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会鹏:古埃及文明中的“法老”概念

学术   2024-10-04 14:01   北京  

作者:葛会鹏

来源:《历史研究》2024年第6期



摘  要“法老”是现今表达古埃及国王称谓的常用词汇,然而在古埃及王室铭文记录中,国王虽然持有五个神圣王衔,却从未自称“法老”。事实上,“法老”在象形文字中被书写为“”,是古王国时期的一种王室建筑。从新王国中期后,“法老”在保留原有词义的同时,被用来指代身份特殊的埃及国王,尤其被外来统治者利比亚人、努比亚人、希腊人和罗马人用来强调不同于传统埃及国王的新国王身份。“法老”身份的变化体现出埃及王朝更迭的特征。学界以这样一个具有特定时代性和特殊认同性的概念笼统指代整个古代埃及历史时期,并不准确。

关键词:古埃及 法老 法老时代 象形文字


在《圣经·旧约》中,描述古埃及统治者时并不直呼其名,而以“法老”(Pharaoh)代之,此种表述方式长久以来逐渐被西方学界接受。中国近代以来的文献,也采用“Pharaoh”的音译即“法老”指称古埃及国王。不仅在清代《时务通考》中有“埃及即有王,称为法老”的记录,《皇朝经世文新编》也有“埃及王,古称法老,位以世及”的描述。随着“法老”称谓的传播,学界又以“法老埃及”、“法老时期”和“法老时代”等概念,限定古埃及文明的历史时期。但是,该词在古埃及文献中并非指代所有国王,国王登基加冕的王衔中也无“法老”一说,故上述记录中对“法老”的使用未准确表达该词含义。


关于“法老”概念的研究,曾引起西方学界关注,学者对该词作出不同解释。纽约大学格莱特认为,古王国时期(约前2686—前2160年),“法老”是一种供埃及王室生活的建筑物。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高迪克则推测,此种王室建筑可能是国王的坟墓。宾夕法尼亚大学阿里博士考察“法老”含义时提出,在新王国时期(约前1550—前1069年),“法老”并非建筑,它的建筑物属性已被其他词语替代。罗马大学帕利亚里博士在讨论“法老”的功能和重要性时认为,它既可指一种建筑,又可指国王。此外,也有西方学者指出,古埃及并无“法老”,它只是《圣经·旧约》对埃及统治者的一种称呼,完全是希伯来人为描述埃及统治者身份而创造出来的。上述莫衷一是的观点使关于“法老”概念的讨论陷入搁置。国内学界相关成果主要围绕古埃及王衔和王权等问题展开,对“法老”等概念关注不够。为厘清和反映“法老”的真正含义,需基于词源、考古资料和古埃及文献记录进一步探寻。


一、“法老”的词源


“法老”,英文作“Pharaoh”,希腊文作“”,二者来源于希伯来文“”,意为“古埃及国王”。无论英文、希腊文还是希伯来文中的“法老”,皆源自古埃及象形文字“”,拉丁文转写为“”。


从词形看,“”()是一个形似围墙的符号,古埃及人用其表示房屋建筑。当“”单独使用时,基本词义为“房屋、神庙或宫殿”;而与其他表音符号组合在一起,则表示某种特殊功能的建筑物,如坟墓()、神庙()或庇护所()等。但如果“”与人名搭配使用,含义除表示“某人的房屋”外,还指其领地范围。构成“法老”的另一个符号“”()则意为一个木质廊柱,指建筑物巍峨、庞大。当它用来修饰人物时,强调其位高权重、身强体壮或年高德劭等特征。但如“”与代表神()的符号组合,字面含义虽为“伟大的神”,实际上隐喻已故国王。


”和“”存在上下或前后等几种组合方式,分别为:“”、“”、“”和“”。前三种形式虽然在词形上有所不同,但词义并无区别。最后一种词形“”中,当“”和“”用表示所属关系的符号“”连接时,即“”,指“拥有重要权力的人”。事实上,在“”产生之前,象形文字中还存在另一种书写方式“”,它与“”类似,同样指一种规模宏大的建筑物。上述“”词形结构,突出了“法老”的建筑属性,与“法老”所具有的功能密不可分。


