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进行第二次工作交流会商

政务   2024-12-20 19:17   新疆  

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召开第二次工作交流会商会

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为美丽新疆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2月18日,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召开第二次工作交流会商会

12月1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二次工作交流会商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商以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这次会议对去年12月“两院”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会后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总结,对解决审判、检察工作中共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凝聚共识,作出安排。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去年第一次工作交流会商会以来,自治区“两院”合力抓好会议纪要落实,纪要确定的11项具体任务绝大部分已完成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在协同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合力加强行政争议源头治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一系列有利于提升审判、检察工作质效的制度机制,有力推动解决了长期影响、制约审判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开好此次会商会,“两院”在前期充分沟通交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提交会议讨论的10个新议题。


会上,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周志豪介绍了第一次交流会商会任务落实情况,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乃比·艾买提介绍了第二次交流会商会议题及相关考虑。与会的法检“两院”院领导围绕规范相关案件法律适用和司法认定标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审判和检察工作质效等问题深入沟通交流,并就建立健全民事行政抗诉、检察建议联席协作机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大数据分析和数据共享力度、加强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保护等工作达成共识。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出席会议并讲话
迪里夏提·沙依木指出,“两院”会商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司法机关落到实处的有效举措。一年来,“两院”互动频次明显增加,交流协作深度和广度明显拓展,双方同心同责,研究解决了一批长期影响和制约法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下一步关键是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问题导向为主,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共同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继续不折不扣抓好会商事项推进落实。要处理好牵头和配合的关系,牵头部门要切实增强抓落实的自觉和担当,参与部门要杜绝局外人思想,积极协助、全力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防止工作断线、机制空转。要处理好整体和局部的关系,以整体思维、系统观念协同推动落实,确保会商确定的各项任务变为法检干警可触可及、人民群众可感可知的具体成果。要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抓好会商成果运用、细化和转化,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全区各级法院要自觉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以科学管理为抓手,深化流程管理、质量管理、能力管理,不断提高办案水平。法检要继续发扬常态沟通联络、相互鼎力支持的良好传统,并肩携手解新题、破难题、促发展,合力开创法检工作新局面,共同书写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答卷。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两院’更重政治责任、提出更高履职要求,需要持续携手解新题、破难题。”高继明指出,“两院”交流会商机制实质化运行,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两高”工作部署,以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务实举措。“两院”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很多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事关司法办案质效、事关司法队伍建设。共同的问题需要共同解决,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通过深化改革来打通堵点。要持续深化协同协作,强化配合制约,更加有效集聚法治智慧、汇聚司法合力,不断提高审判、检察工作质效,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共同以高质量司法助力美丽新疆建设。交流会商是研究问题、凝聚合力的第一步,关键要抓好落实的“后半篇文章”。自治区检察院将与自治区高级法院一道,持续巩固深化交流会商成果,加强工作统筹和对下指导,推动交流会商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共同促进司法公正。携手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建设。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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