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载于《衡水学院学报》2024年第3期。
作者简介
祁博贤,男,辽宁鞍山人,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
摘要
罗汝芳对“乐”有着丰富而全面的阐述。他以“快活”定义“乐”,将“乐”解释为人心本体生生不息的本然状态,并从人与天地万物的感通关系描绘“乐体”。作为人心本体的发显,罗汝芳从“身心会合”的角度理解“乐”之形成,并注意到其“随时而显”的特征。当本心之乐显发之时,人应努力延续此乐。这并非要人用力把捉,而是要人以“明体”指点“乐体”,通过对本心的认取与了悟来实现“乐体不改”的境界。
关键词
罗汝芳;乐;乐体
快乐作为一种情感体验,在人的生命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自《论语》以来,对“乐”的思考便在儒学传统中占据了独特的地位。对儒者而言,如何理解“乐”既关系到对现实境况的应对与反思,也寄托着对理想人格的追求。及至宋代,理学家接续了孔、孟对“乐”的讨论,并从中拈出“孔颜乐处”“曾点之乐”等专门话题,进一步深化了“乐”作为有德者人格境界的意涵。明代儒者于此处更进一层,将“乐”置入对本体与工夫的论说之中,将快乐这一生命情感的意蕴发挥到极致,罗汝芳正是其中的代表人物。本文尝试探讨罗汝芳对“乐”的阐述,分析其在本体与工夫两个层面的创见,并由此略窥罗汝芳的学术特质及其思想史意义。
一、“乐”与“乐体”
罗汝芳将对“乐”之含义的澄清作为讨论的起点:
问:“如何用力,方能得心地快乐?”
罗子曰:“心地原只平等,故用力亦须轻省。盖此理在人,虽是本自具足,然非形象可拘。所谓乐者,只无愁是也。若以忻喜为乐,则必不可久,而不乐随之矣。所谓得者,只无失是也,若以景界为得,则必不可久,而不得随之矣。故《中庸》曰‘君子之道,淡而不厌’,则今人每每学而至于厌者,岂非不淡使然哉?”[1]89-90
他反对将“乐”理解为喜悦之情的观点,认为后者只是暂时的情感状态,一旦时过境迁便会陷入“不乐”。与此相对,在罗汝芳看来,“乐”的真正含义是“无愁”,亦即保持心灵平和恬淡的状态,不受忧愁情绪的扰乱。此种意义上的“乐”是心灵的本然状态,因此对这种快乐的获得也就不过是保持心灵的原有状态使其“无失”,而非刻意追求某种特殊的心灵体验(“景界”)。“无愁”是从反面规定乐的含义,而罗汝芳对乐的正面界说则是“快活”:
所谓乐者,窃意只是个快活而已,岂快活之外,复有所谓乐哉?活之为言生也,快之为言速也,活而加快,生意活泼,了无滞碍,即是圣贤之所谓乐,却是圣贤之所谓仁。盖此“仁”字,其本源根柢于天地之大德,其脉络分布于品汇之心元。故赤子初生,孩而弄之,则欣笑不休;乳而育之,则欢爱无尽。盖人之出世,本由造物之生机,故人之为生,自有天然之乐趣,故曰:“仁者人也。”此则明白开示学者以心体之真,亦详细指引学者以入道之要。[1]337
按照罗汝芳的解释,“快活”是指了无滞碍的生机流行,这与他对“仁”的理解是一致的。人以生生不息之天为其生命的源头,人从天地那里所禀受的生生之机就是所谓“天命之性”,就是人心之仁。在罗氏看来,乐与仁并无二致,都是人心生生不息的状态,都是以天地生生之德为根源的“心体之真”。可见罗氏所谓“乐”不是某一种特定的情感类型,而是对一切顺遂本心“发而中节”情感的统称:“若时时……不过其节,则喜怒哀乐总是一团和气。”[1]55赤子初生之时,始终处在“欣笑不休”“欢爱无尽”的快乐之中,这是因为其心未受杂染,此心发用为“天然之乐趣”也就不会受到任何阻碍。