从书写方式看,随着埃及文明发展,“”存在一定形式的演变。在王室陵墓的考古发现中,“”写法主要出现在第四和第五王朝时期的孟斐斯(Memphis)地区,“”则常见于第五至第六王朝时期的萨卡拉(Saqqara)和吉萨(Giza)。在古罗布(Gurob)的太阳神神庙,还出现一种较特殊写法“”。不过在古王国时期,无论“”词形怎样变化,使用范围都十分有限。中王国时期(约前2055—前1650年),上下排列的方式,如“”或“”成为较常见的书写习惯。此外,一种埃及文献中较常见的祝福短语“健康、长寿、繁荣”(),成为与“”的固定搭配,即“”。但在新王国时期,随着新埃及语(Late Egyptian)广泛使用,“”则更多被写为“”、“”或“”。同时,为强调“”所指代的人物,词尾常用代表神祇或人物的符号限定,如“”或“”。在世俗体埃及语(Demotic)中,“”还被写成“”的形态,有时甚至被写进王名圈中()。而在埃及文明晚期的科普特语(Coptic)中,“”逐渐被简写为“”。从书写方式演变看,“法老”还具有依附神权和王权的属性,与古埃及人对国王的态度密切相关。


二、“法老”指代王室建筑物


从“法老”概念的生成看,它最早见于古王国第四王朝(约前2613—前2494年)吉萨地区名为伊提(Itti)的官吏坟墓中,墓室墙壁和假门上刻有“法老管理者”()官衔。由于缺少进一步信息,很难考察此处铭文中该词的具体情况。考古资料的不断更新,为判断“法老”概念及其功能提供了新路径。


首先,“法老”是一种王室建筑。在吉萨、孟斐斯以及萨卡拉等遗址中,考古学家发现大量有关负责国王日常生活的官职和名衔。在墓葬铭文中,官吏纷纷夸耀他们是如何在“法老”中负责国王日常起居,又是如何在“法老”中为国王梳洗打扮,甚至有官吏声称曾在“法老”中为国王医治疾患。不仅如此,一些外来人也出现在“法老”服务人员的行列。在第十二王朝国王塞索斯特里斯三世(Sesostris Ⅲ)统治时期(约前1870—前1831年)的塞姆纳信件中,一些努比亚游牧部落称:“我们从沙漠中来,将要去‘法老’那里服务。”从上述记录看,在“法老”中出现的官吏,都极力描述他们服务埃及国王,并在该处完成工作的情况,这是“法老”具有建筑属性的显著例证。


从内部结构看,1860年法国考古学家马里埃特(A. Mariette)在德拉·阿布·纳加遗址(Dra Abu el-Naga)从事考古工作时,发现一张反映第十三王朝时期(约前1773—前1650年)王室日常物品流通情况的纸莎草纸(布拉格十八号草纸),上面记述:“一些货物被送到在‘法老’入口处等待的持杯者手中,随后他又将一定份额的货物送到王室育婴室和谷仓中”。显然,物资被送往“法老”后,又被分配到分支机构,育婴室和谷仓是“法老”建筑中的附属机构。另一份中王国时期的草纸文献(莱斯纳二号草纸),亦有关于“法老”内部结构的描述——“这些仆人即将带着在‘法老’大厅中建造的货船”,似乎暗示“法老”中存在一个造船坊。在毕布罗斯(Byblos)地区考古发现的器皿上,还保留着“法老”中存在人工湖的证据:“国王向‘法老’湖泊上空的拉神祈祷。”中王国时期的一座墓碑上记录了“法老”中有一个花园。因此,英国学者奎克推测,作为建筑的“法老”可能存在前厅和后殿两部分,下设工作坊、物资储藏室和日常生活等区域,每部分由官吏——“持杯者”负责彼此间的物资传递。


其次,“法老”不等同于王宫(palace)。一直以来,埃及学界将“法老”()译为王宫。事实上,在古埃及象形文字辞书中,除“法老”外,还有4个词语均被笼统概括为“王宫”,分别是它们是与“法老”不同的建筑,具有不同功能。


