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立法 |《泰州市托育服务条例》全票获批

文摘   2024-12-01 20:33   上海  

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福祉;事关国家未来和民族永续发展。
《条例》共六章四十六条,包括规划和建设、设立和管理、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以总结固化成功经验为主线,以解决实际问题为重点,充分彰显泰州特色,突出创制性和针对性。
《条例》围绕我市托育服务工作实际,重点推动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

针对托育服务体系不完善

要求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支持设置社区托育点、举办家庭托育点、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普惠多元的托育服务体系。
针对托育服务管理体制不顺畅
突出政府主体责任,形成由卫生健康部门主管托育服务,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共同做好托育服务工作的格局。
针对托育服务布局不合理
要求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托育服务发展专项规划,市、县级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托育服务布局规划,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统筹区域均衡布局。
针对托育服务质量不达标
明确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人员配备、服务规范、收费标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守好安全健康底线。
针对托育服务要素保障不健全
明确通过给予财政补贴、税费优惠、开展医育结合、加强人才培养、推进地方标准制定、培育发展示范性托育机构,全方位、多维度保障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针对托育服务监管不到位
从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定期开展质量评估、人大加强监督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织密织牢监管体系。
主编:陈大涛
排版:张敏
审核:蔚蓝

来源:本文来源于泰州人大发布,若侵权请联系后台。







托育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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