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年报审计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致同审计项目合伙人被出具警示函

职场   2025-01-04 21:26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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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证监局网站

发文日期:2025年1月3日





经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通商)的委托,为其提供2019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汪明作为宁波通商审计项目合伙人,在业务执行期间存在买卖宁波通商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789.SH)股票的情况。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六十五条,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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