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鼓楼小学教育集团江平分校2024年秋学期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教育   2024-07-19 09:52   江苏  


根据泰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泰教基2024年2号文件),现将2024年我校一年级新生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生对象

       具有济川街道、延令街道和姚王街道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等。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招生办法

今年继续通过“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实施招生,实行招生报名户籍、房产等信息网上比对验核,逐步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同时提供招生政策、报名录取等相关信息查询。网上报名端口、报名方法及流程如下,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视频讲解)



1.招生日程

7月22日—25日,家长通过“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线上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25日17:00。

7月26日—28日,网上审核。
7月29日—8月2日,线下审核,组织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网上报名不成功家庭到学校现场(门房)报名。
8月3日—9日,对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8月10日—11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学校领取2024年泰兴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通知书。
(作息时间:上午:8:00—10:30    下午:3:00—5:30)
2. 报名材料

线下审核及现场报名的家庭需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首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三页复印)。

(2)有效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提供下列凭证之一:①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的独生子女证  ②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无房证明)。

(3)房产证是共同所有的,请提供共同所有人的结婚证。

(4)外来务工子女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的居住证明或有效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施教区认定

北界线:如泰运河南侧。

西界线、南界线:延令街道延陵村、陆桥村(包括滨江镇蔡桥村的周庄、鲁庄、陵元、王庄、蔡桥、徐岱、尤岱、成庄、李岱9个生产组)。

东界线:自江平中路与如泰运河交界处,沿江平中路西侧向南延伸至党校路路口,再沿党校路北侧向西延伸至党校路西端南北河,再沿南北河西侧向南延伸。



户籍房产认定


1.有效房产的界定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住宅性质的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有效房产登记份额必须为100%
2.今年继续实行学段管理制度,从2019年起,学段内(小学6年或初中3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符合生育政策的孩子可以入学),如房产对应学位已被占用,该房产不属于有效房产

3.购买具有住宅性质未达到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节点的新建商品房业主,其适龄子女如具有济川街道、延令街道或姚王街道常住户籍,凭在新建商品房网上交易平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简称网签备案合同)和经市房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确认的房屋全款缴纳证明享受房屋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学位。学位使用自凭网签备案合同入学时起算,网签备案合同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前不得进行变更或注销。
4.具有济川街道、延令街道姚王街道户籍和房产,但户籍、房产不在同一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房产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2.空挂户的处理

具有济川街道和延令街道户籍,但在城区范围内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无有效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经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并出具无固定住房证明后,可到我校就读。

3.特殊情况的认定

1)适龄儿童少年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可以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房产证明确定施教区。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确实无有效房产(至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证明或授权学校通过不动产权登记系统端口查询,确认无有效房产),长期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且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籍,可以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房产证明确定施教区。

3)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或母亲)为独生子(或女),可以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房产证明确定施教区。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不与其他人、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共有有效房产,且名下城区无其他有效房产,可以以该有效房产确定施教区。

5)房屋被征收人常住户口的子女在安置前有一次回原施教区入学或在新居住地施教区就近入学的机会,被征收人必须提供房屋征收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常住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或集资房但不能提供房产证时,必须提供建房许可证和村居委会出具的常住证明,按照房屋所在地确定施教区。



各类照顾对象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1.照顾对象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对泰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以及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符合上述条件且需要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市教育局核批准后统筹安排其入学
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是指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小学可到我校就读。须携带下列材料到我校审核报名:①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的居住证明或有效房产证明;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③电子学籍信息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8月25日,二到六年级插班生带以上材料到校长室进行审核。


咨询电话


于老师:13775785675

叶老师:13852693820

宋老师:13615186469





泰兴市鼓楼小学教育集团江平分校

                                       2024年7月19日


泰兴市江平路小学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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