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采用他方垫资形式下的“零首付”“首付贷”,购房者承担了远超正常购房的费用。短期内的高额还款压力,很容易让购房者资金链断裂
部分开发商或中介推荐的 “零首付”“首付贷”购房,是真优惠还是假套路?蛇年春节假期刚过,便有相关部门针对此现象发布风险警示。
据央视新闻,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月6日称,严正警告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中介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房地产经营活动,对违规、违法开展“零首付”“首付贷”销售商品房、提供“零首付”“首付贷”服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将其违规、违法行为计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
这已经不是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第一次发布警示,2024年8月,该局便在官网发布了《关于“0首付”购房风险警示》。与此同时,2024年至今,已有多地金融监管部门对消费者作出明确提示。
业内专家认为,对于当前购房者而言,购房思维已由过去的投资为主,过渡到了自住为主,“这种情况下最好量入为出”。
上文指出,消费者购房时,要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按揭贷款,警惕不法贷款中介虚假宣传和诱导,切勿盲目相信陌生来电、短信、广告、社交平台等渠道推送的“零首付”“负首付”购房信息,切勿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办理贷款,不接受无证无照的“黑中介”服务,避免陷入相关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