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共识 | 中国卒中患者高血压管理专家共识

学术   2024-07-15 18:00   上海  

脑卒中,俗称“中风”,是一种急性脑血管疾病,其发病率、致残率和死亡率均较高。对于脑卒中患者来说,时间就是生命,早发现和早治疗对患者的康复及预后极为关键。因此,我们需要了解如何快速识别脑卒中,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快速识别脑卒中

脑卒中的症状多种多样,但我们可以借助“中风1-2-0”口诀来快速识别:

1. “1”看:观察患者的脸部是否对称,口角是否歪斜。这是因为脑卒中可能导致面部神经受损,使得面部肌肉失去控制,出现口角歪斜的症状。

2. “2”查:让患者双手平举,检查两只手臂是否有单侧无力的现象。脑卒中发生后,患者的一侧肢体可能出现肌力下降,无法完成简单的动作,如举手、抓握等。

3. “0”听:注意患者的语言变化,询问其是否出现口齿不清、表达困难等现象。脑卒中可能导致语言中枢受损,使患者无法正常沟通。

此外,脑卒中患者还可能出现其他症状,如头痛、呕吐、眩晕、意识障碍等。一旦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考虑脑卒中的可能性。

二、应对脑卒中
1. 紧急治疗

一旦怀疑患者发生脑卒中,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尽快将患者送往医院进行诊治。在送往医院的过程中,家属应保持冷静,避免患者情绪激动或过度用力。到达医院后,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治疗方案,如溶栓、手术等。及早进行血栓溶解或手术治疗,可以挽救患者的生命,并减少严重后遗症。

2. 康复治疗

脑卒中后,康复治疗对于恢复功能至关重要。康复治疗包括物理治疗、言语治疗、职业治疗等,旨在帮助患者重新学习日常生活技能和提高生活质量。在康复过程中,患者应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进行针对性的康复训练。

3. 控制危险因素

脑卒中的发生与多种危险因素有关,如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因此,患者应积极管理这些基础疾病,定期接受医生检查和治疗,保持血压、血脂、血糖等的正常水平。同时,患者还应戒烟、限制饮酒、控制体重、定期运动等,以降低脑卒中的风险。

4. 家庭护理

在患者康复期间,家庭护理也至关重要。家属应了解脑卒中的相关知识,掌握正确的护理方法,协助患者进行康复训练。同时,家属还应关注患者的心理状态,给予患者足够的关爱和支持,帮助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5. 预防措施

除了针对已经发生脑卒中的患者进行治疗和康复外,我们还应重视预防措施。通过宣传教育、定期体检等方式,提高公众对脑卒中的认识和警惕性。同时,我们还应加强对脑卒中危险因素的防控和管理,降低脑卒中的发病率和致残率。

面对脑卒中这一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疾病,我们需要掌握快速识别的方法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脑卒中对患者及其家庭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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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中急性期血压管理

1.1 出血性卒中降压治疗时机及血压靶目标

出血性卒中减压管理流程图

脑出血血压管理推荐意见

(1)对于需要降压治疗的脑出血患者,发病后2 h内开始降压治疗,并在1 h时内达到目标血压值,有助于降低血肿扩大风险并改善功能预后(Ⅱa类推荐,B级证据)。

(2)对于收缩压>220 mmHg的脑出血患者,在持续血压监测下积极降压是合理的(Ⅱa类推荐,B级证据)。

(3)对于收缩压在150~220 mmHg、发病6 h内的脑出血患者,将收缩压降至<140 mmHg是安全的(Ⅰ类推荐,A级证据),降至<130 mmHg会增加肾脏等器官缺血风险(Ⅱb类推荐,A级证据)。

(4)对于需要降压治疗的脑出血患者,确保持续、平稳地控制血压,避免快速降压和收缩压大幅波动,有利于改善功能结局(Ⅱa类推荐,B级证据)。

(5)脑出血早期综合管理(包括早期强化降压、控制血糖、控制体温、纠正抗凝)可以降低脑出血患者的死亡率并改善神经功能恢复(Ⅱa类推荐,B级证据)。

SAH血压管理推荐意见

(1)避免用力及过度搬动,保持排便通畅,可能减少患者的血压波动(Ⅰ类推荐,B级证据)。

(2)平稳地将收缩压维持在<160 mmHg是合理的(Ⅱa类推荐,B级证据),但降至<130 mmHg可能是有害的(Ⅱb类推荐,B级证据)。


1.2 缺血性卒中治疗时机及血压治疗靶目标

缺血性卒中血压管理流程图

缺血性卒中管理推荐意见

(1)急性缺血性卒中后应进行血压评估并严格监测血压(Ⅰ类推荐,A级证据)。急性缺血性卒中后24 h内因紧张、焦虑、疼痛、恶心、呕吐、尿潴留等原因导致的血压升高,立刻去除诱因(Ⅰ类推荐,B级证据)。

