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请注意!“五年过渡期”即将结束,请及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

政务   2024-10-29 19:30   内蒙古  









各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外资三法”)同时废止,此前依照“外资三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施行后5年内,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依法办理变更(备案)登记,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调整完毕。

截至目前
“五年过渡期”仅剩2个多月
各位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者
您的企业是否需要变更?
已经做好变更了吗?

快来看看相关规定及办理流程吧!


“五年过渡期”内

一定要办理变更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未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办理变更登记的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该企业申请的其他登记事项,并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如何判断是否为

“五年过渡期”外商投资企业?

1

看成立时间


2020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2

看企业章程


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的。


3

看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合作等有“合资”“合作”字样的。


过渡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

哪些需要进行变更(备案)登记?

2020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最高权力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产生方式、议事表决机制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不符的,应当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将最高权力机构调整为股东会(或股东),修订公司章程,并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或者董事备案等手续。


申请办理变更(备案)

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由全体董事成员签字的董事会决议,决议里写明将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更改为股东会(或股东);

3.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的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决议里写明制订新章程,若有董事、监事、经理人员变动的,还需写明职务任免信息;

4.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修改后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5.如同时有其他事项变更,还需附上变更登记相关材料。



如何申请办理

变更(备案)?

1

线上办理


浏览器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变更(备案)登记”在线提交申请。


2

线下办理


携带纸质申请材料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专区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472-6862252


请各外商投资企业合理安排时间
在2024年12月31日前
完成办理变更(备案)业务
避免因未及时办理对经营造成
不必要的影响!



来源:行政审批科
初审:计洪敏
复审:张智斌
终审:赵瑞清
本期编辑:张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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