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适龄儿童基本信息的通知

教育   2024-11-21 07:59   辽宁  

 

 

 

统计适龄儿童基本信息



各位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根据区教育文体卫生局《关于统计适龄儿童基本信息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区小学招生工作,合理划分小学招生学区,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稳有序,现开展适龄儿童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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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对象


计划在我区就读小学的幼儿园大班、中班和小班的适龄儿童。



2

具体安排


各适龄儿童家长于2024年11月26日前扫描二维码填报《长兴岛小学招生适龄儿童基本信息统计表》(二维码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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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


1.《长兴岛小学招生适龄儿童基本信息统计表》中“儿童户口所在地”为儿童户口本上的登记地址;“实际居住房产所在社区”一栏,优先填写儿童本人或父母(监护人)名下的长兴岛区内房产,儿童本人或父母(监护人)在区内均无房产的,到相关部门开具“无房证明”,可填写实际居住的租房地址;儿童本人或父母(监护人)在长兴岛有多套房的,填写实际居住的房产信息。

2.“符合在区内小学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指的是儿童的户籍在长兴岛,或者其父母在区内有固定住所和固定收入,符合在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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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各适龄儿童家长密切关注我区各小学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工作的相关通知。

2.各适龄儿童家长要及时,准确填报《长兴岛小学招生适龄儿童基本信息统计表》。凡是家长故意隐瞒学生真实信息的,一经查实,若对应小学学位紧张,儿童应服从统一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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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吴老师 85095740

附件:长兴岛小学招生适龄儿童基本信息统计表二维码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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