一是“”,拉丁文转写为,是广义上的王宫,类似王城。在埃及文献中,常有国王征战后返回“王宫”,官吏乘船前往“王宫”或在“王宫”外竖立石碑的描述。当国王去世,还有“王宫”中陷入沉默的情况。更具体的是,一篇来自古王国时期的官吏自传铭文清楚表达了“法老”与“王宫”的关系:“一个孩子出生在国王孟卡拉(Menkaure)统治时期,他和王室子嗣一起成长在‘法老’中。无论在‘王宫’还是‘后宫’(),他在国王面前都显得比其他孩子更为珍贵……一个年轻人成长在国王舍普塞斯卡夫(Shepseskaf)统治时期(约前2503—前2498年),他和王室子嗣一起成长在‘法老’中,无论在‘王宫’还是‘后宫’,他在国王面前都显得比其他年轻人更为珍贵。”在第十八王朝国王阿赫摩斯(Ahmose)竖立的灾难碑中,还有国王乘船返回“王宫”进入“法老”休息的描述。显然,具有建筑含义的“法老”与“王宫”并不相同。


二是“”,拉丁语转写为,意为“维吉尔宫”,是宰相维吉尔处理政务的场所。一些担任该职的官吏宣称自己曾在“维吉尔宫”处理政务,他们年老以后,会因在“维吉尔宫”工作而感到自豪。此外,哈玛玛特谷地的一处涂鸦,也分别记录隶属“法老”和“维吉尔宫”的官吏为国王开凿水渠的情况。可见,“法老”和“维吉尔宫”是不同的建筑。


三是“”,拉丁语转写为,意为“政务宫”,是国王处理行政事务的场所。国王在“政务宫”讨论王室工程进展,官吏在此处聆听圣意。一名第十八王朝时期的官吏在其自传体铭文中声称,他不仅在“政务宫”就职,也曾为“维吉尔宫”效力。国王图特摩斯四世(Thutmose Ⅳ)统治时期(约前1400—前1390年)的官吏奈布阿蒙(Nebamun),明确记录国王在“政务宫”下达政令,而他本人也曾在“法老”中得到国王认可与赏识。


四是“”,拉丁文转写为,意为“寝宫”,是国王日常起居场所,也是王室女眷主要生活区域。在国王埃赫那吞(Akhenaten)的界碑铭文中,有对公主在“寝宫”中生活状况的描述。在文学作品《胡夫与魔法师》中,也有对国王前往“法老”的人工湖,船上乘有“寝宫”女眷场景的记述。甚至在官吏孟图霍泰普(Mentuhotep)自传体铭文中,亦有国王在“法老”中夸赞他并在“寝宫”密谈的记录。


除上述关于王室建筑的记录外,中王国时期国王阿蒙尼姆哈特二世(Amenemhat Ⅱ)建造的普塔神(Ptah)神庙中,发现了关于“法老”和其他几种不同王室建筑物存在明确区别的证据:“上下埃及之王,塞索斯特里斯,泛舟于‘法老’的人工湖上……献祭品被送往‘维吉尔宫’中……被带到‘政务宫’中……‘寝宫’中的地方长官前来守卫国王……”可见,现有埃及学辞书对王室建筑的简单定义,不能充分表达原始文献中“王宫”概念的内涵,也无法清楚呈现王室建筑的功能差异,更是将“法老”概念作了模棱两可的解释。从考古发现的王室建筑结构看,它分为围墙、入口、前殿、中厅、大殿以及寝宫等。


再次,“法老”具有多重功能,经济职能是主要功能之一。中王国时期的莱斯纳三号草纸文献中,记载了“法老”中的物资储备情况:“那些给‘法老’中送去木材的人……‘法老’中共有200个面包……”此外,在第二十五王朝时期(约前747—前656年)的《皮安希得胜碑》中,赫拉克利奥坡里斯(Herakleopolis)城向努比亚圣山巴卡尔(Gebel Barkal)地区进献物资时提到:“王子派夫塔乌威巴斯特(Peftchauauibast)巡视了送到‘法老’中的黄金、白银和所有石材。”可见,“法老”不仅储存王室所需物品,也接收来自不同地区的物资,管理国王珍贵物品。


