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摩”,长沙交警正在征求社会意见!

时事   2024-11-28 07:52   湖南  
关于公开征求《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市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道路现状及交通安全、流量具体情况,我队起草了《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2月6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电子邮箱的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电子邮箱:jjzdzxk2022@163.com
附件: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7日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了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市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摩托车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北二环、岳麓大道、麓谷大道、枫林路、麓景路、梅溪湖北路、西二环、南二环、湘江路、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香樟路、新花侯路、长沙大道、京港澳高速、汽配城路、锦绣路、福元路、芙蓉北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包括边界道路。绕城高速、京港澳高速除外。
二、本通告所称摩托车,包括两轮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正三轮轻便摩托车。警用摩托车除外。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XXXXX零时起实施。
2024年XX月XX日

来源:长沙市公安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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