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解读 | 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保护范围认定

文摘   2024-11-19 17:08   江苏  



一、界定权利范围的图片或照片的认定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专利文本中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专利文本中的简要说明则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以及设计要点是简要说明中必须包含的重要的内容。


使用状态参考图通常用于展示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或使用场所。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时,需要考虑使用状态参考图,但前提是该参考图与简要说明不在保护范围上产生明显冲突。这种考量可以帮助准确界定专利保护的实际范围。




二、设计要点的认定


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主要指的是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


外观设计专利的设计要点,是专利得以授权的前提,体现了发明人的创造性贡献。专利权人在举证过程中如果通过举证质证认定专利设计要点存在困难的时候,可以参考利用专利权评价报告中的对比设计与本专利的区别设计特征,来表达本专利的设计空间。




三、功能性设计的认定


功能性特征就是基于对产品功能、性能、经济性、便利性、安全性等方面的技术性要求而进行的设计。


一般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产品都是功能性与装饰性结合的产品。产品的设计特征,往往同时具备了功能性特征以及装饰性特征。一个设计特征的装饰性越强,其对整个产品的设计外观影响也就越大。特殊情况下,如果某种设计特征是由某种特定功能所决定的唯一设计,则该种设计特征属于功能性设计。




四、其他因素对外观设计保护范围影响的认定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若包含色彩,在侵权诉讼中应重视色彩对设计整体效果的影响。若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保护色彩,而被诉侵权设计未使用与专利设计相同或近似的色彩,则通常应认定两者不构成相同或近似的外观设计。相反,若外观设计专利未请求保护色彩,而被诉侵权设计仅在原专利设计的基础上添加了色彩,则通常应认定两者构成近似外观设计。


在侵权比对过程中,产品的材料和内部结构是否纳入考量,取决于其对产品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程度。例如材料的透明度或不透明性对产品内部结构的视觉呈现产生显著影响,则应将其视为比对因素之一,以更准确地评估设计是否构成相同或近似。


在外观设计侵权判断中,明确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是重要步骤。确认保护范围以专利授权公告的文本为基础,其中载明了外观设计的核心内容和视觉要素。为了更准确地界定专利权保护的具体范围,还可以结合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评价报告,对专利公告文本中的设计细节进行进一步解释和说明。通过这样的双重确认,可以确保保护范围的界定既符合专利文本,又考虑到专利评价报告中的技术分析,从而为侵权判断提供更为全面和精确的依据。




作者介绍

周丞超  律师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现为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业务中心成员。秉持专业、严谨、认真、敬业的执业态度,致力于建筑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事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案件办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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