助标准的,购房补助金额按照房屋总价执行。(依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
5.子女入学:获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后,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执行,子女优先保障就读全市优质公办学校。
6.配偶就业: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需要在泉就业的,原属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按相关规定顺向流动、考核聘用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专业对口、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暂时无法安排的,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可参照本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依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
为便于收集报名材料,投递电子版简历时,请将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简历、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医院邮箱,邮件主题: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医院地址:福建省石狮市石锦路2156号
医院邮箱:214380906@qq.com
医院电话:0595-83066770 15905952192
联系人:张先生
医才网内推联系人:柯老师
联系电话:19129935674
投递邮箱:ronny@ecaihr.com
有意者请将简历及联系方式发至邮件,须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如XXX(姓名)应聘XXX(科室)XXX(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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