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廊施工作业致1人死亡,安全管理千万别忽视!

教育   2024-11-15 14:14   山东  

在石化企业中,

管廊承担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管廊,又称管廊式管架,是指相邻管架间设置纵向联系构件,多设置在装置区内及装置间,可为单层、双层、多层。

按所处的区域及功能可分为全厂管廊、装置管廊、公用工程管廊等。管廊由于其介质复杂多样且危害性巨大,存在着安全管理复杂性高、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在进行管廊施工作业时易导致事故发生。


请看以下事故案例





事故案例:

某公司“6.8”火灾事故死亡1人

一、事故经过

2018年4月,某公司决定对闲置的I焦化汽油至I加氢原料线的低点排液法兰盲盖垫片进行更换。4月下旬管线完成顶水作业。更换垫片作业任务由施工检修单位负责。

6月5日,负责炼油二部I焦化的设备员严宏某对照盲盖示意图,在地面用手指方式向检修单位施工班长进行作业内容交底。

6月7日,承包商3名员工,在炼油二部I焦化汽油线上更换盲盖垫片。

6月8日,承包商继续更换垫片。普工崔某误将管廊处炼油三部工加氢石脑油线(到储运部G961罐)当做炼油二部I焦化汽油线(两条管线平行相邻布置,管径均为DN200)。

事故发生的管廊视图

6月8日15时10分,崔某开始拆卸石脑油线上盲盖螺栓。

15时25分,盲盖处有液体流下,现场承包商施工班长严建某、监护人员徐某、设备员严宏某均未制止作业。

15时30分32秒,盲盖处突然喷出大量雾状液体。

15时31分16秒,泄漏出的石脑油遇管廊下部过热蒸汽管线着火,崔某身上的安全带被烧断后,在逃离火场过程中从(距地面4米)坠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更换盲盖时,错误拆开正在运行的石脑油线盲盖,导致石脑油喷出,遇过热蒸汽线管线后燃烧。

三、事故间接原因

1.作业交底不清。事故处管廊共7层,92根管线,进行作业的I焦化汽油线位于第三层管架上(从上往下数,距地面高度5米左右)。设备员严宏某在地面对施工检修单位施工班长口头作业交底,没有指明、标记更换垫片的具体部位;作业人员崔某找到错误位置时,班长也未认真检查确认,致使作业点错误。

2.安全风险分析流于形式。炼油二部与施工检修单位在进行换垫片作业风险分析时,没有识别出找错位置带来的风险,也没有识别出漏液遇到高温管线燃烧的风险,未设置专门逃生通道。

3.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高处作业票上虽有炼油二部焦化一区作业区主管、安全人员签字,但签字人员没有对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作业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检查,没有安排现场监护。

4.对异常情况没有引起高度警觉。盲盖法兰拆开后有液体流出。现场设备员及施工班长均没有引起高度警觉,误以为是管线内积水,没有及时停止作业,失去了避免事故的机会。

5.管廊管理存在严重漏洞。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管廊上的管线层层叠加,各种介质管道混杂在一起,安全风险极高。没有对管架、管道及管内介质流向等有效标识,安全管理混乱。

管廊检维修作业前,管廊管理单位应当告知施工管道和相邻管道的上下游单位、周边装置的管理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

管道施工由管道资产所属单位牵头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负责作业许可、监护,管廊管理单位及相关管道的上下游单位参与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配合办理作业许可和监护。牵头单位应当进行现场技术交底,确认施工管道,做好施工标记,双方签字确认,正式施工前应当再次确认管道的施工位置和施工条件。

管架及附属设施施工、管架上新增管道时由管廊管理单位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办理作业许可,施工区域涉及的管道上下游单位配合施工。

管廊施工作业前,要全面掌握管道介质和布局情况,充分考虑多层管架相互影响,分析施工作业对其他管道的损坏或介质泄漏浸入其他管道带来的安全风险,制定对应的防范措施。

涉及管道的带压堵漏、带压开孔(封堵)等高风险作业,项目施工单位应当组织编制施工方案和专项应急处置措施,经审批合格后方可实施。

管廊上施工作业应当做好人员保护工作,严禁人员直接站立、蹲坐、匍匐在管道上施工,符合高处作业条件时应当使用作业平台,施工人员应当佩戴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施工作业过程中如遇紧急排放、泄漏和事故等异常情况,牵头单位应当立即组织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做好警示,及时报告和撤离人员。



内容来源:奋进石化 班组安全

班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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