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 | 东南大学至善哲学之青年哲学家论坛系列第九期:重审“私人语言”

文摘   2024-11-17 16:24   江苏  

   2024年11月11日下午,浙江大学哲学学院楼巍教授应邀在东南大学秉文书院报告厅作题为“重审私人语言”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是东南大学“至善哲学”青年哲学家系列讲座之一,由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哲学与科学系张学义副教授主持,东南大学哲学与科学系武小西副教授、何浩平副教授及多位师生共同参与。

    首先,楼老师讨论了私人语言是否可能的问题。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对私人语言的定义为“这些中的词语要指向的是只有说话者才能知道的东西,指向他那种直接的、私人的感觉。因此另一个人是不能理解这种语言的”。这一定义中蕴含的关键在于词语的意义就是它所指称的对象,换言之,只有知道词语指称的那个对象的人才理解这词语的意义。例如,如果有人有了一种无可名状的感觉,并且为它发明了一个符号“E”,那么当此人说出这个符号“E”的时候,我们当然是不能理解的。针对这一情境,维特根斯坦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你下次是否能够正确地记起“E”的意义或与之对应的感觉?其正确性标准是什么?第二,就算你现在建立了“E”与那个感觉的联系,你又如何能够保证下次能够正确地识别与使用这个符号?其正确性标准是什么?更进一步,我们究竟是否能够用谈论一个物理对象的方式来谈论感觉?


    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我们对上述一系列问题的回答都是否定的,因而他得出了两个核心结论:一是符号也好,词语也好,仅当有着围绕这个符号的稳定用法,只有在一种特定的语言游戏中,才是有意义的;二是任何一种构造私人语言的活动都逃不开日常语言,即使是“某个东西”也是日常语言中的一员,私人语言是不可能的。概言之,语言都是公共的,我们离不开日常语言。

其次,楼老师对感觉词汇的意义进行了深入分析。通常来说,对感觉词汇的意义理解有两条路线:第一,意义在于对象。知道那个私有的感觉,才知道它的意义;第二,意义在于使用。感觉词语的意义在于它们在语言、语言游戏中的应用。当我们认为感觉词汇的意义在于对象时,我们会遇到诸多困难。以“疼痛”这一感觉词汇为例,我无法保证下一次对这个词的理解,因为我无法保证自己回忆起的就是过去被我称为“疼痛”的那种感觉;我不可能理解别人说出的“疼痛”一词的意义,因为我无法感受他人的疼痛;我也无法保证我下回有的某个感觉就是被我称为“疼痛”的感觉,无法保证我下回对“疼痛”的一次的使用是正确的等等。面对这些困难,楼老师指出解决方案在于抛弃第一条路线,也就是抛弃“词语的意义就是与它们相对应的对象”这个看法。如果我们仍然承认“疼痛”这一类词有着公共的“意义”,那么我们就似乎必须承认两个词的意义不是它们指称的对象,而在于它们在语言游戏中的用法。这表明意义在于使用。理解一个词在于掌握了使用这个词的能力。

最后一个主题是那些喊出“我的感觉是私有的!”“别人不可能有我的感觉!”的人是在做什么事情?楼老师认为,我们需要区分语法的能与经验的能区分语法命题和经验命题。其中,语法命题本身是无意义的,也无所谓真假。它不陈述任何事实,并把一些表达式排除在了有意义的语言范围之外;而经验命题则陈述可能的事实,真的经验命题陈述了一个事实。“别人不可能有我的疼”正是一个语法命题,因为这么说的人将“我的疼”当作是“某个私有的对象”。既然它在我这里,“在我内部”、“在我心灵内”,那么另一个人自然不可能有我的疼,我和另一个人也不可能有同一个疼。但“我的疼”真的是“一个对象”吗?楼老师提出对象应当满足的两个条件:第一,有同一性标准;第二,预设了它能保持自身的同一性,不会无缘无故地变成另一个东西。而“我的疼”显然不满足这两个条件,因此我们没法像讨论物理对象一样讨论疼痛。此外,“我知道我疼”也是无意义的,因为我们始终无法回答我怎么回答我疼或我通过什么途径知道我疼的问题。


讲座结束后,张学义老师对讲座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简要梳理并作了点评。随后,何浩平老师与武小西老师从“意义”一词的内涵、感受质在否证私人语言中的地位、以及弗雷格对维特根斯坦的影响等方面展开了提问和深入讨论。同学们也积极参与,围绕私人语言与公共语言的关系、语言在最初阶段的功能目的、以及感受质是否可以通过脑科学手段进行还原等问题踊跃发言,表达了自己的理解与疑惑。本次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文字 | 周洲

摄影 | 岳泓羽

排版 | 马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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