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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原标题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4年诚聘高层次人才》;
Study of Marxism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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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实现建设“红色一师、品质一师、活力一师、幸福一师”,建成特色鲜明的师范大学的发展战略目标,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诚聘英才。热忱欢迎校内外有志之士前来应聘。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素有“千年学府、百年师范”的美誉,是湖湘文化的发祥地和中国现代师范教育的摇篮之一,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策源地之一,更是毛泽东思想的萌芽地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源地之一。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相关工作。
(二)人才类别
1.领军人才(Ⅰ类人才)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顶尖人才(如国家重点项目主持人)、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的知名学者。
2.学科带头人(Ⅱ类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并满足下列条件任意3项。
(1)近5年,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2)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国际权威或国内权威期刊(期刊级别依照学校对期刊级别最新分类予以认定,下同)论文3篇及以上,且出版专著1部;或国际知名或国内知名期刊论文6篇及以上,且出版专著1部。
(3)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或科技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4)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或相当层次人员。
(5)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国家级教研教改重点项目主持人。
(6)学科专业为工科的,近五年横向项目经费总计300万元以上,且科研成果转化特别突出的。
3.学术骨干(Ⅲ类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并满足下列条件任意3项。
(1)近5年,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2)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国际权威或国内权威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且出版专著1部;或国际知名或国内知名期刊论文4篇及以上,且出版专著1部。
(3)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或科技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
(4)省级人才工程人选或相当层次人员。
(5)学科专业为工科的,近五年横向项目经费总计150万元以上,且科研成果转化特别突出的。
4.博士(Ⅳ类人才)
(1)年龄要求:社科类博士年龄控制在30岁以下,自科类博士年龄控制在35岁以下,紧缺工科博士、有高级职称或特别优秀的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博士且副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博士且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2)科研成果最低要求:社科类博士,发表1篇重要期刊论文,或发表2篇知名期刊论文;自科类博士,发表1篇权威期刊论文,或发表2篇重要期刊论文,或1篇重要期刊论文和2篇知名期刊论文。
(3)担任专职辅导员的可酌情降低年龄和科研成果条件要求。
(4)应聘者获得国外博士学位的,原则上要求其毕业院校在2024年QS排名前300。
(三)相关说明
1.年龄认定: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50岁及以下是指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术论文类别:学术论文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核算与奖励办法》认定分类,简要情况如下。
(二)其他待遇
1.安置配偶。引进的领军人才(Ⅰ类人才)和学科带头人(Ⅱ类人才)解决配偶就业,根据国家政策能调则调,不能调则聘为劳动合同制用工。领军人才(Ⅰ类人才)如果不需要解决配偶就业,追加安家费20万元;学科带头人(Ⅱ类人才)如果不需要解决配偶就业,追加安家费10万元。
2.入选人才工程。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润之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入选学校“润之人才计划”,学校发放人才津贴,分12万元/年、8万元/年、5万元/年三个层次(如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子女入学。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享受学校附属小学等优质教育资源。
4.过渡房。按规定可享受校内公租房资源。
(三)管理考核
学校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合同管理,学校将在第3年和第5年组织中期考核和验收考核,考核其岗位任务完成及履职情况。安家费和住房补贴(税前)先期发放70%,中期考核合格后核发20%,验收考核合格后核发10%。若中期考核不合格待验收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核发安家费和住房补贴(税前)的30%,验收考核不合格则扣发剩余部分。科研启动费按照学校科研经费使用有关规定在高层次人才入职签订协议后一次性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