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70名工作人员公告!10月29日至11月6日报名!大专可报

职场   2024-10-31 22:01   广东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第二次招聘30人公告

新疆伊宁市公安局招聘301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阿勒泰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14名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新疆医学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公告

伊犁州新源县2024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15人公告

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的公告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经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为实施健康新疆战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需求,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瞻远瞩的战略决策下,在自治区党委编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疆医科大学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成立新疆医科大学第七临床医学院暨第七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病医院,填补了我区公立省级老年病医院的空白,是推进我区健康养老、医养结合民生事业的重大举措。

我院是一所以老年病诊疗与康养并重、医养结合服务为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管理“五位一体”的省级三级综合医院。分为七道湾院区、金秋湾园区。医院拥有优秀的医疗团队和先进的医疗设备,秉承以患者为中心,追求卓越医疗品质。着力打造医疗保障、康复养护、医养结合、医护培训的健康服务体系,全心全意为各族患者健康服务。

七道湾院区为医疗主体,位于水磨沟区七道湾路与红光山路交汇处,占地面积161亩,其中医疗用地面积114亩,现设置有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血液净化中心、康复医学科、普外科、骨科、肿瘤科等临床医技科室57个,拥有3.0T双梯度核磁共振、128层螺旋CT、高端心血管超声诊断系统、10人舱位高压氧治疗系统等大型医疗设备。目前一栋9.7万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22层的医教综合大楼已经投入使用,将为全疆各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安全的医疗服务。

金秋湾园区为康养主体,由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康复中心、老年护理和老年公寓等部分组成。北依喀什路东延,东邻水磨河和七道湾路,西靠奥体中心,南邻水区法院。园区占地面积229亩,距离七道湾院区1.8公里。总建筑面积为10.35万平方米。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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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6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发布招聘公告、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及拟录用人员名单;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https://www.xydqfy.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及后续各招聘环节通知。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证、资格证等以及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应聘者需符合相应岗位的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10月28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点击下载);

(十)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聘用)环节的人员;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6日(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2.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办公楼五楼524室组织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报名所需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排列,并于2024年11月6日19:30前提交完成。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携带以下资料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按顺序排列提交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进行报名及资格初审;同时将全套报名材料的原件按顺序扫描在同一个PDF文件中(原件扫描件显示必须清晰、完整)并与《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花名册 点击查看》(附件3无需扫描,提供.xlsx格式电子表格)一同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编码+姓名+联系电话”,带U盘现场拷贝电子版即可。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下载填写《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附件2),并附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户口所在派出所意见栏: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生所在单位意见栏: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考察材料;考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出具考察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考察材料。本人承诺栏:需应聘者本人手写承诺并签名。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考察审核意见不用填写。该表需正反打印至一张纸上,否则视为不合格;

(5)下载填写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花名册(附件3)。

5.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要求参照《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附件5),如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需提供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需求专业相符的证明;本科岗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附件6)。

(二)资格审查

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后续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核

1.采取考核制方式的岗位

岗位编码为B070004、B070017、B070020、B070027、B070034、B070035、B070039、B070046、BN070055、BN070059、BN070060、BN070061、BN070062、BN070063、BN070064、BN070065、BN070066、BN070067的岗位采取考核制方式公开招聘。考核分为:面试、试工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工(含试工考核)成绩占60%。

2.采取考试制方式的岗位

岗位编码为B070006、B070009、B070015、B070018、BN070052、BN070053、BN070054、BN070056、BN070057、BN070058的岗位采取考试制方式公开招聘。考核分为:笔试、面试、试工三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试工(含试工考核)成绩占30%。

3.具体考核环节

(1)笔试

①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②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者,一同入闱下一环节。

③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相关要求及成绩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公告。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试工(含试工考核)

试工(含试工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者,视为放弃。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闱试工人员成绩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试工具体组织形式、时间、相关要求及成绩等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

(4)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制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60%

考试制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3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官网公告。

(5)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网站提前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名额,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察

1.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经新疆医科大学审批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试用期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991-463509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1986号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严格履行招聘组织纪律,按照自治区及新疆医科大学招聘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及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991-2110029、0991-2110072、0991-4610669

八、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网站公告,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并无电话或短信单独告知义务。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2.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下载)

3.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花名册(下载)

4.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5.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下载)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下载)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2024年10月28日

