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选必二《法律与生活》高考真题及核心知识点

教育   2025-01-02 19:22   云南  

1.(全国新课标22.)张某经常去某饭店就餐,该饭店的墙上张贴有“每桌最低消费158元”的告示。某日,张某和朋友在该饭店聚餐,朋友提议品尝自带的红酒,张某找服务员帮忙,服务员表示饭店禁止自带酒水,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引起不少客人围观,张某遂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要求饭店改正并向自己赔礼道歉。对上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知情权

②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③“每桌最低消费158元”属于格式条款

④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

A ①②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4山东卷14).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

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

③: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

④:公司对外负债,应以公司资产对外偿还债务,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3.2024山东卷15). 甲公司发布的新款榨汁机广告称:任何在公司网站下单者若证明其他商家的同类产品更便宜,均“全额退差价”。白某下单后发现乙公司同类榨汁机的售价要便宜50元,甲公司仅赠白某50元优惠券。白某在社交账号发帖“@”甲公司,称“受骗了”并配榨汁机照片。白某的数十万粉丝以为该产品有质量问题,到处转发,导致甲公司口碑大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实施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②无论甲公司在白某的订单中是否承诺过全额退差价,其行为都不构成违约

③即使白某发帖意在表达对“全额退差价”广告的真实感受,仍可能构成侵权

④白某粉丝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即诋毁甲公司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荣誉权

A.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③:即使白某发帖意在表达对“全额退差价”广告的真实感受,但其感受如果脱离事实,未能真实反映情况,造成甲公司的权益受损,则有可能构成侵权,③正确。】

(2024东北三省高考13。14)4..小赵与某公司自愿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几个月后,小赵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残,要求给予工伤待遇,遭到公司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赵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故不应享受工伤待遇

②若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赵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③小赵与公司自愿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有效

④小赵与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但形成了劳动关系

A.①②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D①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小赵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①错误。

②劳动争议仲裁不需要签订仲裁协议为前提,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商事仲裁需要签订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②错误。

③订立合同有效必须合法,自愿订立但是内容不一定合法,因此不当然意味着合同有效,③正确。

5.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②错误。

③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丙公司未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③错误。

④材料中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因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的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④正确。故本题选B。

6.(2024湖北高考题9. 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详解】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

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

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7.(2024湖北高考题10. 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

A.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详解】①: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①正确。

②:请人喝酒属于民法规定中的好意施惠关系,又被称之为情谊关系,属于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张三请陈六喝酒不是合同关系,②错误。

③:赔礼道歉属于侵权范畴,在违约合同中,可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赔礼道歉。我们觉得需要道歉,只是道德层面的理解,故③排除。

④:张三没有履行的是请喝酒的合同,由于二人之前并无返还鸡蛋的约定,陈六最多要求张三补请喝酒而不是返还鸡蛋,故④正确

8(2024浙江1月高考21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解析: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如果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该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错误。

9(2024浙江1月高考22某生物公司与刘某订立劳动合同。在合同中,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可以不经刘某同意,强制实施其发明专利

②该公司与刘某之间相关合同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③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0.(2024广东高考真题15.甲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年,每周休息1天,若遇公司业务繁忙,须无条件接受安排,每2周休息1天。公司公布施行的《安全生产规程》要求员工注意安全,否则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公司概不负责。王某入职3个月后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遂解除其劳动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②公司与王某关于休息时间的约定违法

③《安全生产规程》有关工伤的规定合法

④劳动合同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A①②:王某入职3个月后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2周休息1天,公司与王某关于休息时间的约定违法,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①②符合题意。

③:劳动保护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公司要求员工注意安全,否则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公司概不负责”,这一规定不合法,③排除。

④: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

【主观题】

1.(2024全国新课标4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甲和乙为邻居,甲在其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房屋时没有按照当地建房习惯预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房檐距离乙家房屋过近,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乙多次与甲交涉,但双方始终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乙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甲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沿房檐滴到自己家的房屋外墙,并赔偿地板等损失。甲辩称,翻建房屋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乙的请求和甲的辩称加以评析。

