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
①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民法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3.人身权: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人身权的内容:
①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4.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②侵权表现:致死---生命权VS致残/搜身---身体权VS致病---健康权
5.姓名权
①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②侵权表现: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有知名度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6.肖像权(不限于面部)
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②侵权表现: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包括声音、代表性动作等);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③新闻报道等不可避免出现不侵犯肖像权
7.名誉权
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侵权表现:侮辱、诽谤。
②为了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不能捏造、歪曲事实,不能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低他人名誉,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的内容要尽到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②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8.荣誉权:侵权表现: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诋毁、贬损。
9.隐私权: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私人生活安宁。侵权表现:刺探、侵扰、泄露、公开。
10.个人信息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不得非法收集、储存、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第二课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1.财产权:包括物权(最基本)、债权、知识产权、股权。
2.物权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3.所有权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所有权的变动要件
①不动产所有权---登记。
②动产所有权---交付。
③价值较大的动产,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和质权。
(1)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质押:质押时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知识产权: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1)著作权: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可能构成侵权。
内容:①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②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著作权保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保护,其他有保护期限:
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②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③保护期届满: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④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不通知不付费):a.个人学习研究欣赏b.适当引用c.新闻报道d.教学科研。
法定许可使用(不通知要付费):a.报刊转载b.教材汇编。
(2)专利权
①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②专利权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3)商标权
①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搭便车”)
②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③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第三课订立履行 诚信为本
1.合同订立
①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②承诺: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③合同订立是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视为合同成立。
(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2.合同效力:
有效合同要求: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内容合法。
无效合同:①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②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
效力待定合同:合同的主体不适格
可撤销合同:因欺诈、胁迫导致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3.合同订立的形式:
(1)口头合同
优点:快捷。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2)书面合同
优点:①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
②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③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4.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5.合同的履行原则:①全面履行原则 ②诚信原则
6.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①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违约金和定金不并用)
②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③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预付款…(除非合同中约定了罚则内容)
7.合同违约免责:约定免责和法定免责
(1)法定免责
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③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约定免责情形: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免责情形。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民法诉讼时效: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算。
3.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1)一般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①损害后果。②主观过错。③因果关系。④侵权行为。(原告举证①②③④)
(2)过错推定责任: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要自证清白。
构成要件:①损害后果。②主观过错。③因果关系。④侵权行为。
(举证责任倒置:原告举证①③④,被告举证无②)
常见的过错推定情形:教育医疗动物园、非法占有高危物、坠物抛物倒塌物、地下施工林木断。
(3)无过错责任:不论其有无过错,均担责。
构成要件:①损害后果。②因果关系。③侵权行为。(举证责任倒置:环境、医疗被告举无②)
常见情形:我的孩子我的狗、我的工人和产品、我的朋友我的车、环境污染。
4.民事权利有限制:①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①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成年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
①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②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近亲属/其他组织/个人书面签订,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3.取得继承权的依据: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①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
②遗嘱:包括遗赠继承和遗赠
4.继承的相关知识
(1) 遗产: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债务)。(非夫妻共同财产,非集体财产如农村承包地、非赔偿金)
(2)继承权原则
①平等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②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③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
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⑤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4)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意:儿媳或者女婿与公婆或岳父母没有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法定关系,一般没有继承权,但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有继承权,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1.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⑴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⑵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2.结婚的法定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结婚的程序: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申请---审查----登记(发结婚证)
4.离婚自由与离婚限制
⑴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准予离婚的事由: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等。
★(2)离婚的条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5.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与裁判离婚
⑴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注意:“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⑵裁判离婚
①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
②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6.夫妻关系: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注意: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 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2)夫妻双方人身自由,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7.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关系的内容: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①夫妻共同财产: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②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约定财产制度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3)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劳动法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倾斜保护。
2.劳动合同的含义及意义:
★(1)含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意义: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劳动合同的内容(条款)
(1)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4.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5.劳动合同的效力(1)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有效要件:合同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合同形式合法,程序合法。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适用)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注意: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6.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7劳动者的权利(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3)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4)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权利。
(5)劳动者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7)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8)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9)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8.劳动者的义务:(1)完成劳动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9. 清清楚楚维权