伊宁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确保伊宁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伊宁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端正;
(三)户籍、族别不限;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政治可靠、听从指挥,热爱公安工作;
(七)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4年伊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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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日开始,截止到12月31日,每月组织一次招聘考试。
(二)报名方式
关注“伊宁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钉钉APP扫描二维码加入伊宁市公安局辅警招录群,群内有报名流程、填表说明及后期考试时间通知。
各环节成绩在伊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请时时关注!
四、笔试
笔试时间: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面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岗位人数的1:3进入面试,其中招聘岗位10人以上的,按1:2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退役士兵总成绩加5分。
六、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为准。
对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
七、体检
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为准。
体能测评合格,按照计分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成绩高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八、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实施进行政审,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九、待遇保障
1、工资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假期;
3、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4、享受每年工会福利待遇。
十、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999-8072023、8072316
监督电话:0999-8072022本简章由伊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伊宁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21日
2024年阿勒泰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全国公务员工作推进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规定,阿勒泰地委组织部、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阿勒泰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14个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共遴选14名公务员、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详见《2024年阿勒泰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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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 地直机关职位:

各县(市)直属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乡(镇、街道)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 地直事业单位岗位:

(1)各县(市)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现聘任在事业单位管理七级及以下和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岗位工作人员。

(2)各县(市)直属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乡(镇、街道)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对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

(5)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应同时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5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须是在编在岗且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职人员。其他情形以录(聘)用文件规定的服务年限为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驻(村)工作队工作过。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首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截止日期前的任职为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未满国家、自治区和地区规定的服务期限或对公务员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正在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和重要职责的基层干部,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报名参加。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登录阿勒泰党建网、地区行署官方网站查询《职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00至11月2日19: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各县(市)报考人员分别在各遴选部门(单位)报名。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进行线下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彩色免冠蓝底渐变电子版照片及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

(4)资格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各遴选部门(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于11月5日将《2024年阿勒泰地区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报地委组织部(见附件3)。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部门(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人员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其出现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4.职位开考比例。公开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该职务遴选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遴选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职位,如未达到规定比例,经阿勒泰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予以核减。

5.职位调整。因未达到规定比例而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职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调整报考职位的书面申请等相关材料,到地委组织部调整报考职位。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岗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各遴选部门(单位)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10:00-19:00。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4年11月9日10:00-13: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明确的地点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考试时间3个小时,满分为150分。笔试由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和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4.成绩公布。阅卷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阿勒泰党建网、地区行署官方网站查询。

5.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如遴选单位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可结合面试一并进行。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单位命题,按照职位表公布的业务水平测试内容组织实施。面试入围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进行业务水平测试的,业务水平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5.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150*100*50%+面试成绩*50%。

(五)组织考察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于数量在2人及以上的职位,比例为1.5:1,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同时入围考察。

遴选单位严格执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派出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个别谈话范围,必要时,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前,要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素质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认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和编制性质等情况,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综合考察情况,如实撰写考察报告。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任免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六)考察结果的使用

不唯分取人。考察工作结束后,各遴选部门(单位)依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经集体研究决定在入围考察的人员中为每个职位确定拟用人选。为保证遴选工作质量,经严格考察,考察对象不符合职位条件或遴选要求的,可以空缺。

(七)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遴选人员在阿勒泰党建网、地区行署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由各遴选单位按有关规定到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和任职(聘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各遴选单位不得擅自终止招考程序。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所在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四、公开遴选信息发布

本《公告》确定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阿勒泰党建网、地区行署官方网站发布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遴选期间,关注官方网站,及时了解遴选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

本遴选公告未尽事宜,由地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委组织部:舒天成0906-2110610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孙香磬0906-21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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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4年阿勒泰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2. 2024年阿勒泰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

3. 2024年阿勒泰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4.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2024年10月28日
新疆医学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新疆医学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学会成立于1951年,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级社会团体,自收自支社会组织,经过73年发展壮大,现已成为我区卫生健康行业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广、社会关注度最高的医学学术类社会组织之一。新疆医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现有理事248名,现任会长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担任。新疆医学会现有74个专业委员会,104个专业学组,50个青年委员会;个人会员1.8万人、团体会员单位143家。新疆医学会秘书处内设党政部、财务部、组织管理与科技评审部、学术交流与健康科普部、继续教育部、《新疆医学》编辑部、医疗技术鉴定办公室等7个部门。多年来,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科协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经过历届理事会的不懈努力,新疆医学会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先后获得中华医学会优秀地方医学会、自治区民政厅5A级社团组织、自治区科协先进学会等荣誉称号。

