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孩子不幸身亡,司机已被逮捕!全网炸锅

文摘   2024-09-09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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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案件的公正处理,胜过千言万语,也是宝贵的法治宣传。河北保定骑行男孩身亡案,到底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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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保定11岁男孩骑行被碾压不幸身亡事件又有新的进展,涉事小车司机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事再次引起网友的关注。

前文前文《又一起马路惨剧!责任该谁来负?》及《摇头苦叹:骑行男孩身亡案最新进展》已经有过评论。简单回顾一下这起渐渐淡出人们记忆的这场悲剧。


当地检方是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该司机姜某批准逮捕的。首先这个罪名定性是否准确?看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文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有两种情形,一是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二是过于自信过失致人死亡。但在这起案件中,司机姜某正常速度正常车道行驶,对男孩突然迎面摔倒根本无法做出任何预判,也无法做出任何避让措施,既不属于疏忽大意,更不存在过于自信。

如果觉得法律条文很空洞,不妨请检察官或法官大人也去做个实验,用一个假人突然扔在时速52公里的车前,如果他们能及时避让,判姜某有罪大家也是无话可说。就这么简单。

或许有人说,事发路段尚未开通并限行,所以司机应该负责。既然限行,那么一支庞大的车队在路上行驶,死者的父亲、车队组织带队者是否也该负责?封闭道路无任何管理措施,当地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是否也该负责?为何那么多该负责的都不追责,反而把所有的责任都归究到一个一脸蒙圈的无辜司机的头上?

有网友悲叹:明明是最无辜的人,却成了事故中最大的受害者。

明知不满12周岁不得上路骑行,明明儿子已经要求骑慢点,明明已经有网友提醒不能这样,但死亡的父亲不但对此熟视无睹,甚至还要反唇相讥有善的提醒。

还有,那些当场逼迫司机下跪的骑行者们,他们真的就没有什么责任吗?吸纳不符合骑行要求的小孩参加活动,甚至公然动用私刑,为何无人追责?

我在很多文章中不止一次地提到过,司法机关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然而,在这起案件中,虽然还未进行诉讼程序,但以过失致人死亡罪逮捕,而对真正负有责任的没有任何追责,这算是公平吗?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当法律的底线都被践踏,是社会良知和道德的彻底沦丧。

观察者网近日报道了一起与该起案件相似的案例,看看是如何判决的,看看什么才是公平正义。这起案例视频是央视今日说法2023年9月7日播出的,片名叫《避让不及》。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上网搜一下,视频还在。



这是一位微博上的律师对此事的评论。虽然他对公安和检察机关的认知印象我并不是太赞同。

还有一位网友发帖称,他愿意帮助涉案司机支付所有的法律费用,以此来为该司机提供最大的援助。

还是那句话,希望相关司法部门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

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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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猫眼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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