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昌吉市人民法院对下列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内容如下:
被执行人:昌吉市大良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王书鹏
公民身份证号:
411423199710020511
住址:河南省宁陵县柳河镇王仪宾村22号
案号:(2024)新2301执3677号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 83163.25元
联系单位:昌吉市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13909949726
联系人:冯法官
悬赏标准: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的执行款的 10%。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被执行人姓名:李军
公民身份证号:
652301197407022832
住址:昌吉市中山路街道滨河社区圣水雅阁 9-2-402 室
案号:(2024)新2301执恢5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754400.00 元
联系单位:昌吉市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 0994-8182075
联系人:奎法官
悬赏标准: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的执行款的 20-30%。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被执行人姓名:马亮
公民身份证号:
652328198211200056
住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花园东路155号院1号楼3单元332号
案号:(2024)新2301执保1649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 101551.70元
联系单位:昌吉市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 0994-8282871
联系人:马法官
悬赏标准: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的执行款的 10%。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被执行人姓名:马秀珍
公身份证号:
652301197805051524
住址:昌吉市中山路街道新城社区盛世龙城20号楼3单元703室
案号:(2024)新2301执4440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 54,355.00元
联系单位:昌吉市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994-8282942
联系人:奎法官
悬赏标准: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的执行款的 10%。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被执行人姓名:杨兵
公身份证号:
652324197103103873
住址:昌吉市盛世龙城20号楼3单元703室
案号:(2024)新2301执4440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 54355.00元
联系单位:昌吉市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994-8282942
联系人:奎法官
悬赏标准: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的执行款的 10%。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自愿承担,从申请执行人应得执行款中予以扣除,两个以上举报人就同一线索举报,悬赏金由在先举报且举报信息详实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举报人均分。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作者 | 执行局
编辑 | 付肖
审核 | 孟兆军 马彦燕 朱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