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2024年10月,一年前的10月,深圳正式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明确供应企业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在政府定价基础上加价等将被处罚,代收费人未按政府定价和使用人实际使用数量收取费用,单位最高罚20万元,个人最高罚2万元。规定落实后这一年来,根据调查,深圳确实有不少房东自觉降低水电费标准,尤其在城中村。房东水电燃气价格高于政府定价引起一片哀嚎的现象,也得到了改善。
今年来深圳城中村租房的可儿,一个人住着不到20平的单间。7月份用电达到了489度,接近500度。她直言被电费背刺,因为7月份和6月份使用的电器时间和种类一致,按理说度数应该差不多,没想到,6月份是157度,7月份直接飙升了3倍。
而且,房东每度电费收费1.2元,她一个人一个月交了600元电费,她觉得说出去都没人敢信。在社交平台上,仍然有大量的深圳租房人吐槽,房东不按政府定价收费,或者找其他的名目收费,间接收取“完整”的和此前一样的水电费。最近,因为夏季执行标准即将到期,深圳也调准了电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每年的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夏季标准执行(5-10月),第一档 0-260度、第二档 261-600度、第三档 600度以上。非夏季标准执行(1-4月、11-12月),第一档 0-200度、第二档 201-400度、第三档 400度以上。第一档收费0.66元、第二档收费0.71元,第三档收费0.96元,具体还会分夏季用电和非夏季用电,以及按峰谷电价(峰谷电价自主选择)。收费标准调整之后,在同样的使用度数下,电费会相应地有所降低。这对于原本就缴纳高价水电费的租客来说,或许能缓解一丝压力。所以在深圳租房的你, 从去年新规落实到现在,房东是否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水电费?是否增加其他的收费名目?你是否争取过降低水电费,最终成功还是失败?欢迎评论区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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