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海域资源,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促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维护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近日,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共同印发《泉州市优化养殖用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全市养殖用海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提出,科学确定养殖用海规模与布局。合理划定渔业用海增养殖区,稳定海水健康养殖面积,拓展深水远岸宜渔海域,优化养殖用海布局。
稳妥处置现有养殖用海。对符合规划等管控要求的养殖用海,加快推进不动产权证(登记为海域使用权)和养殖证核发工作,原则上到2025年底前实现“两证”应发尽发。
强化海域使用金和海域使用权流转管理。符合条件的养殖用海按规定减免海域使用金,切实减轻渔民负担。沿海村居要制定海域使用权流转方案,依法流转海域使用权。
优化“两证”审批和出让。实行“一站式”服务,规范“两证”办理申请材料,统一受理、并联审批、统一送达,切实提高发证效率,方便群众。
加强养殖用海监管。强化技术支撑,通过遥感影像、无人机等手段,加强养殖海域动态监视,及时发现、制止、处置违法违规用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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