宗教祭祀是“法老”另一功能。第五王朝时期(约前2494—前2345年),国王涅菲尔卡拉(Neferikare)在“法老”中举行为敏神(Min)献祭的宗教节日。举行庆典时,王室成员和官吏在一旁观礼,国王进入敏神殿,献上祭品、点燃焚香,随后祭司请出神像。待仪式结束时,国王得到神赐予的一捆象征丰收的谷物。第十九王朝国王塞提一世(Sety I)也曾在“法老”中为奥西里斯神建造一座祭庙。


此外,埃及国王还在“法老”中处理政务。据阿布希尔草纸(Abusir Papyrus)记载,国王涅菲尔卡拉在建造金字塔城时,有大量书吏在“法老”中任职,随时听候国王差遣。都灵B号草纸(Papyrus Turin B)文献中亦有相关记载。古王国时期的祭司拉威尔(Rewer)在其墓室铭文中,描述了他在“法老”中觐见国王的场景。第十八王朝国王埃赫那吞将都城迁往阿玛纳城后,还在“法老”中成立信件部门,专门处理关于叙利亚、巴勒斯坦地区的外交事务。从以上文献看,“法老”确实是古代埃及的一种王室建筑,有多项经济、宗教和政治功能。


三、“法老”指代国王身份


在古埃及文献中,“法老”除代表王室建筑外,还被用来特指一些特殊身份的埃及国王。但是,西方埃及学界在使用“法老”概念时,一些学者时而将拥有“王名圈”的人视为“法老”,时而将女性登基者称为“法老”,或将外族称王者等同于“法老”,类似情况俯拾皆是。虽然对概念的使用较随意,但他们也承认新王国时期“法老”才开始被用于国王的称谓,且语义存在不确定性,直接指代国王的情况并不多见。直至第三中间期(约前1069—前664年)后,在埃及文献中“法老”才逐渐普遍用于称呼统治者。


截至目前,文献所见较早被称为“法老”的是第十八王朝国王埃赫那吞。在其统治时期,一名孟斐斯官吏在写给“法老”的信中详细汇报他在神庙的工作情况:“为了让国王知道你的父亲普塔神的神庙情况……愿“法老”的宫殿()……安全而隐秘。”“法老”()与“宫殿”()同时出现,曾是一些学者将“法老”视为埃及国王的主要证据。但是,此处出现的“法老”和“宫殿”似乎也可释读为“法老和宫殿”或“法老、宫殿”,二者存在从属、并列甚至同位关系。可见,“法老”从最初指代建筑到后来指代人物,经历一定演变过程。尤其是在埃赫那吞迁都阿玛纳后,考古发现的陶片中有关于“物资由侍从哈纳赫特(Harnakhte)送至‘法老’”的记录,此处的“法老”既可指人,似乎又可指物。第十八王朝最后一位国王的《赫伦姆海布政令》,同样为该词的过渡状态提供直接证据:“他陪伴在‘法老’的身边……在‘法老’存储室中服务……”据此,帕利亚里推断,从第十八王朝中期以后,“法老”的概念逐渐从物过渡到人。


到第十九王朝时期,带有神话色彩的文学作品《两兄弟的故事》已出现明确将“法老”视为国王的记录。虽然其是以神话为背景,讲述主人公惩恶扬善,成为埃及国王的故事,但该故事描述的历史背景在国王美伦普塔(Merenptah)、塞提二世(Sety Ⅱ)和阿蒙美西斯(Amenmesse)三位统治者时期。其中,美伦普塔正是一些学者推测《出埃及记》中奴役以色列人的埃及“法老”。霍利斯认为,该作品实际上是对第十九王朝历史的真实反映。维腾格尔和施耐德进一步指出,该文学作品的写作目的实则是第十九王朝埃及国王获得统治合法性的政治隐喻。因此,《两兄弟的故事》中描述的“法老”以及上述文献中提及的异端国王埃赫那吞、非王室血统出身的国王赫伦姆海布等,皆在暗示新王国时期的埃及“法老”似乎是与王位继承或统治传统背道而驰的国王。