新疆医学会主要职能为建立科研管理体制,向上评选、推荐新疆地区医学科学技术工作候选人及课题项目,推动新疆科技成果转化进程;开展国际间、区内外医学学术交流,传播并普及医学科学知识;组织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管理等日常工作;出版发行《新疆医学》期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办公地点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昆明路办公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昆明路西一巷127号)。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度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人,其中党政部1人、学术交流与健康科普部1人,继续教育部1人,《新疆医学》编辑部2人,医疗技术鉴定办公室1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新疆医学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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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5. 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7. 符合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28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8. 应聘者需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9.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10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8)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时间: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10:00至11月6日(星期三)18:00。

(二)笔试时间:2024年11月16日(星期六)上午10:30—12:30。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登录: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卫生健康统计分析中心)官方网站报名系统(http://118.31.114.46:8899/home),系统报名操作详见《2024年新疆医学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系统报名操作说明 点击查看》(附件2),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等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各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 询下载),必须带有效期内二维码;

  (3)《新疆医学会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点击下载》(附件4),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或现住址(学校)所在社区审核,并加盖公章;

  (4)已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工作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3.相关费用

       本次考试费用共计55元,其中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1. 线下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11月7日10:00至11月9日18:00。

2. 资格审查地点

新疆医学会秘书处党政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昆明路西一巷127号西区4楼413室)。

3.资格审查要求

(1)由医学会秘书处相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材料、任职资格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本人自行下载《新疆医学会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填写并按要求盖章,本人承诺处需本人亲笔抄写并签字。现场审核线上递交的材料原件,交复印件留存。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新疆医学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步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六、笔试、面试

笔试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学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

(一)笔试

1.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笔试前3个工作日在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心(卫生健康统计分析中心)网站(http://118.31.114.46:8899/home),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

2.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

3. 笔试结束,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下一环节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者,一同入围下一环节。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应聘。

4. 如部分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的3:1比例,以实际比例开展笔试和面试环节。

(二)面试

1.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学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

2. 面试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下一环节。

3.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应聘。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名单。各岗位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八、体检

总成绩确定后将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新疆医学会组织实施,应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根据实际进行岗位调整。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学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学会党政部报到办理就职,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十一、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纪检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学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学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医学会党政部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王老师  0991-3639077

纪检监督电话:陈老师  0991-3639150

附件

1.2024年新疆医学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2024年新疆医学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系统报名操作说明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4.新疆医学会聘用人员政审考察表
伊犁州新源县2024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集聚优秀人才,助力新源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源县启动2024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工作,面向疆内外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进各类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引进对象

高层次紧缺人才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引进岗位和需求专业详见《新源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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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服务新源县建设;

2.已取得或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3.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一般为32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对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具体以需求目录要求条件为准;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1.自治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册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优惠政策

(一)引进人才签订8年以上服务协议的,除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还享受以下人才政策:

1.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分配120平米住房一套、硕士或副高职称人才分配100平米住房一套。协议期满直接赠予。

2.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硕士或副高职称人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安家费。安家费分两年给予。

3.引进人才来新源县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入编后每月分别享受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享受期限为三年。

4.引进人才协议期内,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5年后,执行国家、自治区干部职工探亲假规定。探亲费用比照用人单位在职人员的报销标准和途径予以解决。

5.每年安排一次免费体检,并享受与用人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医疗待遇。

6.引进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择校就读。

7.引进人才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程序办理入编。

(二)产业创新人才执行企业制定的相关薪资和福利待遇。

五、引进程序

1.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直接与新源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联系,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

2.资格审核、面谈。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可进入初审环节。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用人单位,适时召开网络供需见面会或现场面谈面试,重点了解专业水平、技术能力、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等。面试通过人数达到岗位需求人数时,结束该岗位招聘工作。

3.择优录用。根据面谈、审核结果,成绩合格且达成初步引进意向的,可来新源县参加试岗,试岗为15个工作日。试岗结束签订意向协议,报请县人才引进协调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4.递补。在公示之前,如有报名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视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后续考生。

5.考察公示。经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公告等程序,均合格或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报名方式

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新源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新源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汇总表》(见附件),并同步上传个人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身份证正反面、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压缩包统一命名为“用人单位+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应聘人员1人限报1个岗位,经审核确认后不得更换岗位。

