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10.14—10.20)

科技   2024-10-21 08:00   北京  

本周热点聚焦

行业新闻

  • 1.土耳其与中国签署合作稀土开采谅解备忘录

  • 2.中蒙两国矿业协会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 3.我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 4.浙江武义完成 44个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治理面积109 公顷

  • 5.自然资源部多措并举支持盘活存量土地

1.土耳其与中国签署合作稀土开采谅解备忘录

土耳其和中国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 (MOU),以推进两国在所有采矿领域的合作,特别关注稀土元素等关键矿物。
土耳其能源和自然资源部长 Alparslan Bayraktar 率领的代表与中国同行王光华会面,以完成谅解备忘录的签署。“高科技产品不可或缺的关键矿物已成为影响国家政策的重要原材料。投资于关键矿物和稀土元素在我们的能源转型愿景中发挥着重要作用,“Bayraktar 在会议上表示。
该协议遵循了 Bayraktar 在 5 月访问期间签署的专注于能源转型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彭博社消息人士上个月表示,土耳其政府曾希望稀土开采协议能够鼓励包括全球最大的电动汽车制造商比亚迪在内的中国公司考虑生产电池,此前土耳其最近达成了在该国生产电动汽车的交易。
(来源:www.mining.com
2.中蒙两国矿业协会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10月14日下午,中国矿业联合会蒙古国家矿业协会,为深化双方在矿业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两国矿业可持续发展,在2024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召开前夕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许大纯、蒙古国工业与矿产资源部代理国务秘书扎布赫兰巴特尔共同见证了签约仪式,中国矿业联合会会长程利伟与蒙古国家矿业协会会长格·额尔登图雅代表双方签字。
合作谅解备忘录内容涵盖政策法规交流、矿业投资合作、技术交流、业务培训交流以及信息交流共享等方面。程利伟在签字仪式上表示,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与蒙古国的“草原之路”倡议高度契合,为两国深化矿业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两国在矿业领域的合作有着深厚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两国矿业精诚合作空间十分广阔。 自然资源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蒙古国驻华参赞及蒙古国矿产资源和石油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负责同志出席了签约仪式。
(来源:矿业界
3.我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矿山生态修复法治保障基础不断夯实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只有恢复绿水青山才有金山银山。“我国是世界矿业大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在有力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地质环境破坏、土地损毁、植被破坏和环境污染等诸多生态环境问题。”在10月15日举行的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之“矿山生态修复论坛”上,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副司长卢丽华说。 

矿山生态修复由此显得颇为重要。它是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建设绿色矿山的题中之义,在推动矿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矿山生态修复由此显得颇为重要。它是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重要工作内容,是建设绿色矿山的题中之义,在推动矿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据卢丽华介绍,近年来,自然资源部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工作导向,加强政策创新和制度供给,积极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生产矿产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新老问题解决的新机制,充分凝聚发挥各方力量,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不断加强。 矿山生态修复典型涌现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4.浙江武义完成 44个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治理面积109 公顷

近年来,浙江省武义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实施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全域规划设计、综合治理修复、探索产业新模式等举措,走出一条废弃矿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可持续发展”之路。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44个,治理修复面积109公顷

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破解矿地治理修复难题。武义县根据矿山特点和区位优势,从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复垦复种、植树复绿等方面入手,实施全域综合治理。结合植被修复和山体修复,推动生态系统质量提升,山上开展地形整治、边坡修复、沉沙排水、植被复绿等,山下开展填筑沟壑、兴建生态挡墙、截排水沟,控制水土流失;地上通过改良土壤、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加快植被绿化;上游稳沙固土、恢复植被,下游清淤疏浚、砌筑河沟护岸,达到治理隐患、美化环境和土地综合利用目的。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全县将治理废弃矿山13个,现已完成9个,其余4个均已启动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5.自然资源部多措并举支持盘活存量土地

10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国洪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自然资源部多措并举支持盘活存量土地,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在住宅用地供应上,一手抓控新增,一手抓盘存量。在控新增方面,指导各地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对于去化周期过长的城市,暂停供应商品住宅用地;对于去化周期较长的城市,实行“盘活多少、供应多少”。在盘存量方面,10月12日,财政部宣布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为地方政府以收回收购的方式盘活存量土地提供资金支持。为用好这项政策,自然资源部指导地方规范程序、明确标准,重点围绕“怎么收”来推动落实。考虑优先回购企业无力开发或者不愿继续开发、尚未动工建设的住宅、商服用地,及时匹配专项债券等资金。自然资源部还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设立收购存量土地专项借款,作为专项债券的补充,中国人民银行提供专项再贷款支持。对于收回来的土地,再次组织供应用于房地产的,将严格把控。市场确有需求的,才可以优化条件、精准投放,但必须控制在收回收购总量的一定比例之内。

刘国洪表示,在盘活存量土地政策措施中,除了支持地方政府收回收购闲置存量土地以外还有两条路径:一是鼓励企业优化开发。对于企业有意愿、市场有需求的,允许分期办证、延期支付出让价款、合理免除企业违约责任等,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二是促进市场流通转让。对于企业无力开发的,指导各地通过搭建交易平台、支持预告登记和“带押过户”转让、助推司法处置和合作开发等,激发市场活力。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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