新王国时期结束后,古埃及历史随即进入断裂的第三中间期,该时期的埃及文献不仅出现大量关于“法老”的记录,而且对该词的使用也发生变化,与王权结合得更加紧密,并开始代替国王原本持有的一些王衔。而该时期被称为“法老”的国王大多为外族统治者,这也是第三中间期后埃及国王身份的新特征。


从第二十一王朝时期(约前1069—前945年)开始,来自埃及西部的利比亚人成为“法老”,此时具有拟人色彩的“法老”在文献中常以“法老+王名”形式出现。1894年,考古学家施皮格伯格(W. Spiegelberg)在西部绿洲发现一座第二十二王朝的石碑,碑刻中第一次将“法老”置于王名之前,相关内容为在国王“法老”沙桑克统治第5年,冬季第4月,第16日……虽然上面并未刻写完整王衔,但此种书写格式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第二十三到二十五王朝时期(约前818—前656年),除利比亚国王外,来自埃及南部的努比亚人攻陷底比斯后,成为埃及人的“法老”。他们依旧沿用“法老”在前、王名在后的撰写格式,甚至为了进一步强化外族在埃及统治的合法性,将“法老”直接写入王名圈中,以此显示他们的统治地位和身份。例如,国王沙桑克三世()、沙桑克六世()、奥索孔三世()和皮安希()等即是如此。到第二十六王朝(约前664—前525年),此种写法愈发典型。德国学者卡尔认为,“埃及在公元前10世纪后,‘法老’写在王名之前,已成为一种表达习惯”。可见,“法老”头衔已成为一些国王的身份标识。


在第二次波斯征服期间(前343—前332年),埃及政权频繁更迭,具有拟人色彩的“法老”已被单独写进王名圈中,即“”。来自赫拉克里奥波利斯的高级官吏索姆图泰夫纳赫特(Somtutefnakht),见证了埃及遭受波斯入侵和亚历山大的征服,并在一块石碑中描述埃及的困境:“愿‘法老’永生,但那永远健康、长寿的‘法老’并不在那里”。从索姆图泰夫纳赫特描述的情况看,铭文既未将统治者称为国王,也未刻写统治者名字,仅在王名圈中留下“法老”,表明埃及动荡不安的历史状况,而此处提到的“法老”很可能是无王室血统的第三十王朝最后一位国王,即曾担任军事将领的尼科坦尼布二世(Nectanebo Ⅱ)。公元前332年,亚历山大征服埃及后,埃及进入托勒密王朝时期,外族人也随之成为埃及“法老”。亚历山大、托勒密一世(Ptolemy Ⅰ)和克里奥帕特拉七世(Cleopatra Ⅶ)等,一方面简化了国王的王衔,另一方面频繁使用王名圈中有“法老”的写法。


罗马统治者是埃及文献中最后被称为“法老”的埃及国王,而具有拟人色彩的“法老”也出现多变用法。罗马皇帝屋大维公元前30年占领埃及,标志着埃及正式成为罗马行省,该时期关于“法老”的记录主要出现在神庙中。与托勒密王朝不同的是,该时期“法老”常写在王名之后,而非王名之前。到2世纪后,一些国王在书写王名时,或使用空白王名圈,或在王名圈中仅刻写“法老”。此种现象并非罗马皇帝粗心大意,而是埃及统治者的一种符号象征,反映了政权的发展与变化。遗憾的是,在罗马皇帝戴克里先(Diocletian)之后,埃及象形文字文献中再无关于“法老”的记录。


四、“法老时代”应为新王国中后期之后


在西方埃及学领域,“法老”概念的流传逐渐引发有关“法老时代”、“法老时期”和“法老埃及”等问题的争论,共同指向埃及年代学划分问题。学者从不同视角探讨“法老时代”的上限和下限,但到目前为止尚未达成一致,主要形成以下几种观点。