七、其他事宜

1.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报名。未按时、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考务活动的,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2.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工作信息。

3.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4.凡有意愿来新源县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在公布的岗位需求目录中未找到合适岗位或无相关专业的,可选择填报与本人所学专业相近或相关领域职位,县人才引进协调小组及用人单位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择优推荐。

5.进入面试环节并成功取得试岗资格的应聘人员,可按标准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引才专项办公室:0999-5035539 5022604(传真)

联系人:江飞 18599388969 李凯凯 18299682870

报名电子邮箱:ylxyxrcb@163.com

监督电话:0999-502869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源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释。

新源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1-新源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第二批)

附件2-新源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第二批)

     附件3-新源县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汇总表(第二批)


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书记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接待来访、处理来信、立案送达等相关工作;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校对、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截止日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法学专业人员或具有法律从业经验者、双河市户籍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好的沟通协调、工作执行能力和一定文字表达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人及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工作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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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1.报名流程:填写《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扫描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扫描电子版、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电子版文件发送至1197698436@qq.com(电子邮件标题命名为“聘用制书记员+姓名+电话”)。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2.资格审查:根据岗位需求和报名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集中统一面试的方式,面试中包含速录测试;
4.政审及体检:面试通过的人选,需要在一周内向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提交《考察表》《录用审批表》和第五师医院体检中心的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
四、相关待遇
办公地点在第五师双河市(第五师双河市银华路160号)。书记员采取固定薪酬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薪资待遇每月43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单位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试用期不缴纳公积金;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原来有工作单位的,须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
3.此次聘用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聘用制书记员是党员的,需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一个月内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
4.报名者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909-2237666
岗位咨询电话:0909-2237679
      
 附件:
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一、招聘原则和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2024年10月28日);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本科学历优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相关从业经历的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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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人员的;
5.其他不宜从事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地点: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下载填报《报名登记表》,携带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到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现场报名并审核确认。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30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技能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技能考试
聘用制书记员技能考试为计算机看打速录,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全面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
(四)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劳务聘用合同(首次签订1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在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岗位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33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3800元/月(含社保),绩效考核工资500元/月(绩效考核工资年底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年度考核合格,享受工资增长机制。
2.聘用期间根据工作可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工作餐及出差补贴等)。
3.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制式服装。
4.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相应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具体安排、调整、提示等事项,均在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三)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五)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992-3218945,3218913
监督举报电话:0992-321893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1.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2.第七师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关于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南疆高校教师

专项计划的公告

公告如下:

现将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博士100人、硕士400人,招生对象不限民族、不限生源地,其中在职考生须为在南疆地区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考生在被录取前须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被录取考生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二、招生院校和学科。见教育部《骨干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博士、硕士计划表》(附件1)。请考生咨询报考学校有关要求。

三、定向南疆高校。见《定向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博士、硕士需求计划表》(附件2)。报考前,请考生主动联系咨询定向高校岗位、待遇等。

四、特别提醒。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报名要求,仔细查看《骨干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博士、硕士计划表》和《定向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博士、硕士需求计划表》,并积极与招生院校和定向南疆高校沟通联系,明确相关报考要求和就业事项。

(二)考生提交报考资格审核申请,将视为认真阅读并理解本专项的一切安排,毕业后定向相应南疆高校就业,愿意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考生应当遵守契约精神,履行相应义务。

(三)考生报考不在此计划内的招生院校和学科,或无定向南疆高校就业需求的,可能会导致无法报考或无法录取等问题,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考生如未达到报考院校招生要求或无法满足定向南疆高校就业要求,将不予录取。

五、定向南疆高校联系人:

(1)喀什大学  张泽文  0998—2890340

(2)新疆理工学院  曾利恒  0997—2205569

(3)新疆科技学院  岳俊雅  0996—8663114

(4)新疆和田学院  韦  彪  18809030717 

(5)天山职业技术大学(克州校区)  靳艾  13565973390

(6)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莫海燕  0996-5898195

(7)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明  洁  0997-6889123

(8)阿克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姚永刚  0997-7131559

(9)喀什职业技术学院   薛  铮  0998-3144700  

(10)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刘  凯  0998-6618866

(11)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  邢  斌  0908-4224113

(12)和田职业技术学院   陈凯征   0903-6867266

附件:

附件1:骨干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硕(博)士计划表

附件2:骨干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硕(博)士需求表


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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