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司法解释大全(1997-2024)(2024.11更新)

学术   2024-11-24 00:00   甘肃  
导读:小编本轮梳理的1997年至2022年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以“高检发释字”发布的司法解释,点击标题即可阅读法律全文,点击右上角“...”,通过“搜索页面内容”查找罪名,如果您觉得有用,欢迎分享收藏,随时查阅学习!


内容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规定》(高检发办〔2019〕55号)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司法解释采用“解释”“规则”“规定”“批复”“决定”等形式,统一编排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文号。
文号即发文字号,是由发文机关、发文年份和文件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年份代码采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标识的公历年份并置于六角括号“〔〕”中,文件顺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括号,不加“第”等虚字。例如:高检发释字〔2022〕1号,“高检发释字”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是发文的年号,“1号”是该年份发文的顺序号。
一、2022年(现行有效2件)
1.高检发释字〔2022〕1号——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高检发释字〔2022〕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先后受理同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
、2021年(现行有效4件)
1.高检发释字〔2021〕1号——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2.高检发释字〔2021〕2号——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
3.高检发释字〔2021〕3号——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
4.高检发释字〔2021〕4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
、2020年(现行有效4件)
1.高检发释字〔2020〕1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否认定为累犯问题的批复
2.高检发释字〔2020〕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3.高检发释字〔2020〕3号——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
4.高检发释字〔2020〕4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
、2019年(现行有效4件)
1.高检发释字〔2019〕1号——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
2.高检发释字〔2019〕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能否作为认定毒品依据的批复
3.高检发释字〔2019〕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4.高检发释字〔2019〕4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2018年(现行有效2件)
1.高检发释字〔2018〕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2.高检发释字〔2018〕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定累犯如何确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起始日期的批复
、2017年(现行有效1件)
1.高检发释字〔2017〕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能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批复
、2016年(现行有效0件)
1.高检发释字〔2016〕1号——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已被《高检发释字〔2021〕3号》废止)
、2015年(现行有效5件)
1.高检发释字〔2015〕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检察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有关检察法律文书的若干规定
2.高检发释字〔2015〕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能否成为虐待被监管人罪主体问题的批复
3.高检发释字〔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
4.高检发释字〔2015〕4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地质工程勘测院和其他履行勘测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有关犯罪主体的批复
5.高检发释字〔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不起诉等决定能否提请复议的批复
6.高检发释字〔2015〕6号——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已被《高检发释字〔2020〕4号》废止)
、2014年(现行有效1件)
1.高检发释字〔2014〕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2013年(现行有效3件)
1.高检发释字〔2013〕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的决定
2.高检发释字〔2013〕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l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
3.高检发释字〔2013〕3号——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已被《高检发释字〔2021〕1号》废止)
4.高检发释字〔2013〕4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脱逃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如何处理的批复
十一、2012年(现行有效1件)
1.高检发释字〔2012〕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
2.高检发释字〔2012〕2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已被《高检发释字〔2019〕4号》废止)
十二、2011年(现行有效1件)
1.高检发释字〔2011〕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涉嫌盗窃的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是否违法问题的批复
十三、2010年(现行有效1件)
1.高检发释字〔2010〕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的决定
十四、2009年(现行有效1件)
1.高检发释字〔2009〕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证员出具公证书有重大失实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十五、2008年(现行有效1件)
1.高检发释字〔2008〕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十六、2007年(现行有效1件)
1.高检发释字〔2007〕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之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十七、2006年(现行有效2件)
1.高检发释字〔2006〕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审理的案件实施法律监督有关问题的批复
2.高检发释字〔2006〕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十八、2005年(现行有效0件)
十九、2004年(现行有效0件)
二十、2003年(现行有效1件)
1.高检发释字〔2003〕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二十一、2002年(现行有效5件)
1.高检发释字〔2002〕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经营国际或港澳台地区电信业务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2.高检发释字〔2002〕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3.高检发释字〔2002〕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安机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渎职侵权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
4.高检发释字〔2002〕4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
5.高检发释字〔2002〕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6.高检发释字〔2002〕6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被《高检发释字〔2020〕2号》废止)
二十二、2001年(现行有效3件)
1.高检发释字〔2001〕1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关于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答复(已被《法释〔2013〕6号》废止)
2.高检发释字〔2001〕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工人等非监管机关在编监管人员私放在押人员行为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3.高检发释字〔2001〕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构成嫖宿幼女罪主观上是否需要具备明知要件的解释
4.高检发释字〔2001〕4号——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已被《高检发释字〔2021〕4号》废止)
5.高检发释字〔2001〕5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
二十三、2000年(现行有效3件)
1.高检发释字〔2000〕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非特定公物能否定罪的请示的批复
2.高检发释字〔2000〕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
3.高检发释字〔2000〕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擅自销售进料加工保税货物的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
二十四、1999年(现行有效1件)
1.高检发释字〔1999〕1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已被《高检发释字〔2012〕2号》废止)
2.高检发释字〔1999〕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二十五、1998年(现行有效5件)
1.高检发释字〔1998〕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已被《高检发释字〔2019〕3号》废止)
2.高检发释字〔1998〕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可否侦查问题的批复
3.高检发释字〔1998〕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移送公安机关”问题的批复
4.高检发释字〔1998〕4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5.高检发释字〔1998〕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服刑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在异地又犯罪应由何地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问题的批复
6.高检发释字〔1998〕6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跨越修订刑法施行日期的继续犯罪、连续犯罪以及其他同种数罪应如何具体适用刑法问题的批复
7.高检发释字〔1998〕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如何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批复(已被《高检发释字〔2015〕3号》废止)
二十六、1997年(现行有效4件)
1.高检发释字〔1997〕1号——人民检察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试行) (已被《高检发释字〔2002〕2号》废止)
2.高检发释字〔1997〕2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仍留原单位工作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能否调动工作的批复(已被《高检发释字〔2013〕1号》废止)
3.高检发释字〔1997〕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
4.高检发释字〔1997〕4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中具体适用修订刑法第十二条若干问题的通知
5.高检发释字〔1997〕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国库券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6.高检发释字〔1997〕6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中若干数额、数量标准的规定(试行)(已被《高检发释字〔2002〕2号 》废止)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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