(2)对于未接受静脉溶栓治疗或血管内治疗且没有合并症,需要紧急降压治疗的患者:

①如血压≥220/120 mmHg,在最初的24 h内将血压降低15%可能是合理的(Ⅱb类推荐,B级证据)。

②如血压<220/120 mmHg,在最初的48~72 h内启动或重新启动降压治疗对于预防死亡或重度残疾无效(Ⅱb类推荐,A级证据)。

(3)对于接受静脉溶栓治疗的患者,应当在溶栓前、治疗期间和治疗后24 h内使收缩压<180 mmHg,舒张压<105 mmHg(Ⅰ类推荐,B级证据)。

(4)对于接受血管内治疗的患者,手术前、术中保持血压≤180/105 mmHg可能是合理的(Ⅱb类推荐,B级证据)。在血管内治疗术后,应根据患者的血管再通状态对血压进行管理(Ⅱb类推荐,B级证据)。

①对于术后血管完全再通的患者,维持术后收缩压<140 mmHg可能是合理的,但具体的血压控制目标须参照患者的基线血压制订(Ⅱ类推荐,B级证据)。

②对于术后血管未完全再通的患者,不建议将血压控制至较低水平(Ⅱa类推荐,B级证据)。

(5)缺血性卒中后病情稳定或72 h后,若收缩压≥140 mmHg或舒张压≥90 mmHg,无禁忌证者,可于发病数天后恢复使用发病前的降压药物或开始启动降压治疗(Ⅰ类推荐,A级证据)。

(6)对于病情稳定或发病3~5 d后,由颅内大动脉狭窄(狭窄率70%~99%)导致的缺血性卒中,如患者能耐受,推荐收缩压降至<140 mmHg,舒张压降至<90 mmHg(Ⅱa类推荐,B级证据);由小血管病导致的皮质下小梗死,如患者能耐受,推荐收缩压降至<130 mmHg,舒张压降至<80 mmHg(Ⅰ类推荐,B级证据)。

(7)对于病情稳定或发病3~5 d后低血流动力学原因导致的卒中患者,应权衡降压速度与幅度对患者耐受性及血流动力学的影响(Ⅲ类推荐,C级证据)。

1.3 药物治疗

1.3.1

急性出血性卒中降压治疗

脑出血降压药物选择

蛛网膜下腔出血降压药物选择

1.3.2

急性缺血性卒中降压治疗

再灌注治疗患者的血压管理

未再灌注治疗患者的血压管理

急性缺血性卒中病情稳定或发病72 h后血压管理

对于急性缺血性卒中病情稳定或发病72 h后的血压管理,首先推荐静脉用药,待控制至目标血压后,无禁忌证者可恢复使用发病前的降压药物或开始启动口服降压治疗。可考虑单独或联合使用苯磺酸氨氯地平、培哚普利、厄贝沙坦或沙库巴曲缬沙坦,建议从小剂量开始,逐步加量,长期维持使血压达标。需要强调的是,应根据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的个体情况恰当地选择降压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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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血压管理

2.1 心力衰竭患者的血压管理

《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2024》中推荐的心力衰竭患者降压目标为<130/80 mmHg,2022年AHA/美国心脏病学会(ACC)/美国心力衰竭协会(HFSA)发布的心力衰竭管理指南中,对10年动脉粥样硬化心血管疾病(ASCVD)风险>10%的患者,建议血压治疗目标为<130/80 mmHg,从而降低血压相关心力衰竭事件的风险。因此,卒中合并心力衰竭患者目标血压值应<130/80 mmHg(但应>120/70 mmHg)。卒中病情稳定后,若血压持续≥140/90 mmHg,无明显禁忌证,可于卒中数天后恢复使用发病前的抗高血压药物或开始启动降压治疗。

