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
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孩子们的交通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众多的交通事故告诉我们,悲剧的发生往往只是一念之间的疏忽、大意。为确保每一位同学的生命安全,请每一位学生和家长认真阅读这份《交通安全告知书》。
一、步行安全
1、上下学和外出活动时,孩子们几乎天天都要在马路上行走,行人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靠路边行走,并注意前后车辆。
2、横过马路必须走斑马线、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无论是否有车,都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
3、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我们在过马路前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先停下脚步,看左边,再看右边,再左看,确认左右都没有车辆以后,再快速通过路口。
4、横穿道路时也可以将手举过头顶,向驾驶人发出你即将经过斑马线的信号,确保他提前减速让行。举手会大大增加我们被看见的概率,因为“被看见,才安全”。
5、不准在道路上追逐打闹,横冲直撞,不准在车辆临近或停着的车后突然横穿马路,也不要走在路中中途折返,这些行为会导致驾驶员措施不力、判断失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6、学校位于马路(街道)边的,放学时,学校要组织学生列队过马路,这样才能有效保障步行安全。
二、玩耍时的安全
1、机动车的前后左右都存在一定的视线盲区,盲区是指驾驶人位于驾驶座位置时,视线被车体遮挡的区域,包括车头盲区、车尾盲区、后视镜盲区和AB柱盲区,驾驶人可能根本看不到旁边娇小的孩子,极易造成危险。
2、家长应该告诉孩子不要在车辆周围或者停车场内停留、玩耍,特别是汽车起步、亮起尾灯的时候,要注意远离,记住:“不在车前跑,不在车后留,不在车边站”
三、骑行安全
1、孩子对复杂的交通环境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车,不满18周岁不得驾驶机动车,更不能骑着上下学。
2.时时处处谨记“一慢二看三通过”法则,注意观察周边,确定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确认通行安全。
3.骑行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载人,更不能同时载多人;不闯红灯;乘坐两轮摩托车和电动车应当正向骑坐;不逞强好胜。
4.不靠近其他车辆特别是大货车,警惕大货车的“内轮差”“盲区”,不攀附机动车或紧跟机动车骑行。
5.不在临水、临崖的危险路段骑行,不在马路中间骑行;有非机动车道时,应在非机动车道骑行。不在拥挤路段并排骑行,不得勾肩搭背或赛车,不“S”形骑车,不撒把,不追逐打闹。
6.注意自己的视野盲区,警惕“鬼探头”。转弯提前减速。
7.骑车到校门口时,要下车推行走进校园,并将自行车放在指定的位置。
8.推行过马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各位家长一定要担起监护责任,不得为孩子违章骑行提供便利,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1.家长不能让未达到规定年龄的孩子骑车、驾车,也不要给未满12周岁的孩子解锁共享单车。孩子骑童车可在广场,不能上路。
2.看好自家车辆,保管好车钥匙,以免孩子趁我们不注意时私自骑车、驾车外出。
3.家长用车后、停车后,拔下钥匙,以免孩子自行启动车辆。
4.孩子可以骑行时,要检查车况是否良好,确保车辆刹车装置完好。
四、乘车安全
1、乘坐公交车时要排队上车,先下后上,做个有安全意识的孩子。
2、在车里不得将头、手等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窗之外,伸出窗外的头、手等部位可能会与车辆或者物体发生擦碰造成危险。
3、车停稳后再下车,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马路。
4、没有座位时,要拉好身边的扶手,不得向车内外乱扔东西,不要在开动的车厢里乱跑。
5、拒绝乘坐违规车辆,不乘坐无正规运营资质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不乘坐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发现校园周边有“黑车”,要及时报警或向学校老师报告。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让我们携起手来,珍爱生命,安全出行,远离交通事故,共建平安幸福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