一是“外族终结说”,主要源于埃及祭司曼涅托(Manetho)所著《埃及史》。曼涅托认为,埃及史是由“神、半神、亡灵和王统治而成”,在“王”的时代之前,第一个“法老”来自《圣经·旧约》中诺亚之子含(Ham)的部族。而在“王”的统治下,“法老时代”始于神秘的美尼斯(Menes),止于波斯王大流士的统治。此种观点得到广泛认可,长期占学界主导地位。但这一划分标准存在较明显缺陷。一方面,曼涅托关于“法老时代”起源的界定较模糊,加之他个人的生卒年使其无法考察托勒密王朝之后的历史,限制了对“法老时代”下限的认知;另一方面,曼涅托按古埃及王表中谱系更迭所排列的王朝顺序并非无懈可击。因此,布鲁施贝、布莱斯特德和英国学者嘉丁纳等人,均修正了曼氏限定的“法老时代”。他们与曼涅托的划分略有不同,但对“法老时代”的限定依旧较模糊。


随着二战后科学技术发展,埃及学领域引入基因(DNA)和“碳—14年代测定法”等检测技术。通过测定埃及文物,“法老时代”的划分变得更准确。2008年,意大利学者法索内和费拉里斯认为,“法老时代”为公元前4千纪至前4世纪中期。英国学者肖在《牛津古代埃及史》中明确阐释,“法老时代”指公元前3100年至前332年,即从古埃及第一王朝至亚历山大入侵埃及前的统治者都是“法老”。无论是埃及祭司曼涅托,还是以肖为主要代表的学者,其核心论据以外来族群入侵埃及、结束本土国王统治作为划分标准。学者确信,希腊、罗马统治时期的埃及,已是西方殖民史的一部分,埃及托勒密王朝也因此被划入“希腊化时代”。在限定“法老时代”时,学者有意排除托勒密和罗马统治埃及的历史。但在埃及文明发展过程中,外族征服并不鲜见。显然,西方学者以外族征服埃及作为限定“法老时代”的标准不合理。如此划分,并未摆脱他们固有或潜在的殖民主义思想。


二是“埃及文化延续说”,更新了学界对“法老时代”的看法。从古埃及文化发展和变化看,在托勒密王朝时期,虽然埃及统治者已是希腊人,但国王宣称自己是埃及合法统治者。他们依旧按照古埃及国王传统加冕称帝,把自己装扮成典型埃及“法老”形象。耶鲁大学教授曼宁认为,托勒密统治者仍然是埃及“法老”,此种变化不仅反映出该时期的特殊性,同时也是埃及文明的延续,“法老时代”结束的时期应延后至克里奥帕特拉七世统治的公元前30年。正因如此,这位传奇女王被冠以“古代埃及最后一位法老”的称号。但曼宁等托勒密王朝研究者过度强调该时期的重要性,所以埃及的“法老时代”结束于克里奥帕特拉七世的观点并不合理。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罗马的征服给埃及带来外族统治的新阶段,使埃及成为罗马帝国一部分。帝国中心虽远离尼罗河流域,但新继任者沿用埃及王权的传统象征。重塑神祇赋予王权的合法性,对外族统治者尤为重要。他们认识到埃及需要“法老”存在,所以王名也需写入王名圈。罗马统治者将自己塑造为神与人的调解者,通过传统宗教仪式维持社会秩序。为此,罗马统治者继续建造和修复埃及神庙,并在神庙中刻画他们通过神祇获取王权的方式。4世纪中期,埃及依然可以发现罗马皇帝留下的象形文字记录。英国学者奎克通过考察埃及国王的王名圈发现,最后使用王名圈的“法老”是罗马统治者戴克里先。“法老时代”终结的时间被不断推延。