“仁”与“乐”既是人心本具,那便不假外求,只需于自家身心中认取:
后世不省,仁是人之胚胎,人是仁之萌蘗,生化浑融,纯一无二。故只思孔、颜乐处,竭力追寻,顾却忘于自己身中,讨求着落。诚知仁本不远,方识乐不假寻。[1]337
罗汝芳批评学者只顾追寻“孔颜乐处”,却不能就自家身心中体认此乐。为了纠正这一情况,他区分了“自本体而得”与“自用功而得”的两种快乐:
孔、颜之乐,虽未易知,而孔、颜之言行,则具在也。窃意此乐有自本体而得,则生意忻忻,赤子爱悦亲长处是也;有自用功而得,则天机感触,理义之悦我心是也。……譬如导泉然,须先觅得源头著了,方掘去沙泥,以遂其流,不然,其沙泥徒掘,而泉终无流矣。又安得乐耶?[1]112
所谓“自本体而得”之乐,是指人心本有的生生之意在情感层面自然而然地显发出来,如赤子初生便自然而然地爱怜父母便属于这种情况;而“自用功而得”之乐,则是指通过后天的努力来与生生不已之天机相感触,从而使自己恢复到本然的乐境之中。可以看出,两种快乐都是围绕着“本体”而展开的:“自本体而得”之乐是心之本体的自然流露,“自用功而得”之乐则是以对心之本体的觉察为基础的、向本体的自觉复归。对于后者,罗汝芳强调,要在日用工夫中实现内心的快乐,必须先寻觅到快乐的源头所在,否则便无从确定用功的方向,在自我约束方面所做的努力也就失去了意义。而要寻觅快乐的源头,唯一的途径便是对“自本体而得”之乐的察识。在这一意义上,乐作为本体的自然流露,是通向本心的方便法门。罗汝芳晚年在与王时槐的谈话中明确表达了这一点:
师(罗汝芳)问奉常(王时槐)曰:“近日何如?”王曰:“吾惟直透本心耳。”师诘问本心,王请示。师曰:“难言也。譬如蒸饭必去盖,乃知甑中有饭;去甑乃知釜中有水,去釜乃知灶中有火,信难言哉!”王曰:“岂无方便可指示处?”师曰:“莫如乐,第从乐而入可也。”[1]849
本心是难以言说的,但若能从乐入手便可直透本心,这是因为“乐”是本心在情感层面最为直接、完整的显露。罗汝芳曾以“生”为心之别名:“善言心者,不如把个‘生’字来替了他。”[1]221这样的关联同样存在于“乐”与“心”之间。罗汝芳以“生意活泼”释“乐”,可见“乐”与“生”本即相通。就此而言,“以乐言心”的意义与“以生言心”是相似的;然而,“生”所指涉的是天地万物的流行变易,“乐”则包含了对人的情感世界的描述。如果说以生言心的做法意在揭示人心与天地万物的一体相通,那么从“乐”的角度言说本心,则更多地着眼于现实生活中的情感活动,将关注点放在了“生意活泼”于人的主观世界的具体呈现,从而也就为主体的心灵修养提供了切近的指引。
作为人心生生之意的“乐”,并非主观意识的造作,而是始终处在与外部世界的感通关系之中。当罗汝芳使用“乐体”一词时,其关注点便已不局限在人心上,而是扩展到了天地万物的境域之中:
盖人到愚夫妇之居室,物到鸢鱼之飞跃,果然浑是一团乐体,浑是一味天机,一切知识也来不著,一切作为也用不去。……故古人善形容乐体者,若陶渊明却云:木忻忻以向荣;周元公却云:庭草一般生意。夫草木无知,岂果能意思忻忻也哉?惟是二公会得此个乐机,则便触处自然相通。[1]164-165
论者已经指出,罗汝芳“乐体”概念的提出受到了王阳明“乐是心之本体”等说法的影响[2]。王阳明认为,“乐”是人心的本来状态,人只需顺应本心良知便能保持和乐之境,这一思想在罗汝芳对“乐体”的阐释中得以延续。罗汝芳以“乐体”言说本心,突出“乐体”自然而然、不假作为的特征,认为乐体就贯穿在“夫妇居室”这样的日用常行之中。此外,阳明所谓“乐是心之本体”又包含着“万物一体”的意味:“乐是心之本体。仁人之心,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䜣合和畅,原无间隔。”