不同降压药物在降低心力衰竭发病或进展风险方面的疗效存在明显差异,部分药物还可能引起或加重心力衰竭,应尽量避免使用。推荐采用不同机制的药物联合治疗。对于伴有HFrEF的患者,推荐采用联合治疗方案,包括血管紧张素受体脑啡肽酶抑制剂(ARNI)或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ARB、β受体阻滞剂、醛固酮拮抗剂[估测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30 mL/(min·1.73 m2),且血清钾<5.0 mmol/L]以及钠-葡萄糖共转运蛋白2抑制剂(SGLT2i)。

联合治疗可降低心力衰竭患者的死亡率,改善预后,还具有良好的降压作用。对于心力衰竭患者,往往还需常规应用袢利尿剂或噻嗪类利尿剂,这两种药物也有良好的降压作用。如高血压情况仍未得到控制,推荐应用CCB类药物,如氨氯地平、非洛地平等。

初步根据卒中合并心力衰竭患者的症状、体征判断容量状态,待相关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回报后辅助判断容量状态,必要时进行有创监测评估。急性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的主要治疗目标是纠正容量超负荷。利尿剂是唯一能充分控制液体潴留的药物,急性心力衰竭患者需静脉给予高剂量的利尿剂,首选静脉应用呋塞米。静脉应用利尿剂治疗结束后,如已达到理想干体质量,且血肌酐水平稳定无进行性升高,在无禁忌证的情况下,尽早启动“新四联”降压治疗:ARNI/ACEI/ARB+SGLT2i+β受体阻滞剂+盐皮质激素受体拮抗剂。如无容量超负荷情况,患者血肌酐升高、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则建议以下治疗:①暂停利尿剂,直至血肌酐水平稳定至少12 h后开始口服利尿剂治疗;②如果血肌酐水平持续升高或血流动力学持续不稳定,则可考虑适当补液治疗。

总之,对于卒中合并心力衰竭的患者,应密切监测降压效果,从生活方式、药物治疗、康复、护理等多方面、多层次进行综合管理。需要强调的是,在紧急状况下,必须高度重视并优先处理直接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审慎权衡各种利弊因素,以确保患者能够迅速且有效地获得救治。

2.2心房颤动患者的血压管理

心房颤动是最常见的心律失常类型,是缺血性卒中的独立危险因素。对不明原因缺血性卒中患者,增加心律监测强度可提高心房颤动的检出率。高血压是心房颤动患者的独立危险因素,与没有高血压的患者相比,心房颤动患者的缺血性卒中风险增加了1.8~2.0倍。血压管理是心房颤动综合管理中重要的干预靶点。

目前关于卒中急性期合并心房颤动患者血压控制目标的文献较少。临床实践中,对于急性卒中合并心房颤动患者,降压治疗一般遵循卒中急性期的降压原则与方案。对于接受抗凝治疗的心房颤动患者,维持合理的血压水平对预防卒中和出血等事件也是至关重要的。

2.3 肺部感染患者的血压管理

肺部感染是卒中后最常见的并发症之一,流行病学数据显示卒中相关性肺炎的发生率为7%~38%。卒中可抑制外周免疫系统,即卒中诱导免疫抑制,可导致患者更易发生细菌感染。此外,吞咽困难、年龄、性别、吸烟史、卒中严重程度、意识水平、喂养方式、抑酸剂应用、入住重症医学科、合并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呼吸道疾病、心房颤动等也是卒中患者肺部感染的危险因素。同时,卒中后发生肺部感染也会加重患者的脑损伤,并导致致死率上升。

对于卒中合并肺部感染患者的高血压管理,同急性卒中患者的血压管理,建议在行抗高血压治疗的同时兼顾肺部感染的发展。

卒中合并肺部感染患者的降压药物选择有CCB、ACEI和ARB,非必要情况下尽量避免使用β受体阻滞剂及利尿剂。

CCB可降低肺部感染患者发展为败血症的风险。ACEI可通过增加局部P物质水平,预防卒中后吞咽困难的发生,进而降低高血压卒中患者吸入性肺炎的风险,且这种作用强于ARB。卒中合并高血压患者使用β受体阻滞剂抑制交感神经兴奋的效果有限,β受体阻滞剂甚至会增加卒中后肺部感染的发生。β受体阻滞剂还可能增加卒中后尿路感染的发生率。对于高血压合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患者,β受体阻滞剂可能对基础肺功能产生不利影响:利尿剂可能降低血钾水平,加重二氧化碳潴留,干扰黏液分泌,导致痰液不易咳出,从而加重病情。因此,建议将CCB、ARB/ACEI或CCB/肾素血管紧张素阻滞剂联合作为合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高血压管理的首选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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