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闻 | 昌吉市人民法院:“执破融合”高效出清“僵尸企业”

政务   2024-09-29 20:30   新疆  


    “执破融合”作为“执转破”程序的深度发展,充分发挥执行程序的强制功能和破产程序的拯救、出清功能。昌吉市人民法院以“执破融合”为重要抓手,成立“执破融合团队”推动执破双向互通,通过破产程序依法解决因“僵尸企业”而产生的执行问题,是深化多元解纷的有益探索。




    新疆某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系新疆某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供货商,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2年1月15日首次向昌吉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新疆某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昌吉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破融合”破僵局

    通过前移破产原因识别时间节点,建立债务企业涉诉涉执“立-审-执”全流程筛查机制,同时对终本库案件定期筛查,做到“应移尽移、应立尽立”。在对终本库案件筛查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新疆某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明显无履行能力,后续也无经营可能。相关情况反馈新疆某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后,该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向本院提出申请对被执行人新疆某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精简流程、快速审查

    执行法官只需移送当事人的破产申请书即可启动破产审查程序,征询相关当事人意见、破产移送材料的收集以及破产原因的审查均由“执破融合”团队负责。执破融合团队快速收集完毕相关材料,并经过会商向执行法官提出相关建议,破产庭室审查后立即移送立案,立案部门当天立案转执破融合团队组成合议庭进行破产审查,并在审查完毕后及时作出受理破产清算裁定。



精细协同、快速办结

    建立执破融合会商机制,方便执行与破产审判庭室之间的协同沟通。在破产案件办理中融入执行手段,借助执行查控系统精准查找企业财产,有效缩短了管理人调查财产的时间,助力管理人在财产申报期满即同时能够锁定财产调查结果。债权人对经过查控系统调查的无财产结果无异议,债权人会议一次性全部通过破产清算决定,本案于2024年9月13日即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该案通过执破融合机制,实现54天办结。新疆某某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某某热力有限公司均系类似情况,此两件案件与新疆某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在2024年9月30日前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上述三件案件共出清终本案件20件,实现“终本出清”加速度。



    为了确保执破融合工作的常态化,下一步,昌吉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推动执破程序协同互促,推动执破融合工作进入运行“快车道”。将“执破融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体化。坚持被执行企业“应执尽执、能救必救、当破则破”的原则,努力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让“执行积案”良性出清,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作者 | 贾怀勇 周婷

编辑 | 付肖

审核 | 孟兆军 马彦燕 朱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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