[3]罗汝芳的“乐体”概念也同样具有这一面向。他认为,鸢飞鱼跃、山川草木都体现着“乐体”,这是因为人心对生生之机的领会总是与天地万物密切相关的。草木没有情识意志,因而本无所谓“乐”与“生意”可言;而人心与万物的感通使得草木具有了“生”与“乐”的意义,将草木的生长现象转化为了对“乐体”的表达。在罗汝芳看来,这种“触处自然相通”不是对外物的情感投射,而是天地生物之心的自然彰显:“汝诸人的心,果是就同着万物的心;诸人与万物的心,亦果是就同着天地的心。盖天地以生物为心。今日风暄气暖,鸟鸣花发,宇宙之间,浑然是一团和乐。”[1]181
二、乐之呈现
如前所述,罗汝芳认为,人的生命以天地生生之德为根源,宇宙的生机流行就是人所禀受的“天命之性”。人心得之于天的生意既构成了“仁”这一德行,也使得“乐”亦即“快活”成为生命的本然状态。初生的婴孩欣笑不休,正是这一本然状态的写照,是“天命之性”的自然流露。当罗汝芳从人生命历程的角度对“乐”做进一步分析时,他将本然之乐的保全归结为心与身的协调一致:
心为身主,身为神舍,身心二端,原乐于会合,苦于支离。故赤子提孩欣欣,长是欢笑,盖其时身心犹相凝聚,而少少长成,心思杂乱,便愁苦难当了。世人于此随俗习非,往往驰求外物,以图得遂安乐。不想外求愈多,中怀愈苦,直至老死不克回头。[1]37
赤子孩提的心灵不受思虑的杂染,因而能长久处在“身心凝聚”的状态,并从这一状态之中获得快乐。然而,当赤子逐渐长大成人,思虑渐多,身心便开始分离,愁苦也随之而来。世人为了减少愁苦、增添安乐,又“驰求外物”,渴望借助外在事物来满足自己的欲求,结果却加剧了身与心的分裂。传统儒学大都贵“心”而贱“身”,将身体视作欲望的来源而加以贬抑。但在罗汝芳这里,“身”作为本能的载体具有“不虑而知,不学而能”的特征,人的身体始终与“原日初生的身体”[1]43保持一致。与此相反,“心”却常常受到种种杂念的影响而偏离其本然,从而使“乐”无法实现。
然而,既然“身”总是处于“原日初生”的状态,而身心在本源意义上又合一无二,那么本然之心也就始终被保存在人的身体之中:“既是初生身体,敢说汝今身中,即无浑纯合一之良心?……知得人真,便知得心真,知得心真,便存得心真。”[1]43由此,“乐”也就一直隐伏在每个人的身上,并拥有在某些时刻因特定的机缘而呈现的可能性:“晓夜皇皇,如饿莩想食,冻露索衣,悲悲切切,于欲转难转之间,或听好人半句言语,或见古先一段训词时,则憬然有个悟处,所谓皇天不负苦心人。到此,方信大道只在此身,此身浑是赤子,……至是精神自来贴体,方寸顿觉灵明。”[1]37人人本有之乐就具足于人当下的日常生活之中,只要人一经提示而反躬自求,此乐便显露无余:
圣贤惓惓垂教天下后世,有许多经传,不为其他,只为吾侪此身,故曰:“道不远人。”且不在其他,而在于此一时,故曰:“道也者,不可须臾离。”夫此身此时,立谈相对,既浑然皆道,则圣贤许多经传,亦皆可以会而通之。……天下之人,只为无圣贤经传唤醒,便各各昏睡,虽在大道之中,而忘其为道,所以谓:“百姓日用而不知。”及其知之,则许多道妙,许多快乐,却即是相对立谈之身,即在相对立谈之顷,现成完备,而无欠无余。如昏睡得唤之人,虽耳目醒然爽快,然其身亦只是前时昏睡之身,而非有他也,故曰:“天之生斯民也,以先知觉后知,以先觉觉后觉。”[1]143
所谓“道”不在别处,就在人身之中,在顺任天性的日常生活之中,而本然之乐则与“道”相伴随。一旦人能够经由指引而对“大道只在此身”有所领会,那么“乐”便立即完满具足地呈现出来。
罗汝芳一向以“孝弟慈”来阐述仁道之内涵,而这同样也构成了他所理解的“乐”最基本、最具代表性的形式:
《大学》谓不待学养子而后嫁,孟子谓孩提无不能爱其亲。汝试想象,人家母亲抱著孩儿,孩儿靠着母亲,一段嬉嬉融融的意思,天下古今,更有何乐可以加此也哉?[1]164
赤子爱亲之乐是天性未受后天侵扰时的自然流露,故罗汝芳称此种乐为“自本体而得”[1]112。这样的快乐虽然完满具足,但在现实中总是与特定的人生阶段或某种境遇相联系。一般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受到世俗生活的侵扰,渐渐脱离了赤子孩提的生活情境,“不免分了始初懽喜孝弟的心,去懽喜少艾,懽喜功名”[1]160。如此一来,孝悌慈之乐有时不免显得不够真切,难以充分发挥其指引人心的作用。为此,罗汝芳在日常讲学之中亦并不拘执于一种教法,而是随着人物、场合的变化来灵活指点。与此相应,罗汝芳所谓“乐”带有“随机应变”的特征。它并不仅仅以某些固定的形式出现,而是不拘一方,随其所处之“时”而获得其表现形式。“时”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有着时机、时势、境遇等含义,它包含了人对外在条件的整体把握,是人们行动的指南。而在罗汝芳那里,“时”更是有着贯通天人的意义:“盖天道人心,总原是一个生理,天以生生而成时,心以生生而习乎其时。”[1]180“时”以天之生生为源头,是天道生生不息之运行的内在条理。而人心由于具有得之于天的生生之德,因此也同样以“时”作为活动的形式。就其本然而言,人心与天道一样无时不生、无时不乐:“天之生人,盖无有一理而不浑涵于心,吾心之理,亦无有一时不顺通于所感。”[1]184只是在现实条件下,人们受到外物的侵扰与习气的影响,才无从觉知本心。然而,本心既然仍在此身之中,便必定会保持其发用流行的状态,一旦纷扰渐退,本心便以时而显:
物感有时而息,则天体随时而呈,不惟夜气清明,方才发动。即当下反求,若人言我是好人,便生喜乐;言我是禽兽,便生哀怒,明明白白,亭亭当当,原不爽毫发分釐也。[1]125
本心以生生不息之天为根据而随时呈现,构成当下的情感。此种体验虽随时而殊,但就其皆为本心之流露、生机之显发而言,也都可以被理解为“乐”:“吾心体段,与天地为徒,吾心意况,共鸢鱼活泼。”[1]125本心的随时呈现,源源不断地为人提供关于“乐”的经验,也成为修养工夫开展的契机。
三、乐之延续
乐在当下的显发是人心本体的自我呈现,而修养的目标则是将这一时机化的、带有随机性的呈现转化为稳定的、持续性的状态。罗汝芳以“乐”为圣学入门处。按照他构想的工夫进路,人在察觉到此乐之后,应该趁此机会加以维持,使自己的心在任何时候都处于生生不息、妙应无穷的状态:
天何言哉?极究其体,则止是时行而不息;博观其用,便是物生而不穷。夫惟其有得于时行之妙乎不息也,故语学则曰:必以时而习之。习能如时,则心自悦之。盖天人虽远,机则潜通,故视听言动、食息起居,其施诸四体,而应乎百感。自孩提以至老耄,固皆时时变通,亦皆时时妙运。但非学则日用而不知,能学则乘时以习熟。夫习熟乘时则其妙运愈见,其妙运愈见则其默契愈深。而晦庵先生所谓“其进不能自已”者,固足形容其悦怿之机,而亦可想象其当可之妙矣。[1]240
罗汝芳发挥《论语》“学而时习之”一语,将“乘时以习熟”作为修身进学的方法。这里所谓“时”就是本心自然发见之时,此正是天人相通之机;“乘时以习熟”意味着于本心发见之时加以涵养习熟,从而加深对本心妙用的体悟。按照罗汝芳的解释,“时”与“习”之间存在着双向关系,“时”是“习”的前提和对象,而“习”则推动“时”不断显露以至于长久持续,内心的悦怿正是在二者相互促进的过程中得以实现的。将这种以“时”为中心的“习”做到极致,便能动静皆宜,人心妙用更无滞碍:“谓曰‘时习’,却似习乎时也。此时字习得停当,则其功用即时措而皆宜,其根源便是溥博而时出,久久便可仕止久速,而圣之时也已。”[1]130如此便能够恢复“仁心流生德,妙应自时时”[1]285的本来面目,自然也就能做到无往而不乐。
