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系列关于官员违纪违法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重庆市政协人资环建委原主任程志毅的案例尤为典型。
程志毅,男,汉族,1963年2月生,四川南部人,拥有大学学历与理学硕士学位,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在重庆交通学院开启职业生涯,长期在重庆交通和建设领域工作,曾担任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重庆市建委主任、江津区委书记、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主任等重要职务。
2021年7月,时任江津区委书记的他还获评全国优秀县委书记。
然而,2024年9月,程志毅却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4年12月2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刘金国作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严肃指出了程志毅在担任重庆市江津区委书记期间,对镇村饮用水质不达标问题拖延搁置,致使水质逐年下降等典型问题,这一行为严重漠视了群众利益,背离了党的宗旨,也凸显了其错误的政绩观。
2024年12月27日,市纪委监委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程志毅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再次被提及。据查,2018年至2024年,程志毅多次出入管理服务对象的别墅会所,在其中食用高档菜肴,饮用高档白酒,而所有相关费用均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
事实上,程志毅的违纪违法问题远不止于此。
经调查,他还存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私自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境外书刊,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说情干预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多次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利用职务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共财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配偶收受财物;
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等一系列严重问题,
他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接、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在官场风云变幻中,一些官员为了个人私利,不惜背离初心,做出令人发指的行径。从以上通报可以看出来,程志毅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他竟蒙骗上级和组织,骗取“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这一崇高荣誉。
程志毅在工作中,将大量精力放在伪装政绩上。面对镇村饮用水质不达标这一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他不是积极寻求解决办法,而是选择拖延搁置。为了掩盖这一失职行为,他精心编织虚假报告,在汇报中夸大治理成果,声称水质已得到显著改善,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让上级部门误以为当地民生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在干部选拔任用环节,程志毅同样玩弄权术。他收受贿赂,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大开绿灯。同时,他打压那些真正有能力、有操守的干部,营造出一种唯他是从的不良氛围。为了骗取荣誉,他指使这些“听话”的下属编造虚假事迹材料,对自己的所谓“工作成果”进行美化和夸大。
在打造个人形象方面,程志毅也煞费苦心。他频繁组织一些表面上的“亲民活动”,邀请媒体大肆报道,塑造自己关心百姓、积极工作的假象。在这些活动中,他故作姿态,与群众亲切交谈,承诺各种惠民措施,然而这些承诺大多只是空谈,并未真正落实。
程志毅的种种欺瞒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辜负了上级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期待。
他将“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这一荣誉当成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这种行径令人不齿。最终,随着调查的深入,他的真面目被彻底揭开,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
程志毅的案例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无论身处何种职位,都应始终坚守党纪国法的底线,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
同时,这也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以及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