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跑长买短”屏蔽ETC 偷逃高速费被判刑

政务   2024-10-30 17:27   陕西  


ETC是电子不停车自动收费系统,是指车辆在通过收费站时,通过车载设备实现车辆识别、信息写入并自动从预先绑定的IC卡或银行帐户上扣除相应资金,具有通行效率高、方便快捷等优点,是目前正在大力开发并推广普及的一种用于道路、大桥和隧道的电子收费系统。但在现实中,极个别司机为了节省开支,利用ETC系统的漏洞逃避缴纳高速费,自以为不会被发现,但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处罚。





【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孙某系货车司机,常年驾车在河北至四川高速公路运输往返。自2021年开始,孙某在驶入高速公路后,采取将原本放于货车前挡风玻璃下的ETC设备藏匿至驾驶室后铺,致使ETC设备信号被屏蔽,该路段高速通行时无法计费,在驶出高速前再将ETC设备放回,以“跑长买短”方式偷逃部分高速公路通行费。2023年年底,孙某再次试图采用“跑长买短”方式偷逃部分高速公路通行费时,被公安部门当场查获。经查,孙某涉及“跑长买短”方式偷逃部分高速公路通行费共计80余次,累计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人民币6万余元。


近日,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孙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检察官说法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网的扩大和ETC的普及,少数不法人员试图通过系统漏洞逃缴通行费,“跑长买短”“大车小标”等手段层出不穷,逃费形式多样且隐蔽,严重扰乱高速公路正常经营秩序,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


本案中,孙某的行为看似“高明”,却无异于掩耳盗铃,不仅需要补缴偷逃的高速通行费,还受到刑法制裁。随着高速公路网络设备的完善,通信数据全线覆盖,测速及相关检测设备能让各类逃费行为无所遁形,请广大车主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政策法规,合法合规使用ETC,切勿心存侥幸,不要因为贪图小利却因小失大。


来源: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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