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观察】2020年以来首次实行股权激励的A股上市公司分析

文摘   财经   2024-03-18 22:42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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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行业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于股权激励的重视程度较高,且股权激励适合绝大多数的行业。

· 分板块,新证券法的实施、注册制的推进,使得企业更偏向于采用限制性股票的模式来进行股权激励,双创板块中80%左右的企业都偏向于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分股权性质看,国有企业在实行股权激励的参与度上要低于民营企业。

· 分高管背景看,当董监高成员具有金融或海外背景时,企业采取股权激励的可能性要高于董监高成员无相关背景的企业。


A股市场于1990年成立,至今已34年,本文将其划分为3个阶段:1990-2004年,2005-2019年,2020年至今。2005、2019年是两个分水岭,其中2005年4月底提出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进入“同股同权”阶段;2019年12月底证券法迎来了大力度修订,2020年3月开始实施,增加了双创板注册制、上证指数修订等,使市场变得更加活跃、规范与国际化。在A股多年来的发展中,企业家们尝试了各种手段进行公司治理,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手段,近年来在A股市场崭露头角。

从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国A股市场首次实行股权激励的企业共计1343家。本文收集相关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的数据资料,对A股市场首次实行股权激励的企业进行分行业、激励类型、股权性质和高管背景的多角度分析。

一、分行业分析



根据CSMAR数据库的信息,本文将2020年以来首次实行股权激励的1343家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统计,并选取企业数量前十的行业进行分析。从下表2可以看出,前十行业总计占比67.16%,大部分为制造业,分别为15.1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0.72%(专用设备制造业)、9.68%(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15%(医药制造业)、6.55%(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6.03%(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57%(通用设备制造业)、3.13%(汽车制造业)、2.90%(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31%(金属制品业)。并且通过计算这十个行业在A股市场的整体占比,可以看出十个行业中有八个行业2020年以来实行股权激励的占比要大于各自的行业整体占比(下表1)。并且根据《高技术产业分类》(2013),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医药制造业都属于高技术产业。因此,本文认为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对于股权激励的重视程度较高。

表1 分行业首次实行股权激励的企业数量

表2  实行股权激励占比前十大行业

注:行业整体占比指A股该行业的所有企业与A股所有上市企业的数量之比

将1343家企业按股权激励的实施阶段分类统计(下表3),可以看出1343家企业中仅有8家企业取消了激励方案,190家企业对方案进行了调整,其余1145家企业一直在实行过程中没有相关调整,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的企业都在稳步进行中,并且股权激励适合绝大多数的行业。本文对8家取消方案的企业进行调查,其中久远银海、软通动力、盛和资源、湖南黄金、福能东方、兰生股份6家企业发公告称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发生较大波动,因此终止激励计划。其余两家中,一家是由于激励人员调动原因,另一家是由于自身面临严重困境而选择终止计划。

表3 分行业首次实行股权激励的企业实施状态

注:进行中表示企业在股权激励方案的实行过程中,且对方案没有进行调整;调整表示企业在发布股权激励公告后,对方案进行了调整;方案取消表示企业在发布股权激励公告后,取消了激励方案。

图1 分行业首次实行股权激励的企业实施状态

据统计,在2020年以来首次实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上市时间在2020年以来的企业有698家,占总数的51.97%。在2005-2019年上市的企业有476家,占比35.44%,在1990-2004年上市的企业有169家,占比12.58%。通过图2也可以较为直观地看出2020年以来上市的公司占比较高,这说明新上市的企业更偏向于采用股权激励来促进企业发展。刚上市的企业主要需求是扩张与发展,通过股权激励,一方面可以将高管和人才的价值回报与公司持续增值紧密联系在一起,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吸引外部人才进入企业;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将行权与业绩挂钩,确保企业在未来几年的稳定发展。此外,不论是从规模还是运营等角度出发,上市多年的企业普遍要比新上市的企业更加稳定,因此,他们对股权激励的需求要低于新上市的企业,参与度也就会较低。

表4 按上市时间分析

图2 按上市时间分析

二、分板块、激励类型分析



本文将2020年以来首次实行股权激励的A股1343家上市公司按照实行股权激励的年份、板块进行划分,研究2020-2023年每个板块的股权激励类型特点。首先对1343家企业的股权激励类型进行统计,将其划分为4种:

1、股权期权(O):由上市公司与被激励对象以商定的价格,在约定的时间区间内,可以认购上市公司规定数量的股票,由激励对象选择行驶此项权利。

2、限制性股票(R):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适用于所有版块)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S):符合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仅适用于科创板、创业板)

