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公告显示,为深入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举措,进一步促进企业高质量经营发展,强化资管公司“优化金融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助推转型升级”功能定位,经苏州市委市政府决议,以苏州资产现有架构为基础组建苏州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财政局及市属金融国企原持有的公司股权由新设主体承接,控股股东由苏州市财政局变更为苏州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仍为苏州市人民政府。上述控股股东的变更已于2025年1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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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苏州资管成立于2016年5月,是苏州市属国有金融企业,2016年11月由中国银监会公布在江苏省范围内开展批量收购、处置不良资产业务的国有地方金融企业,成为江苏省内第二家地方AMC,2017年6月正式展业。苏州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万为民,与苏州资产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含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现由苏州市财政局等股东共同持股,近日注册资本已由2亿人民币增至约55.8亿人民币,增幅约2690%。
转载来源:苏州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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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简介:任职于某股份制银行总行资产保全部门,工作之余通过“保全部”公众号和“民事执行与不良资产”知识星球文档资料库为行业持续输出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与强制执行领域的法规、案例与实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