1952年,纳赛尔领导民族起义,埃及摆脱殖民统治,其后建立民族国家,尽管现代埃及人主要信仰伊斯兰教,但他们尊重古埃及文化和历史,对古埃及文明的辉煌感到自豪。为摆脱西方长久以来对非洲历史书写的主导影响,现代埃及人也将古埃及文化遗产视为国家身份和文化认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学校教育和历史教材的书写等问题上,他们认识到埃及文明的起源、发展和衰落等问题十分重要,金字塔、神庙建筑和象形文字等历史遗迹和文化符号也被赋予新意义,成为连接过去与现在、传统与现代的桥梁。他们在一些学校开设埃及学专业,讲授古代埃及历史和文化,重新审视埃及历史和“法老时代”。纽约大学巴格纳尔指出,在现代埃及的学校教育中,“法老时代”和阿拉伯人征服埃及之后的历史同等重要,埃及的历史并不是割裂的,理应由两大时段共同构成。对于他们来说,不仅罗马统治埃及时期属于“法老时代”,甚至阿拉伯人征服埃及之前的历史也属于“法老时代”。2021年《考古学百科全书词典》对“法老时代”进行全新阐释:“法老时代指从公元前4500年到公元641年阿拉伯人征服埃及之间的历史时期。”以上争论表明,学界对该问题的理解和研究均不同程度受到国家形态、政权统治和种族文化等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古埃及文明固有特征和文献书写传统,是考察“法老时代”的关键因素和重要证据。不同时期的文物呈现不同艺术风格,通过比较建筑艺术和陶器形制,可相对准确地推断埃及不同历史时期。以色列本古里安大学教授布鲁因斯提倡,古埃及人的历史应从原住民视角尝试理解,对“法老时代”的认知也应基于古代文献和记录考察。


无论是“外族终结说”,还是“埃及文化延续说”,都代表近代以来西方学者对埃及文明的认知与理解。从时空上看,“法老时代”存在两个维度:一是现代学者限定的“法老时代”;二是古埃及文献中被称为“法老”的国王统治时代。两个维度并非指向同一历史时期。从语义学看,“法老”虽然在词义上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却呈现出“历时性”和“共时性”特征。“历时性”表现为时间上的变化,该词虽源于古埃及文献,却通过《圣经·旧约》在西方世界传播,既是“法老”作为古埃及国王这一认知逐渐扩大,也是世人对“埃及国王”和“法老”两个概念通用和混用的直接原因。“共时性”则表现为“法老”在语言产生时的社会情境和时间框架,甚至表达出古埃及人对“法老”敬畏或厌恶的情感色彩。“法老”是古埃及的王室建筑,而被用来指代国王仅仅是一种语言学上的转喻。因此,严格来说,第一个在埃及文献中被称为“法老”的国王,以及最后一位被称为埃及“法老”的国王之间的时代,才是古代埃及人心中的“法老时代”。西方学者在论著中普遍提及的“法老”,其实是强调“法老”概念的历时性特征,忽视了其共时性存在,最终造成对“法老”、“法老时代”的认知争论。


  


古埃及“法老”一词是从《圣经·旧约》传播到希腊罗马,进而走入近现代西方学者的笔端,是学者对古埃及国王称谓的误读和以讹传讹的结果,这使“法老”在语言功能上变得更加单一,还使其丢失部分原意,逐渐脱离它本来的历史语境。“法老”概念在不同语言之间的转译,因不同政治立场和文化背景等,影响了学者的历史书写和叙事方式。于是,“法老”的形象也随之发生变化,学者或将“法老”塑造为强大的统治者,或将“法老”比喻为人间之神,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他们对古埃及国王与埃及文明的不同态度。


“法老”对应的古埃及文字,最初用于描述古埃及王室建筑物,从新王国中后期开始被用于指代社会处于动荡状态或不具有神圣属性的国王,尤其被外来统治者利比亚人、努比亚人、希腊人和罗马人经常使用,而这些外来统治者之所以钟情于“法老”一词,其深层原因在于他们试图表明自己与古埃及的传统有着继承性,同时又不失去作为统治者的独特身份。可以说,“法老”一词体现了古埃及新王国中后期之后埃及本土人对国王的认识更加多元,甚至表现出了对国王的嘲讽,也更多地表现出了外来统治者对埃及文化的有限接受和对自身不同于传统埃及国王身份的强调。“法老”的身份伴随埃及王朝的更迭而发生变化,新的统治者无论保留原有的统治方式还是进行革新,都不同程度地体现出埃及文明的延续或断裂性特征。因此,学界以这样一个具有特定时代性和特殊认同性的概念笼统指代整个古埃及历史时期,是欠妥的。对“法老”概念的考察,反映出古埃及文明形态的复杂性,尊重该词在古埃及文献中出现的特殊语境及其在历史时期起到的作用,将对古代文明之间的比较研究提供一次有益尝试。


(作者葛会鹏,系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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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拾 壹
校审:青 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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