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聚焦】人民之声丨《白银市民情直通平台诉求办理条例》获批准

政务   2024-12-11 19:25   甘肃  


11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白银市民情直通平台诉求办理条例》,由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据悉,这是白银市量身定制的首部有关基层治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出台背景及过程

近年来,按照省委主动创安主动维稳的部署和要求,白银市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建了具有白银特色的“码上反映·马上办理”民情直通平台,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等,共同组成了人民群众表达利益和诉求的主渠道,通过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力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和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

自2021年以来,白银市民情直通平台累计受理群众诉求11.14万件,但在群众诉求办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办理工作质效和法治化水平。2024年初,白银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等相关上位法,总结民情直通平台诉求办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做法,启动了条例立法工作,经白银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条例主要内容

该条例共五章三十三条,总则中明确了立法的目的、依据、原则和法规的适用范围,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工作部门、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在诉求办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接诉办理,条例确立了诉求办理的有关制度机制,规范了平台诉求办理的方式和工作流程,明确了承办单位在民情诉求办理过程中的有关要求。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预判预警,对平台及承办单位在减少民情诉求方面应当采取的措施作出了规定。

条例明确,诉求办理事项首办负责制,承办单位接到平台转办的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诉求事项应当限时办结,并对办理效果负责。

对涉及多个机关单位权限、容易扯皮的群众诉求,条例提出通过联席会议进行分工协调。条例规定,“情况复杂的诉求,由平台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具体承办单位”。

针对诉求办理的监督考核,条例进行了专章规定,明确了诉求办理考核的方法、事项和主体,规定了系统督办、书面督办、会议督办、现场督办等督办方式。特别是在拓展诉求办理监督方式方面,条例进行了制度创新,规定了政务督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约谈监督、人大工作监督等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凸显白银特色。

条例明确,平台可以对诉求反映领域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群众满意率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屡次整改落实不力、反复治理未取得明显成效的和其他需要监督的诉求办理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重点监督。

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平台诉求办理情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市人民政府平台诉求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必要时可以开展专题询问、质询等。

条例明确,平台诉求办理工作实行考核制度。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平台诉求办理考核工作机制,制定以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为主要指标的考核办法。

条例规定,对平台诉求受理办理工作不力、诉求反映集中的县(区)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市人民政府可以约谈主要负责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依据有关上位法,条例中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罚则,增强了法规刚性约束。



审查及审议

11月15日,省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对《白银市民情直通平台诉求办理条例》进行审查时认为,白银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创安创稳,通过地方立法规范民情直通平台诉求办理活动,对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十分必要。该条例规范调整的内容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抵触,建议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

本次常委会会议27日对条例进行审议时,多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该条例“让人眼前一亮”,立法切口小,选题精准,适用性强,与人民群众关联密切,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在地方立法上值得提倡。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条例把解决诉求、化解矛盾、防范风险、维护稳定作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在总结全市民情直通平台诉求办理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诉求办理的原则、流程、监督考核、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定,使接诉办理更加规范高效,实现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记者:张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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