乙的请求应得到法院的支持.①本案属于因相邻关系产生侵权纠纷, 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本案中,由于甲房檐距离乙家房屋过近,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已经形成了实质性的侵权,甲应承担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②相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甲应该选择对乙影响最小的方案,避免给乙造成损害。甲在行使自身权利时,不得超过正当权限,不得侵害他人的利益。(答案仅供参考 网络)

2.(2024山东卷18). 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振兴大讲堂,宣讲涉农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

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

事件发生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采摘后虽经检验合格,但仍然滞销。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打开销路,结果发现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

柏马村村委会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乙公司称,“佰马柠檬”用于柠檬冻干片,而“柏马柠檬”仅用于鲜果,互不相干。

卢某等村民起诉甲公司,要求赔偿柠檬减产的损失、清除土地污染。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认为现有案情事实不足以证明柠檬减产系因自己的过错造成。

【法条链接】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释法析理】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

(2)法院能否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3)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

【答案】(1)赵某与甲公司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效。《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这从根本上改变了农田的用途是违法行为,既然内容违法,则合同当然无效。(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2)法院会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与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仅一字之差,而且读音相同或相近,特别容易让人产生混淆与误解,认为二者是一回事,所以乙公司这是一种混淆是非“搭便车”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理应受到法律制裁。(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3)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甲公司在拆除农药仓库过程中,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事发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由此可见,甲公司需要对柠檬减产的损失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答案仅供参考 网络)

3.(2024东北三省高考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某商场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在一楼大厅悬挂“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横幅。甲在该商场置换了一台节能电冰箱。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甲要求商场换货。在与该商场工作人员乙协商过程中,甲由于情绪激动,出现心脏骤停现象。乙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对甲实施心肺复苏。甲恢复意识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书载明:有心脏病既往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甲住院8天,共花费治疗费、护理费等五千元。甲认为乙救助过程中造成其人身损害,遂将商场与乙诉至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1)商场更换电冰箱;(2)乙赔偿相关费用五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甲的诉讼请求中要求乙进行赔偿的诉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甲的请求中,商场更换冰箱的要求可以得到支持。

①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在本案中,该商场工作人员乙的救治行为合理且必要,没有侵害甲身体、健康的故意或过失,甲身体受伤是救治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的现象。因此,该商场工作人员乙的救治行为不满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该商场举行的该活动,虽然明确指出“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但是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这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欺骗消费者,应当予以更换。(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4.(2024湖北高考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郝某常请朋友去家门口的A餐馆吃饭,除了方便、口味不错,还因为老板爽快,每次买单遇到总价不是整数时,都主动抹了零头,但最近的一次很不愉快。郝某这次实际消费了529元,买单后才发现被收了530元,于是顺口问了一句:“咋还多收了我的钱呢?”新来的收银员不认识郝某,斜眼问他:“你差那一块钱吗?”郝某感觉被冒犯,与对方争吵了起来,要求返还一元钱并赔礼道歉。没想到老板这次也较真了,拒绝返还,理由是过去每次的抹零加起来远不止一元钱。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餐馆老板能否多收这一元钱并说明理由;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郝某坚持维权,请你给他一些建议。

【答案】A餐馆不能多收这一元钱。

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老板多收一元钱违背了诚信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扰乱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郝某坚持维权,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介入调解;拨打12315投诉举报还可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2024广东高考真题)材料二  2022年12月15日,甲方(××预制菜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商场)签订预制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后因临近春节,预制菜价格上涨,2022年12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请分别说明理由。

(1)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 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A市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

(2)甲乙双方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合同成立并有效,甲方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全面诚信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既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金和定金罚则不能同时运用,所以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的要求不合法,可以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返还定金。

6.(浙江1月高考27.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1合法。(1分)(回答合理、同意不得分;判断错误直接零分,无判断的情况有分析的酌情给分。)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1分)(成年意定监护6个字答对即可得分,将赵小华定为成年意定监护人也可得1分)(写遗赠扶养协议整体至多给2分)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通过协商(可用协商一致、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等有“协商”的意思的词语替代均可得分///意思真实、自愿平等、自愿、有效不得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书面协议(可用书面形式、书面表示、纸质合同替代),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2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商、书面协议为采分点,一点1分;两到三点2分;未结合材料至多的1分)