(1)协商解决(2)申请调解(3)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调解和裁决的活动。(除特殊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提起诉讼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1、如何迈出创业第一步?(1)考虑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2)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3)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5)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2.市场经营者如何公平竞争:
(1)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2)反对“搭便车”行为(也称“混淆行为”)
①做法: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②危害:混淆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⑵反对虚假商业宣传。广告是重要的企业营销与产品推广手段,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⑶其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法律还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3.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要性与重要性:
(1)必要性:①消费者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分辨商品的实际品质; 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2)意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2.经营者应保护消费者的哪些合法权益
(1)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3.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4.依法纳税的原因
(1)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3)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5.我国的主要税种
(1)增值税①含义: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③作用: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2)企业所得税
①含义: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②适用范围: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外。
(3)个人所得税
①含义:针对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②改革: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公平。
③作用: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1.社会纠纷的解决方式
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无法和解时,人们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2.调解(1)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注意:调解是通过第三方达成的;和解是当事人双方。
⑵类型:我国已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调解制度(类型)
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
A人民调解①含义: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②性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③要求: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④效力: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B行政调解。C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
D诉讼调解:也称法院调解、司法调解,是由人民法院进行的调解,主要适合于诉讼过程中的民事纠纷和特定行政争议。
3.便捷经济选仲裁。⑴仲裁含义: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注意: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仲裁的特点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一裁终局: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④仲裁更加便捷,经济。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知识拓展1.仲裁协议的形式:书面形式。
【知识拓展】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
仲裁和劳动仲裁有着本质的不同,且法律依据不同。
商事仲裁的启动前提是双方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依据《仲裁法》进行。
劳动争议不经仲裁,不能直接诉讼。
4.诉讼(1)含义: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地位: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诉讼的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5.诉讼法的含义及类型
(1)含义: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
(2)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6.诉讼类型: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主要区别:它们在案件性质、诉讼目的、提起诉讼的主体、诉讼内容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1)三大诉讼的侧重点
①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②行政诉讼解决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旨在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③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处何种刑罚的问题,旨在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提出诉讼的主体不同。①民事案件民事纠纷双方都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②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③刑事案件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保障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知识拓展: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被告人可以为自己辩护。刑事辩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或法院的指定产生。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注意1: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注意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
②作用:该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②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
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日期分别为10日和5日。
注意: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即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
2、寻求法律援助
1)原因: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2)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3.法律援助的申请
⑴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⑵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⑶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4.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5.起诉(1)含义:俗称“告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⑵地位: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注意: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最后途径。
(3)原则: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4)管辖:
①分类:我国的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⑹立案受理
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不一定立案。
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起诉的一方成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6、审理与判决
(1).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一是起诉与立案;二是法庭公开审理;三是上诉
(4).开庭审理 :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2)阶段:①开庭准备: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②法庭调查: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当事人陈诉——证人出庭作证——出示物证等证据——宣读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审判长归纳总结 )
③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辩论终结——审判长征询各方最后意见)④休庭评议: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
⑤宣告判决: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
7.两审终审制度
(1)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2)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3)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注意: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8.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证据。(1)分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行政诉讼法: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刑事诉讼法: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注意1: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注意2:偷拍、偷录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
★(2)为什么要注重收集证据?
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在诉讼中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责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 主张权利靠举证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由对方负责举证。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注意:诉讼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也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注:举证责任倒置并不等于只有作为侵权者的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不承担举证责任。法律只是规定了被告承担证明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受害人有过错或第三人有过错的举证责任。侵权行为、损害结果还需要原告进行举证。
(4)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①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5)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1)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2)为了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4.举证基本原则⑴是什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⑵为什么: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9、如何通过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
①诉讼法赋予了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XX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向法院起诉;当不服一审判决时,积极行使上诉权。
②法院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正确适用法律,保障保障XX的的合法权利。
③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原被告双方重视证据的收集,在庭审中向法院依法提交证据。法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作出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