4、混合型: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并不是单一地选择一种股权激励类型,而是同时或后续采取了两种及以上的股权激励类型,其中属于双创板块的企业占比59.90%,而A股所有企业中双创板块的占比为33.29%,由此可见双创板块相较于主板和北交所而言更偏向于采取混合型的股权激励方案。

表5 按激励类型与年份分析

图3 按激励类型与年份分析

通过表5可以看出,1343家企业中有1134家选择单一的股权激励类型,占比84.44%,采取两种及以上股权激励类型的企业极少。本文认为执行和管理多种股权激励计划会增加公司的复杂度和成本,单一的股权激励计划可以更容易地与其他福利计划结合使用,从而使公司能够更有效地进行管理。2019年11月国资委发布通知:支持央企控股的科创板上市公司,甚至包括尚未盈利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允许科创板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50%。随着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出台,双创板块实行股权激励的企业大幅增加。

在按激励类型分类的基础上,从方案实行时间、板块两方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A股市场目前分为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四个板块。主板包括沪市主板和深市主板,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科创板以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上市为核心目标,专注服务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北交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表6 按板块、激励类型与年份分析

通过表6可以看出,大多数上市公司偏向于使用限制性股票(R和S)的方式来进行股权激励。究其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企业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价格可以最低达到该股股票交易均价的50%,相对而言授予股票期权的价格则原则上不低于股票交易均价。对于许多激励对象,眼前的低价股票显然比未来许以市价买入股票的期权吸引力更高,从而更倾向于接受限制性股票。

2021年新证券法的实施和注册制的推进使得上市公司数量蓬勃发展,从而推动了首期股权激励公司的大幅增多。由于创业板注册制的实施,双创板块的企业纷纷进行股权激励,推动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数量大幅增加。由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兼具折扣和出资时点优势,逐渐成为创业板及科创板的主流股权激励工具。在2022年中,双创板块在注册制实施的推动下,数量仍然有10.53%的增长。

三、分股权性质分析



将1343家企业按照是否被国有资本控股50%以上为界线,划分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经统计,2020年以来首次实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国有企业共有204家,占A股所有上市国有企业的14.75%;民营企业1139家,占A股所有上市民营企业的30.38%。

表7 按股权性质分析

由表7可以看出,不论是2020年后首次实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国有企业占A股所有实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国有企业的比重,还是占A股所有上市国有企业的比重都要低于民营企业,这说明在实行股权激励的参与度上,国有企业要低于民营企业。

四、分董监高背景分析



董监高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同时也包括董事会秘书以及章程里面规定的其他相关人员。通过对这1343家企业的董监高背景进行分析,将企业按照高管有无金融背景(是否在监管部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公司、投资银行、信托公司、投资管理公司、交易所等单位工作过)、海外背景(是否在海外有留学或任职经历)进行划分。如下表8可以看出董监高具有相应背景的企业有1153家,占比85.85%,其中具有单金融背景的企业有330家,占总企业比例24.57%,具有单海外背景的企业有241家,占比17.94%,具有金融海外双背景的企业有582家,占比43.34%。这说明当董监高具有相关背景的时候,企业采取股权激励的可能性要高于无背景的企业,即董监高具有金融或海外背景时,会对企业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具有正向推动作用。

表8 董监高背景分析

表9 不同行业董监高背景比例分析

通过计算不同董监高背景的企业占行业内2020年以来首次实行股权激励的企业的比例,可以发现企业数量前十的行业中单金融背景和单海外背景的企业比例都在20%左右,双背景企业的比例在40%左右,无背景企业的比例大多在20%以下。本文注意到,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两个行业中的2020年以来首次实行股权激励的企业中董监高无背景的占比仅有10%和12%,要远低于其他8个行业,并且这两个行业的双背景比例也较高。根据分析,可能是因为这两个行业对于技术的要求要高于其他行业,企业中具有相关背景的董监高占比也就高于其他行业。

五、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通过对A股市场首次实行股权激励的企业进行分行业、激励类型、股权性质和高管背景的多角度分析,本文为A股的上市公司提出三点建议:

(1)股权激励作为当前企业管理的一种新型工具,已在A股市场流行开来。通过股权激励可以很好地将企业与激励对象的利益联系起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因此当企业家渴望通过采取一定的手段来提高企业价值时,股权激励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2)由于两种限制性股票对于激励对象更有吸引力,双创板块的企业在首次进行股权激励时,可以优先考虑第二类限制性股票(S),主板和北交所的企业在首次进行股权激励时,可以优先考虑限制性股票(R)。

(3)董监高成员丰富的海外与金融经历能够帮助企业更快地抓住新的发展机会。因此可以通过政府引导,实施国际化人才战略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丰富高管团队结构。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加强高管的培训与交流学习,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

【 团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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