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材料清单

文摘   2024-11-02 16:34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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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材料清单

(通用类)

1.项目业主(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申报的项目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批准文件:

备案的项目提供《登记备案证》;

核准类的项目提供“建设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审批类的项目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需要开展初步设计的,还需要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符合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合格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5.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一式五份)

6.临时占用林地的,提供用地单位关于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方案(临时占用林地项目需提供)

7.县级林业部门关于违法使用林地案件的查处报告以及有关处罚文书(违法使用林地补办手续时提供)

8.《使用林地申请表》

注:申报材料需提供一式三份,提供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实无误”字样并加盖印章。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材料清单

(批次用地类的项目)

1.项目业主(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申报的项目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批次用地情况说明材料(内容包括用地范围、用地面积、开发用途即具体建设内容、符合城镇总体规划或近期建设规划情况或乡村规划情况)

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图(一式五份)

4.合格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5.《使用林地申请表》

6.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上报文件

7.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上报文件

8.使用林地审查情况表

9.《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10.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注:第1至5项材料由项目业主(用地单位)提供,提供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实无误”字样并加盖印章。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材料清单

(矿山开采类项目)

1.项目业主(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申报的项目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批准文件:备案的项目提供《登记备案证》;核准类的提供“建设项目核准批复文件”;技改类的,提供技改批复文件。

3.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尤其要提供副本,副本中有标准矿山范围拐点坐标)

4.合格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5.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图(一式五份)

6.其它材料(比如环评批复文件等)

7.临时占用林地的,提供用地单位关于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方案(临时占用林地项目需提供)

8.《使用林地申请表》

9.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上报文件

10.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上报文件

11.使用林地审查情况表

12.《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1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注:第1至8项材料由项目业主(用地单位)提供,提供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实无误”字样并加盖印章。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材料清单

(经营性公墓类项目)

1.项目业主(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申报的项目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批准文件:

备案的项目提供《登记备案证》;

核准类的项目提供“建设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审批类的项目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需要开展初步设计的,还需要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符合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民政部门的批复文件

5.合格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6.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图(一式五份)

7.《使用林地申请表》

8.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上报文件

9.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上报文件

10.使用林地审查情况表

11.《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1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注:第1至7项材料由项目业主(用地单位)提供,提供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实无误”字样并加盖印章。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报材料清单

(变更类项目)

1.项目业主(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申报的项目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批准文件(原先申报林地手续时的所有批准文件)

3.原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4.变更依据(变更批复)文件

5.合格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6.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图(一式五份)

7.《使用林地申请表》

8.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上报文件

9.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上报文件

10.使用林地审查情况表

11.《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1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注:第1至7项材料由项目业主(用地单位)提供,提供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实无误”字样并加盖印章。

务林人
2004-2011年在北京林业大学和中国林科院学习林业经济管理专业; 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19年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从多个视角关注自己的专业。本公众号致力于林业经济政策研究,与大家共同分享林业政策;做一个有热度的务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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