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保贝们,驾驶证里的重要日期
你了解多少呢?
是否误以为清分日期是一年的最后一天
新的一年,驾驶证已“满血复活”?
NO!NO!NO!
今天,小保再来为大家梳理一下
驾驶证的三个“重要日期”
清分日期 、 换证日期 、 审验日期
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将自动清分。
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比如,4月10日取得驾驶证,那么至第二年的4月10日24:00为一个记分周期,从第二年的4月11日起为一个新的记分周期。
可以清零
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有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零。
不能清零
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温馨提醒
持A类、B类(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以上准驾车型的司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有记分的,需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参加审验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
●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 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面的这张驾驶证为例,其在2021年4月10日换证后,需要在2031年4月10日前完成换证。
逾期1年以内:可以直接换
驾驶证过期一年内的,可以正常办理“期满换证”业务。重要提醒:逾期期间不允许驾驶机动车上路。
逾期1-3年:重考科目一
驾驶证过期超过有效期1年未到3年的,驾驶证会被系统注销,此种情况属于“注销可恢复”状态,驾驶人通过重新考取科目一合格后进行换证,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逾期3年以上:重新报考驾驶证考试
驾驶证过期超过有效期3年,驾驶人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才能恢复驾驶资格。
温馨提醒
驾驶人可以提前90天换证,如果驾驶人因出国、服兵役等原因无法及时办理换证,一定要上交管12123APP申请延期换证哦!
1、持有大中型客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持A、B类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
2、校车驾驶人;
3、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驾驶证审验日期是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日期之后的30日内。
(例如,A,驾驶证记分为9分,初次领取驾驶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那么他的审验日期就是每年的12月31日起往后顺延30日内,30日之后没有审验的驾驶证状态为逾期未审验。)
如A类、B类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记分或在审验有效期截止前通过学法减分将记分清零后即可无需参加审验。
驾照上的“重要日期”,
保贝们都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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