(2)。(1分)(判断错误直接零分,无判断的情况后面分析酌情给分。)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遗赠均不得分///遗嘱有效得1分)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约定、合同、协定有效、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大于法定继承、有法律约束力、有法律效力等均可得1分)(2分)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违约、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未履行合同、正确履行、完全履行、违约、违背合同、未按合同履行、均可得1分)(2分)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

①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民法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3.人身权: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人身权的内容:

①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4.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②侵权表现:致死---生命权VS致残/搜身---身体权VS致病---健康权

5.姓名权

①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②侵权表现: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有知名度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6.肖像权(不限于面部)

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②侵权表现: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包括声音、代表性动作等);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③新闻报道等不可避免出现不侵犯肖像权

7.名誉权

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侵权表现:侮辱、诽谤。

②为了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不能捏造、歪曲事实,不能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低他人名誉,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的内容要尽到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②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8.荣誉权:侵权表现: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诋毁、贬损。

9.隐私权: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私人生活安宁。侵权表现:刺探、侵扰、泄露、公开。

10.个人信息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不得非法收集、储存、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第二课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1.财产权:包括物权(最基本)、债权、知识产权、股权。

2.物权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3.所有权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所有权的变动要件

①不动产所有权---登记。

②动产所有权---交付。

③价值较大的动产,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和质权。

(1)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质押:质押时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知识产权: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1)著作权: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可能构成侵权。

内容:①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②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著作权保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保护,其他有保护期限:

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②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③保护期届满: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④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不通知不付费):a.个人学习研究欣赏b.适当引用c.新闻报道d.教学科研。

法定许可使用(不通知要付费):a.报刊转载b.教材汇编。

(2)专利权

①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②专利权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3)商标权

①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搭便车”)

②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③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第三课订立履行 诚信为本

1.合同订立

①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②承诺: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承诺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③合同订立是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视为合同成立。

(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2.合同效力:

有效合同要求: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内容合法。

无效合同:①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②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

效力待定合同:合同的主体不适格  

可撤销合同:因欺诈、胁迫导致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3.合同订立的形式

(1)口头合同

优点:快捷。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2)书面合同

优点:①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

②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③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4.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5.合同的履行原则:①全面履行原则   ②诚信原则   

6.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①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违约金和定金不并用)

②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③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预付款…(除非合同中约定了罚则内容)

7.合同违约免责:约定免责和法定免责

(1)法定免责

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③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约定免责情形: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免责情形。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民法诉讼时效: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算。

3.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1)一般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①损害后果。②主观过错。③因果关系。④侵权行为。(原告举证①②③④)

(2)过错推定责任: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要自证清白。

构成要件:①损害后果。②主观过错。③因果关系。④侵权行为。

(举证责任倒置:原告举证①③④,被告举证无②)

常见的过错推定情形:教育医疗动物园、非法占有高危物、坠物抛物倒塌物、地下施工林木断。

(3)无过错责任:不论其有无过错,均担责。

构成要件:①损害后果。②因果关系。③侵权行为。(举证责任倒置:环境、医疗被告举无②)

常见情形:我的孩子我的狗、我的工人和产品、我的朋友我的车、环境污染。

4.民事权利有限制:①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①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成年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

①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②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近亲属/其他组织/个人书面签订,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3.取得继承权的依据: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①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

②遗嘱:包括遗赠继承和遗赠

4.继承的相关知识

(1) 遗产: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债务)。(非夫妻共同财产,非集体财产如农村承包地、非赔偿金)

(2)继承权原则

①平等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②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③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

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⑤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4)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意:儿媳或者女婿与公婆或岳父母没有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法定关系,一般没有继承权,但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有继承权,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1.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⑴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⑵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2.结婚的法定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4)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结婚的程序: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申请---审查----登记(发结婚证)


4.离婚自由与离婚限制


⑴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准予离婚的事由: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等。


★(2)离婚的条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5.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与裁判离婚


⑴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注意:“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⑵裁判离婚


①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


②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6.夫妻关系: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意: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 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2)夫妻双方人身自由,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7.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关系的内容: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①夫妻共同财产: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②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约定财产制度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3)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劳动法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倾斜保护。


2.劳动合同的含义及意义:


★(1)含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意义: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劳动合同的内容(条款)


