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忧“薪”事,安心过大年

政务   2025-01-23 20:07   江西  


“真心感谢李法官!没想到立案15天后就事情就解决了,企业年底能收到钱,我们的职工也能过个好年!”在签署完调解协议后,原告负责人拉着承办法官的手感谢到。

Part.1

案情回顾

2024年1月和6月,原告江西某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公司分别签订了两份《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向被告提供了货品,但被告却未按时支付货款。

2024年9月13日,经原告与被告对账确认,截止2024年8月31日,被告尚欠原告货款4625482元。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上述款项,但被告拒不支付。为此,原告于2024年12月25日向渝水区法院提起诉讼,并提起诉讼保全。



Part.2

调解过程

“李法官,快过年了,如果年前不能拿回货款,我们这些职工的工资都可能发不出了!”看着原告负责人的愁容,承办法官明白年关将至,这些货款对于职工来说意义更加非凡。带着必须保证职工们安心过年的决心,承办法官积极与被告联系,主持双方调解,同时及时进行诉讼保全,冻结被告公司的帐户。

但面对承办法官的积极调解,被告却强调自己公司经营困难,没有履行能力。经过后续调查,原告精准提供出了被告在其他企业有债权的线索,承办法官立即向该企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时对债权进行了冻结。



Part.3

调解结果

经历了冻结财产及数次耐心调解,被告终于松口同意于2025年1月20日前向原告一次性支付货款4625482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目前,原告已陆续收到货款,职工们顺利在年前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份薪酬,案件至此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



END


文字 | 李永刚

编辑 | 许 雯

校对 | 汪真宇

核发 | 吴钰琼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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