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版《县志》记载:“大田山硗地瘠,无奇可居,而草木禽虫,则与他土相似”。建县之初,就有种植麦子等谷物。面食虽未见于志书,但吃面却直接出现在乾隆年间的民间文书里,甚至标明价格,让我们得以重返260年前的历史现场……
乾隆二十九年(1764)林万年的记事单(大田县档案馆藏,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版的《大田县文书》收录)
正文:
乾隆廿九年(1764)九月廿二日
谌兄交银四员;又秉伍表兄铺中收来钱七百九十六文,换银一员、钱陆百二十文。
廿二日,张文去钱叁百文;陈仁又去钱叁百文。王賛头役、黄德茂代帮去银二员,估钱壹仟二百四十文。又去钱二百文。
黄德茂、张文两人食面,去钱二十八文。
乾隆四十六年(1781)闰五月,林万年对纠缠不休的考馆铺案结束所做的记事单(大田县档案馆藏,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版的《大田县文书》收录;点击图片查看文章)
此案差礼及承礼、息呈中礼,食费,共用去钱八九千文(相当于银十三员,或谷十三石)。参照林万年相关的记事单所载,如经承仓房田登云,去书票礼八千文;差役王賛去钱二百文等支出。基本可以推断差礼和经承礼的支出占比为重。
刘福去米壹升、钱二十三文。陈荛钟去钱二百文。饭食去钱壹百文,又二十文。禀式一文。笔钱叁文。黄去银壹员。
忠点心钱十文。李汉差去钱壹百文(保隔仔兜田)。抄保隔仔兜诉,差钱乙百文。
廿七日,谌兄交银四员。初七日,兄交二员,换钱乙千二百八十文。廿九日,换一员,陆百二十一文。
黄德茂去钱壹百文。代石佛凹出票覄钱八十文。谌兄钱,计弟与予三人应贴。
初日,升姪雪糕钱二十文。状纸八文,戳记十文,行纸一文。差三人讨请办饭食,去钱乙百五十四文。
初—,寄在坚叔来钱八百文。坚叔去草鞋钱八文。
初二日,换三员,每员陆百二十八文,共乙千八百八十四文。(状纸两张十六文,戳记二张钱二十文。嘱递呈廿四文。此系隔仔兜田事。)
王賛帮头去差礼钱壹千二百文。黄德茂代收契约二千六百文。承先生柯九去钱二百文。
初十日,圣森兄去饭食钱二百文;又前交圣森兄钱余有五百七十六文,俱准扣去饭食钱讫。
廿二,李汉去钱四百文;又王賛廿一(日)去川路钱乙百二十文。又廿二日,兄换四员钱二千五百四十文。又带钱回复经承,去钱银二员。
乾隆年间的二月十八日,林万年到县城办事的记账单;其中也有给差役王賛二百文的记录。(大田县档案馆藏,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版的《大田县文书》收录;点击图片查看文章)
清代县衙的差役,本职为当“差”做事,实质为“役”。据《大田县志》(民国版)的“度支志”记载:清早期县署的书吏、门子、马快等胥吏差役,以“工食银”的形式领取薪金,但到康熙年间,基本上都裁掉!可事情总要有人干,这些人后来成为一个没有列入编制的群体,也没有正规的薪酬收入。因此,他们只能靠各种“陋规”获得收入,以维持生计。这是清代沿袭明朝俸禄制度的缺陷,也是传统吏治的一大弊政,但与现代意义的“职业受贿”,又有不同;在学术上也有所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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