(1)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4.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5.劳动合同的效力(1)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有效要件:合同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合同形式合法,程序合法。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适用)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注意: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6.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7劳动者的权利(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3)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4)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权利。


(5)劳动者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7)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8)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9)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8.劳动者的义务:(1)完成劳动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9. 清清楚楚维权


(1)协商解决(2)申请调解(3)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调解和裁决的活动。(除特殊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提起诉讼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1、如何迈出创业第一步?(1)考虑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2)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3)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5)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2.市场经营者如何公平竞争:


(1)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2)反对“搭便车”行为(也称“混淆行为”)


①做法: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②危害:混淆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⑵反对虚假商业宣传。广告是重要的企业营销与产品推广手段,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⑶其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法律还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3.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要性与重要性:


(1)必要性:①消费者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分辨商品的实际品质;   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2)意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2.经营者应保护消费者的哪些合法权益


(1)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3.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4.依法纳税的原因


(1)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3)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5.我国的主要税种


(1)增值税①含义: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③作用: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2)企业所得税


①含义: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②适用范围: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外。


(3)个人所得税


①含义:针对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②改革: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公平。


③作用: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1.社会纠纷的解决方式


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无法和解时,人们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2.调解(1)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注意:调解是通过第三方达成的;和解是当事人双方。


⑵类型:我国已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调解制度(类型)


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


A人民调解①含义: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②性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③要求: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④效力: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B行政调解。C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


D诉讼调解:也称法院调解、司法调解,是由人民法院进行的调解,主要适合于诉讼过程中的民事纠纷和特定行政争议。


3.便捷经济选仲裁。⑴仲裁含义: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注意: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仲裁的特点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一裁终局: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④仲裁更加便捷,经济。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知识拓展1.仲裁协议的形式:书面形式。


【知识拓展】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


仲裁和劳动仲裁有着本质的不同,且法律依据不同。


商事仲裁的启动前提是双方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依据《仲裁法》进行。


劳动争议不经仲裁,不能直接诉讼。


4.诉讼(1)含义: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地位: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诉讼的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5.诉讼法的含义及类型


(1)含义:用于调整诉讼法律关系、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


(2)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6.诉讼类型: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主要区别:它们在案件性质、诉讼目的、提起诉讼的主体、诉讼内容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1)三大诉讼的侧重点


①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②行政诉讼解决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旨在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③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处何种刑罚的问题,旨在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提出诉讼的主体不同。①民事案件民事纠纷双方都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②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③刑事案件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保障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知识拓展: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被告人可以为自己辩护。刑事辩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或法院的指定产生。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注意1: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注意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


②作用:该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②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


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日期分别为10日和5日。


注意: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即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


2、寻求法律援助


1)原因: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2)内容: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3.法律援助的申请


⑴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⑵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⑶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4.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5.起诉(1)含义:俗称“告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⑵地位: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注意: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最后途径。


(3)原则: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4)管辖:


①分类:我国的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⑹立案受理


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不一定立案。


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起诉的一方成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6、审理与判决


(1).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一是起诉与立案;二是法庭公开审理;三是上诉


(4).开庭审理  :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2)阶段:①开庭准备: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②法庭调查: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当事人陈诉——证人出庭作证——出示物证等证据——宣读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审判长归纳总结   )


③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辩论终结——审判长征询各方最后意见)④休庭评议: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


⑤宣告判决: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



7.两审终审制度


(1)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2)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3)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注意: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8.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证据。(1)分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行政诉讼法: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刑事诉讼法: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注意1: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注意2:偷拍、偷录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


★(2)为什么要注重收集证据?


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在诉讼中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责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 主张权利靠举证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由对方负责举证。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注意:诉讼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也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注:举证责任倒置并不等于只有作为侵权者的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不承担举证责任。法律只是规定了被告承担证明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受害人有过错或第三人有过错的举证责任。侵权行为、损害结果还需要原告进行举证。


(4)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①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5)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1)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2)为了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4.举证基本原则⑴是什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⑵为什么: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9、如何通过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


①诉讼法赋予了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XX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向法院起诉;当不服一审判决时,积极行使上诉权。


②法院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正确适用法律,保障保障XX的的合法权利。


③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原被告双方重视证据的收集,在庭审中向法院依法提交证据。法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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