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鸟类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售卖野生鸟类的不法行为,剑河县公安局广辟案件线索来源,多途径、多渠道搜集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近日,剑河县森林公安破获一起非法狩猎刑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近日,剑河县森林公安局在工作中接到案件线索,剑河县革东镇仰阿莎大道枞树包路段疑似有人在售卖灰喉鸦雀(俗称:黄豆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并将正在非法售卖野生鸟的犯罪嫌疑人姜某抓获,当场查获灰喉鸦雀活体26只,鸟笼9个。随后,办案民警前往犯罪嫌疑人姜某出租屋,现场查获灰喉鸦雀活体6只、鸟笼15个、机关塔笼1个。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姜某对其非法捕猎野生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剑河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剑河县森林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开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放生活动,32只灰喉鸦雀重获自由。· 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