“时习”工夫是在本心显发之“时”的指引下开展的,这似乎要求人们将本心显发时的快乐体验予以把持,并在日后生活中追求这一体验的重现。然而在罗汝芳看来,这样的工夫路向是将心当成一物来执守,在根本上偏离了本心,不过是玩弄光景而已。那些关于“乐”的经验固然与本心存在密切的关联,但毕竟只是本心在特定条件下的呈现,因而只是暂时性的。学者要从乐的经验上溯至“乐体”“本心”,便不能停留在这些经验上,而是要看到经验背后的心体:
彼今人恳切用功者,往往只要心地明白与意思快活,及至才得明白、快活时,俄顷之间,又倏尔变幻,极其苦恼,不能自胜。若人于其变幻之际,急急回头,细看前时明白者,今固恍惚矣;前时快活者,今固冷落矣。然其能俄顷变明白而为恍惚,变恍惚而为冷落,至神至速,此却是个甚么东西?此个东西既时时在我,又何愁其不能变恍惚而为明白,变冷落而为快活也耶?故凡夫每以变幻而为此心忧,圣人每以变幻而为此心喜。[1]127-128
“时习”之“时”,不但是当下之“时”,更是流转不息之“时”。人的情感体验瞬息变幻无穷,常人试图把握住那些“心底明白”“意思快活”的体验,却只能陷入苦恼之中。但若能从情感的变化中彻悟心体的圆融无滞,进而就此认取本心,那便真正深入到了“乐体”与“明体”的层面而不再为变幻所苦。罗汝芳在为学生解释《论语·雍也》“不迁怒,不贰过”时说道:
此心之体,其纯乎仁时,圆融洞彻,通而无滞,莹而无疑。恒人学力未到,则心体不免为怒所迁,为过所贰也。颜子好学纯一,其乐体常是不改,乐体不改,则虽易发难制之怒,安能迁变其圆融不滞之机耶?其明体常时复以自知,明常自知,则过未尝行,虽微露于恍惚之中,自随化于几微之顷,又安足以疑贰其洞彻灵莹之精耶?故《易经》一书,只一复卦,便了却天地间无限的造化。颜子一生,只一庶几,便了却圣神无限的工夫。盖复是阳德,阳则生活而乐在其中,阳则光明而知在其中。孔子要形容颜子善学而难为言,故借怒不迁以显其乐体,过不贰以显其明体。[1]192
“乐体”与“明体”都是人心本体之别名,“乐体”强调本心自然和乐、“圆融无滞”的一面,“明体”则表明本心不虑而知、“洞彻灵莹”的特质。值得注意的是罗汝芳对颜子之“乐体”与“明体”的描述:乐体保持“常是不改”的状态,不受其他情绪的干扰而应机流转、生生不息;明体则是“常时复以自知”,始终醒觉以察知几微。两者之间存在微妙的差异:“乐体”只需顺其自然而发用,“明体”则要担负起省察的功能。前者虽属于人心之本体,但其特征决定了其难以成为修身工夫的用力之处,故而其意义集中在境界与效验的层面;使此心“纯乎仁”的工夫,主要是通过后者所提供的“知”来实现的。
罗汝芳指出,人之所以会偏离本心而产生种种过失,问题就在于“心之知”受到了蒙蔽,而“知”的蒙蔽的根源又在于“疑”:“人之过,有所从生,心不知则过生也。心之知,有所由昧,疑不化,则知斯昧也。”[1]58这里所谓“疑”,是指对本心之完备具足性的怀疑。若能认取本心,领会到道在我而不在外,此疑便涣然冰释,本心也随之渐渐呈露:“悟则疑消,消则信透,透则心神定而光明显。”[1]58要做到这一点,便要放下刻意的思虑计较,发挥本心“不虑而知”的功能,顺着“明体”或“知体”的指示而践履修为:
人心知体,原无界限,广大是其本然也。……学而习,习而时时恳切,便知体生生,觉得好处益不容已,方是力行近仁,非曰其初知之,而今始行之也。然行虽恳切,而于所好之善,未能一般,则其知体,岂甘自安,即是其羞恶处也。顺此知体,益加羞耻,则奋迅激昂,其行益力,学习纯熟,自觉与圣贤一般,便悦怿和乐,而良知广大之体,快然而自足矣。[1]348
