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就医系列举措】新安县医共体总医院大力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文摘   2024-11-04 18:14   河南  



便捷高效|医疗服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效解决区域内医疗机构不必要重复医学检查检验问题,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根据《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解决重复医学检查检验、加重群众负担问题”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新安县医共体总医院多次组织召开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推进会,下发《新安县人民医院关于印发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工作目标、成立工作专班、确定时间安排、明确互认项目、互认条件、互认方式、制定奖惩措施、对各科室医师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全院人员对互认项目和流程有清晰的认识,同时在门诊大厅、内科楼、外科楼大厅、各科室、门诊诊室显著位置,张贴关于检查检验项目互认的宣传海报,向患者详细介绍互认的范围、条件和意义,让患者充分了解这一惠民举措。

一位就诊患者感慨地说:“以前换个医院就得重新做一遍检查,既麻烦又费钱。现在好了,在别的医院做的检查、检验,县人民医院也认可,真是太方便了。”

这一惠民政策对于患者而言,最直接的就是节省了时间和费用。不必再为了重复的检查检验而奔波于不同的医院,能够更快地得到诊断和治疗,减轻了身心的负担。同时,也减少了不必要的医疗资源浪费,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让医疗资源能够更合理地分配和使用。

互认范围

全省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属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应互相认可。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检验结果,属互认项目的,原则上应予认可;全省各医联体成员单位间和有对口支援关系的医疗机构间,属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应互相认可。

互认规则

原则上,医师在接诊时应对患者近期(检查一般为3个月内,检验一般为1个月内)在具备互认资格的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检验结果进行参考,对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结果,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遵照互认规则和适用范围予以认可并在病历中引用被认可的结果,不再进行重复检查检验。在诊疗过程中,医师可根据疾病发展变化,仔细分析患者的检查检验结果是否满足当前患者诊疗需要后,综合判断是否认可外院的检查检验结果。

可不予互认的情形:

1.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反映病人当前实际病情或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因时效问题,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

3.检查检验结果与疾病发展关联程度高、变化幅度大的项目;

4.检查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

5.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检验的;

6.重新复查检查检验项目对治疗措施选择意义重大的(如 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7.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

8.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的;

9.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

10.其他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


      目前新安县医共体总医院可实现58项检验结果的线上互认,同时对于不能实现线上互认的检查检验项目可进行线下互认,接下来我们将持续遵循“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已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尽快完成河南省首批检查结果互认项目清单中的60项检查项目的线上互认工作及将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扩大至五大类82项,不断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有效解决区域内医疗机构不必要重复医学检查检验问题,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供稿:樊佳琪

编辑:戴   月  

校对:樊佳琪  戴   月  

审核:翟妙琴  游新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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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县中医院、县二院、县妇幼保健院和11家乡镇卫生院共同组成,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疗和有序就医新秩序,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就医体验,高质量推动健康新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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