“知体”的引导贯穿整个工夫过程之中,而这一过程的终点是“悦怿和乐”,是良知广大之体的“快然而自足”。人随着“知体”而用功,工夫做到极处便自然开显出本心作为“乐体”的一面来。以“明体”或“知体”当下提点“乐体”,顺“知”以致“乐”,便可将此心以时而发之乐贯注于生活中的每时每刻,从而使“乐体”“常是不改”。在这里,作为工夫中心环节的“知”完全从本体发出,非人力所能干预,“为又为不得,蔽又蔽不得”[1]194。人所能做的只是对此“知”保持清醒的自觉,并顺此知之所及“为善去恶”“存明去昏”[1]191。当工夫做到极致,乐便得以延续,而这所谓延续不过是对人心本有之乐体的透彻认知:“故知而弗去,不是要他不去,只知得真时,便原自不曾去也。”[1]135
此种工夫固然绝不同于“制欲”之类的苦修,但也并非放任情感而不加检点。罗汝芳尝言:
枝叶芟除,则硕果乃熟,行潦既涸,则寒潭自澄。“勿忘勿助与鸢飞鱼跃同一活泼”,此意却须互见。今时学人任情执是,已大非集义家法,乃遽以活泼自处,岂于兹训未加理会也耶![1]371-372
程颢曰:“‘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言其上下察也。’此一段子思吃紧为人处,与‘必有事焉而勿正心’之意同,活泼泼地。会得时,活泼泼地;不会得时,只是弄精神。”[4]后人多从“活泼泼地”这一层面了解此语,罗汝芳则从反面强调此种活泼之境绝不同于“任情执是”。若是一味追求心体的圆融无碍而不知实下工夫,就会落入“天机障”:
天机本自流通自在,工夫却有过苦,是过苦果作障矣。独不曰:流通自在,亦有时作障乎?故孟子于夷、惠,俱为君子不由,然则夷之隘,是过苦之障,而惠之不恭,岂非流通自在作障而何?[1]368
人心之乐固是“流通自在”的“天机”,但若只看到其“流通自在”的一面,那便反而为天机所障。因此,罗汝芳虽似不甚喜言悟后工夫参见[1]37,但也并非以为悟后便了无一事,人为的努力对于保持心灵的醒觉有着重要的意义。他服膺程颢《识仁篇》之说,认为于识得仁体之后仍须“以诚敬存之”,否则便有可能受习气影响而“亵天丧志,百无一成”[1]358。在这个“以诚敬存之”的阶段,即使是罗汝芳所否定的“制欲”工夫也并非全无用武之地。只不过这些工夫都必须落在对本体的察知认取之后,都必须以对本体在不同情境下的顺适为基础,难以一概而论,亦不必一一说明。在这一意义上,罗汝芳的工夫理论也不无笃实的一面,并非纯然是“以不依畔岸为胸次”“解缆放船,顺风张棹”[5]。
四、结语
晚明王学对“乐”的讨论不限于境界的论说,而是兼具本体与工夫的双重意涵。“乐”既是对本体中和恬淡、妙应感通之状态的描述,又构成了修身工夫的内容与目标。此义在王阳明已略具规模,至罗汝芳则更臻于完备。在本体一面,罗汝芳以“快活”释“乐”,以“生生”言“乐”,将“乐”与“仁”打并为一,从人与天地万物的感通一体中阐明“乐”之真义;在工夫一面,罗汝芳以“乐”为入圣之机,借本心之乐的随时呈现为工夫指引方向,以“明体”致“乐体”,以“乐体不改”为工夫之归宿与效验。前者可以视作对阳明“乐是心之本体”一说的深化,后者则将王艮以来泰州学派“乐学”之教发挥到极致。罗汝芳对“乐”的阐发匠心独运而又浑然一体,在中国思想史上有其独特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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